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独生子女家庭有什么特殊优惠政策?有没有额外的养老金?

2015年12月27日,第12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决定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作为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自此,独生子女政策彻底成了过去式。

我们国家始终保持对独生子女政策持续期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给予一定的奖励,这些奖励政策都是还在持续的。具体的奖励政策是由各省市自行确定,各地都是有所差异。

比如,黑龙江省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18岁以前,每月领取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农村的宅基地分配,社会救济扶贫方面,都给予一定的优先照顾;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时,会给予不低于300元的奖励;退休时没有实施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增发5%的退休费,企业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的事业单位,2002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之后领证的办理不低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充养老保险。

湖南省专门制定了《完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若干规定》,对于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每人每月发放养老金80元。原本可以享受的政策是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的退休金或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在政策出台以后可以再选择一次是否领取每月80元的奖励,已经发放的可以按月折扣。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金,不影响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待遇。

每月8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是国家对所有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给予的奖励优惠政策,一些地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也参照有关规定执行。母亲属于城镇退休人员也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两年了。目前,我们国家也建立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只要按照每年100元的档次缴费,退休时每月也能领取近100元的基础养老金,这也算是一种福利保障吧。

一般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金,分为在职时的待遇和退休后的待遇。独生子女未成年时,独生子女父母的单位会按月发放独生子女补贴,退休时单位支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有些地区如果是城镇无业失业人员,这种奖励就掉空里了,所以国家出台这种按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奖励政策也是非常合适的。不过像上海等一些地区,相应的奖励是有单位或街道承担,如果没有用人单位的会有街道财政承担。上海独生子女,16岁以前可以每月领取30元的独生子女补贴奖励,退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5000元,在女同志55周岁、男同志60周岁时由街道政府支付。

除了独生子女金钱上的奖励,过去是有一些独生子女奖励产假。北京市甚至还允许额外再增加三个月产假,另外北京市还允许报销一定的托幼管理费和18岁之前的医疗费。在农村一些地区可以额外划一处宅基地。而且一些农村的双胞胎或者双女户也可以享受相应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

确实情况比较复杂,而且国家也在不断完善有关独生子女的奖励政策。近年来新出现的一种优惠政策是叫做独生子女护理假。2016年以来已经有河南、福建、广西、广东等16个省份陆续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这种护理假是对老人照顾的带薪假期,当然很多地区对于非独生子女也有这样的假期,不过时间略短一些。黑龙江省独生子女护理假是20天,而非独生子女是10天。希望越来越多的省市都出台有关的政策。

青岛等一些地区,明确规定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独生子女,住院可以享受额外5%的报销比例提升。

海南省、四川省、重庆市等一些地区,对于企业退休人员中的独生子女父母,可以享受退休养老金一定比例的提升,海南省是3%。

总之,全国各地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还是有不少的,希望未来的政策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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