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其实没有什么最新的政策,一九九七年国家出台了《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这个通知就给民办教师问题一锤定音了。文件中明确,对于被辞退人员,地方政府要根据教龄等情况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对于已经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可以要求参照公办教师的标准享受待遇,但是各省市还是不相同的。

2011年《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补充,提出将被辞退的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不过明确是要求按照社会保障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也就是说各省市有充分的自主权力。

各省市在执行中,山东、河北、江苏等很多地东部省份,采取的是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其原民办教师的教龄,给予每年10~20元的教龄补贴的方式解决了这一问题。没有发放一次性补贴的,要确保发放到位。

云南、贵州、四川等一些地区采取的是给予特殊优惠政策,允许原民办教师根据从教时间,自己自费以灵活就业人员方式缴纳养老保险。再加上各地普遍同时发放一次性补贴,因此原民办教师负担并不重。如果那时候缴纳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差不多,现在每年的待遇至少能达到50~60元。当然必须要缴费15年以上才能够退休。

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42号),这一文件实际上要求各地自查,被辞退原民办教师解决的具体措施及进展。其实也不仅仅包含原名民办教师,主要还有代课教师的处置情况,以及正式在编教师工资政策落实情况等等。

2018年,江苏省将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教龄补贴有20元提升至26元,这实际上是开了一个好头。因为各地在制定民办教师教龄补贴的政策的时候提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像四川、云南等地,对于个人补缴了养老保险,相应的待遇能达到五六十元,而且退休以后养老金还会不断增加。或许各地民办教师的教龄补贴各地制定以后就很少变动,希望教龄补贴能不断提升,直至提到这样水平吧。

解决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解决民办教师最新政策是:中央文件国教督办函2016.42号。

文件指出:要求各省市地方政府落实教人2011.8号文件精神,一是经济补偿,二是纳入社保,结合本地实际,力争在“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全面稳妥解决好原民办代课教师遗留问题。

如果教龄补贴方式解决原民代幼教师问题,应该提高补贴标准,教龄x200元作为退休养老金,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增长机制而增长。(不能作为困难补助或补贴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这样才公平公正、合理合法。

解决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目前原民办教师待遇的最新政策应该是《关于开展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42号)。

通知要求妥善解决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统称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各省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群体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工作。开展该群体的调查摸底和有关情况的梳理,全面、准确、公平、公正地开展身份和工作年限的认定;所有申请人的材料复印件要由专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调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工作年限原始证明材料(或复印件)、查证核实材料、公示结果、名册表等有序组卷并装订存档。

据2019年4月8日全国七省民代幼教师在国家信访局、教育部维权接谈,教育部不再出台新的文件,国教办督导函【2016】42号就是最新的文件。同时要求各省落实【2011】8号有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文件精神,解决该群体的遗留问题。教育部也一直在督办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落实情况。

原民办教师问题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牵涉面广,又是进入老年化的一个群体。目前解决办法各省不一样,确实需要出台解决原民办教师待遇最新的文件了,单凭仅有的这所谓的“最新政策”还是不够的。原民办教师认为呢?

【原创回答,仅提供给悟空问答,侵权必究】

解决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近年来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备受社会广泛关注,民办教师曾经为国内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可以说在特殊年代,如果没有民办教师的存在,可能当今的农村教育事业不会有如此大的进步,农村教育事业也不会获得如今的成功。

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开始,国家开始对民办教师队伍进行整顿,有的民办教师通过了考核转成公办教师,有的民办教师因为没有通过考核,而最终离开了农村教师队伍,失去了教师的身份,转身成为了农民。时至今日,民办教师大多都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但是他们的生活物质待遇难以得到保障,很多民办教师的老年生活与当年转正的民办教师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说到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从国家到地方均出台了民办教师待遇解决政策,可以说多数省份的民办教师待遇问题基本得到解决。按照目前各地民办教师所获得的待遇来看,主要是以民办教师教龄补贴的方式,而且每教龄的补贴标准基本都是10元、20元,也就是说多数民办教师每月能领取到的教龄补贴的总金额还是比较低的。

从目前国内解决民办教师待遇问题的最新政策方面来看,国家在2016年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身份,下发了《关于开展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42号),要求各地根据自身在解决民办教师待遇的实际,继续做好民办教师待遇兑现问题,着力保障被辞退民办教师的老年生活。

近年来各地在解决民办教师待遇问题也是频传利好。山东、河北、安徽等地已经着手提高被辞退民办教师的教龄补贴,将每年的教龄补贴标准从原先的10元提高到了20元,而且还有计划将教龄补贴哦标准提高至30元左右。青海省将教龄津贴增加到20元,并按教龄为原民办教师发放了生活补助费;四川省凉州彝族自治区西昌市已发放经济补偿金并按一定比例将原民办教师纳入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江苏省从今年起将原民办教师教龄补助增加至26元;广东省按照年限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10年以上的原民办教师按照年限给予700元至900元的补助,10年以下的也基本能得到500元以上的补助标准,显然这种补助标准更高。

解决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菜鸟来谈谈吧,欢迎大家关注菜鸟!!*^O^*

菜鸟也在时刻关注民办教师的待遇落实的情况。说真的,民办教师在那个教育资源缺乏的年代,确实为我国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他们不能被遗忘,要更近一步了解他们的生活,积极跟进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这是广东省在2018年年底出台的一项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情况。这只是生活困难补助的情况,已经是非常不错了,很难得了。既然是补助,可能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菜鸟觉得民办教师不仅仅要的是困难补助,要的是能有和公办教师一样,同工同酬的待遇,这才是最主要的。有的民办代课教师,十年如一日的为教育事业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拿的却是很微薄的工资。菜鸟希望民办教师不仅仅拿的是生活困难补助,而是属于他们应有的一份工资。

大家可以看一下这个部分省份对民办教师待遇的提升情况。有些省份没有的,要么是信息没有公开,要么是还没有这种完整一点的对民办教师待遇提升问题的专门文件。大家可以看看已经有的关于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一些情况。其实,提升的还不是太多,但如果从整体来看,总比没有强。现在国家对民办教师这一块的待遇也慢慢在提高,估计在不久就可以增加更多待遇,估计人数太多,各省市的财政压力也不小。菜鸟觉得民办教师提高待遇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了。好多老教师估计等不到那个时候了,能尽早有类似的文件,也得早早施行。

菜鸟大概也搜集了一下关于民办教师待遇问题的文件,也不是很多。不过也一直在出台相关的文件,待遇虽然提高的不多,但也聊胜于无吧。还有离退休的民办教师的待遇也在同步的提高,估计相关的文件还需要完善。现在菜鸟自己了解到的也就这么多,如果能了解到更多的消息,菜鸟也会及时的发文告知。

解决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关于题主所说,解决民办教师的待遇最新政策有哪些?就我了解的一些相关政策和大家做以分享,也许不全面,但是希望大家批评指正。

我所在地区与2010年开始对过去在中小学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民办教师。进行开展养老补助。年满60岁之后按照从教工龄的不同,补助金额有所不同。

每满一年教龄补助为6元,也就是说打60岁之后,如果教龄10年,养老补助每月会增加60元。目前一些绝大多数民办教师,辞退回家以后的经济来源就是农村养老保险加上民办教师的养老补助,两者加起来每月300人左右。

这样的收入的确与当地的经济物价水平极不匹配,这个群体中绝大多数人已年逾花甲,甚至到了古稀之年,体弱多病,没有其他任何经济来源。他们为农村教育的付出,与得到的回报极不相称。

2019年的年初我看到了广东省为民办代课教师下发相关文件,提高补助标准的政策。这个政策目前来讲应该是在全国是最高的,而且我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在全国去推广。

教龄1到9年一次性补助,10到19年每月补助700元,20到29年每月补助800元,30年以上每月补助900元。相关文件明确指出,会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以后逐步会对这样的标准进行调整。

也有一些地方可能对民办教师,实行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相结合的补偿金,按照一定的教龄进行补助,将民办教师的养老问题纳入企业职工或者城镇居民的养老,走社会化统筹之路,我觉得这也是一些不错的政策,解决了民办教师的后顾之忧。

全国各地对民办教师养老政策的执行标准,不统一,而且存在很大的地方性差异,最高的与最低的差距较大。

在我看来应该多部门联合制定与现在的物价房价水平,相适应的补助标准,提高对民办教师的相关待遇。

切切实实的解决他们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根据教龄进行合理的补助,不能让他们再等了,更不能让他们心寒,他们真的等不起了。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