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老民办教师,你们现在的生活费来源是什么?

实际上,应当称为原民办教师。

现在的民办教师指的是民办教育机构的教师,而2000年之前的民办教师指的是按照国家规定,经县区级教育部门批准,在各中小学从事教育工作的无编制人员,主要集中在广大师资力量严重不足的农村中小学。

从90年代开始,国家为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就采取了多种手段。主要还是1997年制定的《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明确采取“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解决有关民办教师问题。大部分民办教师都转为了公办教师,也有一部分被辞退或者成为了代课教师。

转为公办教师的民办教师是幸运的。近20年来,国家十分注重教育事业的发展,教师收入有全行业倒数第三,提升到了正数第七。国家还在逐步推动教师待遇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规定落实。

被辞退的民办教师,很多人只能回家务农。为了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2011年国家在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要将原民办教师纳入养老和医疗保障。后期各省市制定了自己的实施方案,有的地区是根据教龄每年给予10~20元的教龄补贴;有的地区是允许根据教龄通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方式补缴相应的缴费年限,纳入职工养老保险。

总体来看,相应的教龄津贴标准并没有多少正常增长机制,补缴养老保险的政策也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可能相应的优惠还是不够的。

截至2019年,我们国家已经有1700万教师了,在祝他们教师节快乐的同时,希望国家对原民办教师们出台更好的优惠政策,提升相应的晚年待遇标准,让他们有更好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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