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十二年。请问我干了十六年应怎样赔偿?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职工无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一般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有错的情况下,比如没有缴纳保险,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劳动者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计算的,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半年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

月工资标准,按照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计算。

经济补偿金数量的上限,过去确实有规定,是最多12个月。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做出了新的规定。只有当劳动者的工资水平超过300%的社会平均工资时,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才不超过12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照300%社平工资计算。

如果没有超过300%的月工资标准,那么是不设有上限的。不过,2008年1月1日才实施劳动合同法,之前的工作年限是有上限的。这就成了这样一种结果:

如果我们在《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工作时间超过12年,比如20年,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只能算12个月。实施以后,按照每工作一年增加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到2019年会增长到24个月。

所以,如果说2019年刚离职,工作16年可以领取16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是没有问题的。

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十二年。请问我干了十六年应怎样赔偿?

从你的提问可以看出,你对这个相关法律看得非常模糊,而且是没有重点。下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本人办理劳动案件10年的经验简要解答如下。

第一,你说的是12个月的工资,不是劳动法的规定,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且不是赔偿。是经济补偿。这个不超过12月的工资适用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使用,不超过12个月,这个标准。

第二,也并不是你离开单位,就一定能得到经济补偿或赔偿。要看你离开单位的原因是什么?是单位辞退你还是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还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些原因都决定你是否能够得到经济补偿或赔偿。

第三,你在单位工作了16年,工作的时间也比较长了。如果是单位主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你还有权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回单位上班。

建议,你就争议的相关问题详细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专业明确的指导,你这样不懂法律,可能权利或者受到损害。

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十二年。请问我干了十六年应怎样赔偿?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12年,请问我干了16年应该怎样赔偿?如果说你工作16年,而且是由于企业单位单方面解除你的个人劳动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确实是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那么经济赔偿的最高期限,那么就是12个月,也就是所谓的按着12年来进行赔偿,所以说你工作了16年,但是依然是按照12年来给予认定的。

这个赔偿的标准是根据你们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来给予认定,比方说你所在的地区社会平均工资每个月是6000块钱,那么你就可以获得6000块钱,乘以12也就是72,000元的赔偿待遇,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获得失业金的待遇,那么失业金的待遇是根据你失业保险的参保年限来决定的。

很明显,如果说你工作了16年那么你的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就是在10周年以上,所以说你最终就可以享受到大概24个月失业金待遇的领取。所以对于我们来说,失业金待遇实际上也是可以获得几万块钱的收入,而且在享受失业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到职工医保的待遇,所以除了这个经济补偿之外,失业金这一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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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十二年。请问我干了十六年应怎样赔偿?

您好。从您的问题可以看出你对法律规定理解可能有误。

1,关系最多赔偿12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条规定针对的是高收入员工,主要是针对高管制定的。也就是说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才适用十二年的规定。您的月平均工资多少呢。如果就是普通工资,您工作十六年还是按十六年计算。

2,关于经济补偿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是需要条件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害职工利益的情形,自己主动辞职,没有补偿,您主动提出协商解除也没有,不知道您符合单位支付补偿金条件么?

联系您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十二年。请问我干了十六年应怎样赔偿?

这个应该是辞退员工补偿金吧!不是赔偿金。

就是你在我单位干了很久,但现在要辞退你,所以给你合适的补偿的意思。

所谓的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12年,其实是《劳动合同法》上的一项规定,但是是有前提的。

具体描述应该是这样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也就是在你的工资,是你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情况下,那么补偿年限只有12年。

不在这种情况下,那么就是常规情况,常规情况补偿金是这样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你在原单位工作了16年,那么给你的补偿就是16个月的工资。这个是没有折扣的。

另外再说一下,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法规定最多赔偿十二年。请问我干了十六年应怎样赔偿?

没有“最多赔偿十二年”的规定,看法条时不能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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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十二年”,是指“月工资高于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工资三倍”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如果题主的月工资符合这个要件(高于去年社平三倍),那经济补偿金要按最多十二年(每年一个月)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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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北京市为例:

2018年北京市社平工资为94258元(月均7855元),如果题主的月工资高于23565元(7855元*3倍),则经济补偿金按“不超过十二年”支付,而不是实际工作时长的“十六年”。

则经济补偿金计算为:月工资*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的“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从离职日倒推前12个月的“所有货币性收入”(奖金、过节费等所有以货币形式到账的钱),再除以12(个月)。

如每月工资3万,前12个月的奖金、各种福利性收入20万,则:(3万*12个月+20万)/12个月=4.67万(每月实际工资)。

则补偿金额为:4.67万*12个月=50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三款: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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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题主的工资达不到“上年社平三倍”,则按“16年”计算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法为:

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计算;

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

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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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等等;
  • 与单位协商一致的;
  • 企业破产、裁员、经营困难的;
  • 单位解散的;
  • 其他情形。

具体可参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四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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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得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须按前述的“经济补偿计算方法”的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形有:

  • 1.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职业病、工伤、医疗期内、女职工三期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 2. 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如协商未达成一致、未满足《劳动合同法》第39条等。
  • 3. 未满足《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规定的。
  • 4.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如单方解除前未通知工会。

其他还有很多的规定和案例,不再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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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想要拿到合理的经济补偿金,须多方研究法条、判例,阅读大量材料。

阅读法条时,一定要耐心、细致,并多方对比、多加研判,万不可断章取义,最终耽误自己的事。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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