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商户把1斤土豆卖到6元,被罚10万,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特殊时期一定要特殊对待,绝对不会姑息纵容哄抬物价的行为!
6月15日,东城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群众举报,对于北京某菜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郭某某价格违法事件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实,郭某某将进价以1.3元/斤的土豆最高加价至6元/斤销售,进销差价率超过3倍。北京市市场管理局对郭某某进行10万元以上的价格处罚。
有的人表示郭某某很冤枉,因为大家也经常买到6元钱的土豆,感觉不出6元钱的土豆究竟有多贵。确实新鲜土豆刚上市时,到消费者手中能达到五六元一斤。但是,相应的进价也是高的。不至于像这起案件中一样,涨价幅度直接达到了361%。
除非郭某某有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成本有大幅上涨不得不提升菜价,也是有可能在相应的行政复议中获胜的,相信是没有的。
郭某某确实有主观大幅提价的“恶意”,尤其是在北京是6月11日新冠肺炎疫情再次出现以后,导致市场供求有所失衡的情况下,还故意提高价格。另外,并不是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去查处的,而是郭某某售价导致顾客不满被投诉而查实的,被罚款也是应当的。特殊时期必须要用特殊的手段,维护市场价格的稳定。
北京市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办了价格违法案件996件,罚款总额高达2500万以上。对于一起口罩违法案件直接给予顶格300万元的处罚。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了12起典型案例,郭某某这一次事件就属于典型案例中的一件。
这件事对我们的启示价格当根据成本来确定,绝对是不可以随意乱涨的,否则只能偷鸡不成蚀把米了。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等特殊时期,一旦个人随意涨价会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会特别重视。这种时候,顶风而上肯定没有好结果。这也是维护公共安全秩序的一种公民守则。
北京一商户把1斤土豆卖到6元,被罚10万,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6月17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向外界通报了一起因哄抬价格而被罚的案件,当事人郭某某是北京市东城区日易晶盛菜市场内的一个个体商户,他在6月10日以1.3元/斤的价格购入了大量土豆,然后近期把售价哄抬到了6元/斤,最终市监局依法对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看到这则新闻,很多人都为郭某某鸣不平,认为虽然他确实有哄抬物价的嫌疑,但也就高了那么一点点,就因为这事儿罚他10万,是不是太重了?
对于这件事,海棠个人认为,一点都不重!还记得2月份的时候口罩价格飞涨的情况吗?当时的口罩被无良商家炒到几十块一个,让广大人民群众痛恨不已。郭某某这种行为,虽然没有那么大的影响力,但本质上是同一种行为。
根据时间节点来看,郭某某进货时间是6月10日,当时北京依然风平浪静,疫情尚未反弹,因此,一开始他卖的价格也不高,按照以5元/4斤、2元/斤、2.5元/斤的价格分成三个等级销售。
但随着北京疫情的反弹,郭某某竟然利用这个机会,在6月15日这天将剩余的150斤土豆价格提高至3元/斤和6元/斤进行分等级进行销售,如果从绝对值来看,确实只涨价了几块钱,但是从比例来看,其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30.77%和361.54%。
就算放在平时,这已经算得上是哄抬物价了,更何况这是非常时期,特别是新发地这一北京最大的菜市场被紧急关闭的情况下,蔬菜供应变得十分紧俏,郭某某却趁机涨价,这一行为明显是在发国难财,必须从重处罚以儆效尤。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办法赚钱、赚更多的钱是值得鼓励的,但一定不能走歪门邪道,否则必将受到严惩!
北京一商户把1斤土豆卖到6元,被罚10万,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就在6月17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微博通报了一起价格违法案件,据了解,有一个个体工商户将进价为1.3元/斤的土豆,价格抬高到了6元/斤往外出售,最终被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列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对其处罚10万元。
很多人看到这样的标题时,立刻会想到 不就是将土豆卖到6元一斤嘛,也不至于对其罚款10万元,是不是有些罚的太重了?笔者认为,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的这一处罚完全合理 合法,并不存在处罚过重的问题,因为,自新发地聚集性疫情发生以来,北京市内的菜价就上涨了不少,当然,有些菜品的价格上涨是与新发地暂停营业有关,但有些菜品的价格上涨,则完全是商家的哄抬物价所导致,这就与疫情早期 某些商家哄抬口罩价格有些类似。
对此,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把蔬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作为重中之重。6月15日,接到群众举报称,日益晶盛菜市场内有一个卖菜的个体户故意哄抬物价,经过实地调查发现,涉事个体户郭某某在6月10日时,以1.3元/斤的价格购入了1100斤土豆。6月11日-14日,郭某某分别以5元/4斤、2元/斤、2.5元/斤分级销售土豆。
时间到了6月15日,郭某某又将剩余的150斤土豆,提价到了3元/斤和6元/斤分级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30.77%和361.54%。由此可见,郭某某趁着新发地暂停营业的时候,故意将土豆的零售价格从此前的2元每/斤,哄抬到了6元/斤,进销差价率竟然达到了361.54%,这显然就是故意在哄抬物价,以此来达到利益最大化,郭某某的这种行为,性质非常恶劣,对于这样发国难财的商家,就必须要处以重罚,以此来稳定蔬菜以及生活必需品的价格。
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赚钱的方法有千万种,千万不要做这种投机取巧 发国难财的事情,否则到最后,不但钱没有赚到一分,反而会把自己的信誉搭进去,那就不值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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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商户把1斤土豆卖到6元,被罚10万,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北京疫情风险升级后,偶有“囤货”,给了一些商贩涨价的空隙。
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北京日易晶盛菜市场内,个体工商户郭某某竟将1.3元/斤购入的土豆,最高提价到每斤6元来卖。东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郭某某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拟罚款10万元以上。目前,案件相关程序正在进行中。
经查,郭某某于2020年6月10日以1.3元/斤的价格购入土豆1100斤。6月11日至14日,分别以5元/4斤、2元/斤、2.5元/斤的价格将土豆分等级进行销售。6月15日,将剩余150斤土豆价格提高至3元/斤和6元/斤分等级进行销售,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30.77%和361.54%,该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所列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
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对他进行了十万元的处罚,这也是符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的,疫情之下,这个时间,去大发国难财,本身就是一件人神共愤的事情,这比抗日战争时期的汉奸还坏。在这个非常时期,还是希望广大商户,以国家利益为重,以老百姓利益为重,民以食为天,蔬菜和粮食是人民的最低生存保证,如果连这个保证都让人破坏了,这岂不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重罪。
写在最后,疫情就是一个照妖镜,照遍了天下间的事务,见识了人心,所以希望我们中国人能拿出同仇敌忾的决心,去与新冠病毒做斗争。赳赳老秦,共赴国难,商人国家的良心所在,希望疫情之下,小商小贩拿出自己的责任与担当来,而不是一味的以利当道。
北京一商户把1斤土豆卖到6元,被罚10万,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1斤土豆卖6块钱,我们山西本地才卖1块左右,发国难财的人必须严惩。每个国人都会支持。
在北京,本来土豆的进价为1.3元每斤。在疫情发生之后随着蔬菜进口的减少。有一些不法商家就借机抬高物价,大赚一笔。本来可以卖两元的土豆,他们却抬高到六元每斤。这使市场监管局非常生气,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因为他们涉嫌哄抬价格,对其处罚人民币10万元。
有些人认为监管局处罚的有点,过于严重。进价1.5元的土豆卖到三四块钱比较正常。他们抬高到六元也不至于被惩罚10万块钱。有很多人为其抱打不平,认为处罚的过于严重。但是如今处于一个法制社会,监管局也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合理合据,我们必须支持。
疫情当前每个人都应该献出一份力量,近期微薄之力共同维护和谐社会。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世界都就会变成美好的人间。作为商户我们不应该哄抬物价。反而应该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满足人民的日常生活。我们共同维护这个和谐社会,早日战胜疫情。这才是商户应该做的,要想让生意做得长久,必须把顾客当成上帝,时时刻刻为顾客服务,不应该借机哄台物价大挣一笔,这样的商家注定不会成功,这样的菜店注定没人光顾。
在一月份疫情发生之后,很多卖口罩的商家认为商机来了,间接哄台口罩价格。有大量的参商将被处置,现在随着菜价的上涨,有些人又故意哄抬菜价,借机大挣一笔。对于这样的人我们完全不能手软,必须依靠法律对其进行严惩。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之所以对他们进行处理,就是因为有群众进行举报。举报的菜市场名叫日易晶盛菜市场。菜市场内有一个卖菜的个体户,故意哄抬物价。经过监管部门实地调查,设是个体户郭某某在6月10日以1.3元的每斤的价格购入了1100斤土豆。然后故意哄抬物价。在6月15日之前。它4斤土豆售价五块钱。但是到了6月15日,随着北京疫情的严重,他故意提高到了6元/斤。
这种行为非常恶劣。为谋取私利不择手段,甚至损害老百姓的利益。作为市场接管局,他们本身的职责就是稳定物价。所以对于此种行为必须严惩。
点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坚决不可取。作为一个商家必须诚信经营,时时刻刻心里装着老百姓。他们的宗旨应为顾客为上帝,为顾客服务,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成功。
北京一商户把1斤土豆卖到6元,被罚10万,是不是有点太重了?
想浑水摸鱼、动歪脑筋,却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以361.54%的销差价率卖土豆给老百姓,罚他10万,一点也不冤。如今全社会齐心协力、共同战疫,但这个商户借机哄抬物价,无异于给社会添堵添乱。
此商户以1.3元/斤买了土豆1100斤,先后以5元/4斤、2元/斤、2.5元/斤不等的价格进行销售,这样买了950斤。剩下150斤土豆,他更是将价格提高至3元/斤和6元/斤分,进销差价率分别达到130.77%和361.54%。
被群众举报后,此商户被立案调查。经查,他的行为涉嫌构成哄抬价格,拟对其作出10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说物价稳定关乎防疫大局并不为过,因为“粮草”充足了,老百姓才更安心,我们才更有信心面对疫情。所以为保障老百姓们“菜篮子”安全放心,各地始终将保障蔬菜瓜果等生活物资、打击哄抬物价行为与防疫工作紧密连接,对哄抬物价者,“零容忍”。
在商言商,商家讲究利润正常,也有自由定价的权利,但不能见利忘义,进销差价一定要合理,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蔬菜瓜果等生活物资价格本身就很敏感,价格浮动符合市场规律的可以理解,但361.54%的销差价率则明显是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肯定是不行的。
面对疫情,我们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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