退休前单位是事业,退休后单位是政企,去世安葬费怎么算?

题目问的是:退休前单位是事业单位,退休后单位进行了事改企,这种情况下万一去世了退休老人的安葬费是怎样算的?

大家很明白,企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丧葬抚恤待遇是有很大差别的。正确来说,去世后的待遇一般分为三大部分,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一些地方也叫做一次性救济费或者救济金)。至于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一般都被低保待遇替代了。现在只有山东、上海等少数地方有,而且每月只有几百元,可以忽略不计了

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很简单,就是退休后我们根据养老金个人账户的余额÷退休年龄确定的计发月数,计算出每月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的余额减去累计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加上每年的个人账户记账利息,最终如果还有余额,那么可以有退休人员的继承人继承。很多人可能忽视了一个问题,企业是从1991年开始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1997年全国统一实行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机关事业单位是从2014年10月才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对而言个人账户余额方面企业退休人员积累的更多(相同缴费基数情况下)。

丧葬补助费,最早出现于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7年的《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主要是退休职工的一种安葬费,最初一般是指2~3个月的退休费。后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各省市制定出台了当地的政策。比如说现在山东省只有1000元,陕西省是1500元,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仍然有一些地区跟社平工资等因素挂钩,上海市是去世时上年度两个月的全市社会平均工资,福建省是两个月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宁夏是三个月的自治区月平均工资,贵州省是两个月的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月均值。丧葬补助费,实际上不管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退休人员都是统一的,不会有多少变化。

一次性抚恤金待遇是差异最大的,有些地方将一次性抚恤金也称作一次性救济费或救济金。1951年的劳动保险条例里叫做救济费,一般根据供养亲属的不同发放6~12个月的本人养老费;1957年的退休规定中称为抚恤金,也是根据供养亲属的不同发放6~9个月的本人退休费。可是经过几十年的改变,各省市也变化很大,而且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待遇区分开了。

企业退休人员的抚恤金方面,山东省是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北京市是6~12个月的最低工资,福建省是最高5个月的全省平均养老金,浙江省是1万到25,000元,贵州省和河北省是最高20个月的全省平均养老金,宁夏自治区是20个月的全省平均工资。上海市是根据供养亲属的不同发放6~12个月的本人基本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2010年1月1日以后额外加发6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的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事业单位是依据人社部发2008年42号文件确定,非因公死亡是20个月的本人基本退休费,这一规定是全国统一的。机关工作人员是40个月的本人基本退休费和上年度全国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可能也是主要考虑到当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以及企业年金的差异问题,毕竟当时国家还没有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像国有企业缴费基数高,还有年金待遇,因此有关差异也是寻找平衡吧。

对于退休前是事业编制,退休后单位性质的变化是不影响本人身份性质变化的,毕竟实施养老保险制度以后大家发放的都是养老金,各种待遇都按照有关身份确定。

相信随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未来有关的丧葬抚恤待遇也能够实现并轨的。

退休前单位是事业,退休后单位是政企,去世安葬费怎么算?

退休前单位是事业,退休后单位是政企,去世安葬费怎么算?我真是服了你了,还没有去世就开始盘算死亡后的待遇了,退休了就好好享受退休生活,何必去操那么多心干嘛呢,即使到了那一天该你的还是你的,只是你看到享受不到而已,一切都是为了儿女着想。

对于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说白一点就是非因工死亡的待遇,这是不能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的,非因工死亡的人员,包括退休职工死亡在内。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非因工死亡待遇,只享受两个部分的补助。一个是丧葬补助金,一个是抚恤金。对于非因工死亡待遇的规定,由于各地的规定不统一,待遇的差别也比较大。

在没有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之前,按照老办法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死亡待遇,是由退休前的单位负责,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以后,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全部由社会保险基金来负责支付,不再有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之分。你在退休前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以后虽然单位性质发生了变化,由事业单位变成了政企合一的单位。由于你已经退休,你的身份不会因为原单位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不管你原单位变化成参公单位也好,还是政企合一的单位也好,民营企业也好,你的身份都是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办理的退休。严格来讲,你既然已经退休,实际上已经和原单位没有必然的联系,不再随着用人单位的变化而享受新单位的待遇。

按照重庆市的规定,对于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标准,丧葬补助金都是2000元钱,除了丧葬补助金以外,还要享受抚恤金,抚恤金标准最高不能超过15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2019年重庆市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69元,那么最高15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就是82035元,当然这是最高的15个月,不一定每个人都能拿到15个月,还要根据自己的缴费年限,供养的直系亲属等来综合考虑。

综上所述,你退休前是属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单位改制为政企合一的单位,你的退休身份还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原单位在你退休后无论如何改,实际和你已经没有实质性的关系,对于死亡后的丧葬补助金等问题,现在不是政出多门,分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很多地方都改成了由社会保险基金来统一支付,尤其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保险统筹基金,是由省级社保部门单独建立的,不与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混合使用,所以对今后的丧葬补助金是不会产生任何影响的。

退休前单位是事业,退休后单位是政企,去世安葬费怎么算?

这位老兄真够累的,眼前的事还没享受够呢,身后的事又焦虑上了。

我冒昧的问一句,真到了那一天,您想按什么待遇发安葬费呢?如果不能满足,是不是先活过来找单位理论理论,问题解决了再躺下呢?

其实不论按哪种待遇发,本人一是看不见,二是享受不到了,所以随他去吧,爱怎么发就怎么发,别再为儿女们能拿多少自己的安葬费而瞎操闲心了。

高高兴兴享受当下,不操闲心,不管身后事,把身体保养好才是王道!

退休前单位是事业,退休后单位是政企,去世安葬费怎么算?

公务员抚恤金是生算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40倍,事业单位是20倍,企业不清楚。

退休前单位是事业,退休后单位是政企,去世安葬费怎么算?

据我所知:退休待遇无非是公务员,事业编、企业之分。没有政企之说。退休之时作事业单位退休的,其享有财政编制待遇,比企退高有一点五倍吧!企退只有按你缴费年限计,纯粹拿点可怜的养老金而已。

退休前单位是事业,退休后单位是政企,去世安葬费怎么算?

人走茶凉,入火成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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