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什么赔偿都会算出来吗?

发生工伤,首先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代表着双方的法律关系。

不管用人单位缴没缴纳工伤保险,只要有工伤认定结论书,就代表着工伤待遇有着落了。

(一)如果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会有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相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内容。比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

即使参加了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的部分就是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等等。

(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相应的费用全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并不是说可以胡乱用药或者随意使用器材。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应当给付的费用。当然也包括本来应该有用人单位承担的费用。

(三)如果用人单位破产倒闭或者拒不支付。国家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劳动者受损失,因此国家出台了《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规定当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社保部门会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除非用人单位倒闭。

如果用人单位倒闭,工伤保险基金也只会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承担的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部分,就没有着落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工伤保险基金都是有明确的支付范围的,可不是什么都要支付的。因此,职工还是维权要趁早。

工伤鉴定是什么?有什么待遇吗?

认定工伤之后,治疗完毕之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为什么非要治疗完毕呢?因为没有治疗完毕,是得不出确切失去劳动能力多少的结论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要保证员工的福利不变,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每次延长不超过12个月。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失去劳动能力的结论之后,可以得到的待遇就明确了。会根据实际劳动能力的级别支付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的多少按照我们的缴费基数确定。

另外两部分待遇叫做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只有5~10级伤残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才能够支付。不管是企业解除还是职工主动申请解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过这两种补助金,各省市制定标准,全国并不统一。

如果是1~4级伤残,直接退出工作岗位,工伤保险基金发放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90%~75%发放,不过不用担心,每年会根据各省市的统一通知进行调整。如果生活不能自理,还会发放生活护理费,是30%~50%的社会平均工资。

所以,确实有很多待遇必须要伤残鉴定结果出台以后才能够得到赔偿,但是也必须要治疗好之后才能鉴定呀。

工伤鉴定后什么赔偿都会算出来吗?

工伤鉴定是司法部门认定的医院或医疗组做出来的认定,具备法律效应,它是赔偿的计量依据,是赔偿金额计算的数量单位,但赔偿金额等于“数量乘单价”,单价是月均工资,自己可以算出来,也可以要劳动部门计算。现实中往往确定伤残等级及赔偿月份数量是很容易的,人为操作空间不大。赔偿金额主要难在月均工资认定,企业一般会想办法降低赔偿人员的月均工资(就业补助金的月均工资是离职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伤残赔偿金是受伤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不晓得是否记反了?),如工伤时休假,复岗后调整岗位或降低工资待遇,或者工资结构中工资的组成做了其它性质的补充说明来证明一部分收益不属于月均工资。作为劳动者的话,不要担心赔偿的月份数量有问题,主要是固定自己月均工资证据,银行流水或者工资条等,且不要选在自己前12个月均工资低的情况下离职

工伤鉴定后什么赔偿都会算出来吗?

一、拿到工伤鉴定结果后该做什么 1、是看鉴定的级别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2、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3、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4、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5、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二、工伤鉴定后是离职好还是不离职好?不离职。 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享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前提:构成五至十级伤残。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鉴定后什么赔偿都会算出来吗?

工伤鉴定后评估伤残等级来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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