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按职称计发,尤其是退休后仍如此,这合理吗?
职称实际上是行政级别的一种演化方式,它代表的是专业技术人员一种完善的职业晋升方式。
如果不考虑职业晋升,那么谁还有工作的激情?天天混日子,混工龄即可。
人是一种积极争取上游的生物,为此国家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中开创了职称制度。并对有关职称划出了对应待遇等次。
比如,中级职称对应科级职务待遇,副高级职称对应处级职务待遇,正高级职称对应着厅级职务。
这在我们每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表中都有体现,比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分成三类管理岗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岗位人员。管理岗位分为1~10级,专业技术人员分为1~13级。虽然级别不同,但是对应的工资待遇是几乎一致的,管理10级和专技13级,岗位工资待遇2018年的工资表是1510元。管理和专业技术一级岗位工资分别是6010元和5910元。
对于教师,国家实际上专门设置了一张义务阶段教师的基本工资表,是在普通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表和薪级工资表上上涨了10%。2018年15阶段教师专业技术1~13级,岗位工资分别是6665元到1675元。
实际上人的等级无论在什么工作上都有体现。大家最常遇到的就是单位的级别,比如普通工作人员、中层管理干部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企业老板等等。在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中,当然从办事员一直到政府部级干部,都是有对应级别以及相应的工资待遇的。
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人员当然也希望能够自己的职业生涯不断的攀升,这就是制定职称工资制度的由来。职称待遇不仅影响在职时的工资,退休后的工资当然也会受到影响,过去直接按照退休时的职称确定退休生活补贴数额。
现在是根据在职时的缴费基数确定养老金的数额,职称越高、工资越高、缴费基数越高,因此养老金也越高。
当然职称制度有其自身的缺点,比如职称评定的时候有名额限制、评选条件跟工作绩效、需要相应的工作经验等等。但是,相较于其优点,让更多的人发挥工作的积极性,体验工作的优越感,可能还是可以忍受的。不过,国家还是按照大家的需求在不断进行完善职称制度,希望未来的职称制度越来越好,让更多的年轻人有更多争取的空间。
教师工资按职称计发,尤其是退休后仍如此,这合理吗?
这个问题,我觉得没有什么不合理,当然,凡事都要一分为二地看,设有绝对的,只有相对的,拿这个观点去认识世界,认识社会,才符合辩证法。
第一,职称是衡量教师德能勤绩的标准,在评定职称时(除个别单位),应是按照这个标准去审核评定的,在一定的时期内,调动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按照这四个方面去奋斗而取得相应的职称。当然评定之后,在报酬方面就有所提高,也属正常。但确有个别教师一生只为职称而目的,特别是获得职称后而不再思进取,给后来者带来负面效应的,大有人在。
必须指出,少数学校不按标准,意向性地开展评审工作,是极为错的,它将措伤广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认为评定职称就是个水场火…
第二,既然其它行业都按职级发薪水,比如,局长与科长,科长与科员;工程师与一般枝术员,经理与办事员等等,工资肯定有别,为什么教师就不按职级享受待遇呢?
第三,退休后,按国家规定标准获得养老金,是党和政府对退离人员的关怀,也充分体现了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也是对在职时工作和业级的肯定。同时在退休人员中也体现了职级资差别,这同样也有它相对的合理性。
第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各种差别一时是存在的,不可能一下子都消除掉,搞人人平等。
因此,身居底层的我,看不惯的要看惯,听不惯的要听惯,习惯了就好了,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我真诚地劝大家,心胸放宽阔些,眼光放得更长远些,一切的一切就想通了。
教师工资按职称计发,尤其是退休后仍如此,这合理吗?
在职时教师工资与职称掛钩,可以激发人的上进心,也有对老同志过去长期低工资的补偿作用。由于在职时工资高的人养老保险金交得多,所以退休工资也会高一点。
但退休以后的养老金并没有继续按职称调整,而是与企业职工一样按“定额调整”,与工龄(交费年限)掛钩调整,向高龄老人适当倾斜的办法调整的。你说的毫无根据,请看看各省养老金的调整政策就知道了。
教师工资按职称计发,尤其是退休后仍如此,这合理吗?
教师工资目前是与教师职称密切挂钩的,同时还与评上职称时间,聘用时间,聘用年份有联系的。
教师退休了,按有关规定去掉了几项在职补贴,再按规定决定是否打折,打几折。这就是退休的工资(现在统称为养老金了)。
每年人社部给退休人员加养老金,这里面含有退休的教师。退休教师是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计算增加的养老金金额。
退休教师的养老金差距也很大,有地区差的。在一个地区,因为在职时没有评上高级职称,其在职工资就比评上高级职称的退休教师少很多。这是事实。退休养老金也会比评上高级职称的退休教师少。
我在学校就没有评上小高职称,评小高职称有名额限制。评职称还要有学历文凭的标准,论文(论文也有级别),在中央级教育报刋杂志发表的论文与省级市级发表的论文也有差距。
评职称还要有奖励证明(奖状),还要看奖状数量(如三个县级折算成一个市级),我就是2个县级奖状,缺一个,不能折算成市级。因为分数不够,否则我也就评上了职称。
同样,中央,省市县及乡镇的奖状的计分也不同。学校的乡级的奖状几乎没有用。在职教师获取奖状也是很难的。还有公开教学,等等的加分标准,一般的教师几乎很难拿到这个分。
退休教师退休了,所拿的这个养老金,也就定条了。每年加一点,反正职称低的永远会低下去。因为每次加养老金都有上年12月份的养老金总额的百分之几。(少则0.8%,多则2.4%)你永远都会这么少下去。
教师工资按职称计发,尤其是退休后仍如此,这合理吗?
这类问题我回答过多次,请搜。补充两句。职称影响技术职务的聘授,职务有相应的基准工资,基准工资是指相同的工作量而工资不同,不代表实际工资。退休与工作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退休待遇专指国家对国家雇员因年老退出雇员队伍而给予的种种安抚。退休金不是工资,一般应按受雇年限来确定。至于养老保险金那是另外一回事,投多得多投少得少。
教师工资按职称计发,尤其是退休后仍如此,这合理吗?
我觉得教师工资按职称计发是不合理的,无论是在职期间还是退休期间,按职称计发都会受到很多教师的不满。
教师工资与职称挂钩引起了众多教师的不满和矛盾。首先每个学校的教师每个等级的职称的数量是有限额的,不是每个人达到了该等级的标准就能够有机会评该职称,特别是高级职称的数量更是有限,职称等级越高,数量就越少。所以即使是你的学术研究、你的论文发表、你的教学质量等都达到了高级职称的要求,你去评高级职称的机会真的不多,因为每年分配下来的名额只有1、2个,甚至没有,有些教师兢兢业业教了一辈子的书,到退休了还没评上个高级职称,所以职称并不是条件符合就能评的上的。
职称和工资挂钩,职称等级越高,工资就越高,有时候职称等级相差一级,工资可能相差一倍,即使你们做的工作量是一样的,你的工资就是比职称高的教师低一倍或者好几千,导致众多教师心里不满,明明大家的工作差不多,能力也差不多,为什么工资高这么多。特别是一些不好风气在蔓延的时候,有些人为了能够晋升职称,就各种拉关系,送礼等,靠着一些不公平的竞争方式取得职称,更加引起了教师对工资与职称挂钩的矛盾。
教师工资完全按职称是不合理的,应该考虑到惠及广大教师的各种因素,制定工资计发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减少教师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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