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见危不救入刑,你怎么看?

我没查到是哪位委员建议“见危不救入刑”,望大家补充一下。

“见危不救入刑”确实有一些国家有明确的规定。比如:

《德国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C项规定:“在不幸事件或困境发生时需要急救,根据行为人当时救助有可能,尤其对自己无重大危险且又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而不进行救助的,处一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

《法国新刑法典》规定“任何人能立即采取行动阻止他人人身之重罪或轻罪发生,这样做对本人和第三人无危险,而故意放弃采取此行动的处五年监禁并处75000欧元罚金。”

有一些例子确实让人非常惋惜,只要路人采取简单的救助,就能够避免不幸的事情发生。

情况1:某年轻人被一辆迎面而来的汽车撞倒后,其他人只是围观,结果导致这名年轻人被二次碾轧,死亡。

情况2:张某某喝醉后醉卧雪地中,很多人却一味围观拍照发微博,结果等警察发现以后,张某某已经冻死。

所以,有一些见死不救确实非常令人惋惜,以至于有的人恨不得将其入刑。

对于“见危不救入刑”我还是持中立态度的,入刑也可,不入刑也罢。但是,入刑以后不能烂刑,造成遇到意外必须管,自己损失无人问,这样的情况就不好了。

委员建议见危不救入刑,你怎么看?

提交此提案的委员又是一个不吃饭的神仙,理想主义者。

见危不救这只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不应该上升为法律问题,如果立法,咱们几千年的见义勇为美德就完全变质了。

如果立法,在司法执行中也很难界定。

比如:我只有165cm身高,体重50kg,深夜我遇见180cm的彪形大汉抢劫弱女子,我要见危不救还是见危救呢?

如果我见危救,我自己是生命安全一定没有啥保障,如果我见危不救,我就面临起诉。

此时,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拨打110,但是最后的结局谁也无法预计。如果在警察到来之前,事情进一步恶化,我又该怎么做呢?

我们在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媒体报道和现实中的见义勇为者,因见义勇为行为而落下很多后遗症的事件还少吗?

甚至见义勇为这被倒打一钉耙的事情都有发生,那即使立法,我想民众也会心生抵触。

所以,见危不救入刑愿望是好的,但是实际上并不可行!

我是溯源归一,极简投资践行者!

委员建议见危不救入刑,你怎么看?

如果是这样?其他人暂不说,单说医院与医生,患病者没钱,医生不给治疗,当场死亡,医生(全国的医生都有可能)的责任还是院长的责任?谁还敢当医生?这提议甚不妥!

委员建议见危不救入刑,你怎么看?

这个建议似乎有点荒唐。见义勇为要在什么条件,什么情况下。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在遇到坏人做坏事甚至伤及人命的时候,应挺身而出,见义勇为。关键你要衡量一不你有这个能力吗?像有的学生,同伴落水,盲目救人,不但救不了人,有时连自己也搭进去了。再有一点,立法应对见义勇为者撑腰,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最好的办法报警。

委员建议见危不救入刑,你怎么看?

见危不救是错的,但不至于入刑,因为没立法,无法可依。委员建议“见危不救入刑”,在目前社会层面上亦可不必。现在,有人危难,就有人相帮,已是绝大多数人的传统习惯,当今社会风气也形成了正能量。以大多数人助人为乐敢于出手相帮的正能量,去影响极少数人不良行为就能起到好的效果。见危不帮之人有之,他们胆小,也有頋慮,怕做好事之时遇到‘碰瓷’的,在没证据时被冤被刑罚…,等等原因造成心理复杂临时自保而不出手相救。这样的行为虽不光彩,应当鄙夷,但不至刑罚。如果见危不救,且落井下石,性质就不一样了,此种人该刑罚,且严判!

委员建议见危不救入刑,你怎么看?

见危不救只是个人的能力,良知,道德问题,法律层面上并没有见危必救的条款,在当今中国做好事未必有好报的现实情况下,完善各类立法,严格依法办事,对恶意碰瓷污告者严惩,对见义勇为者大力奖励,保护才是最重要的。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