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统一安排带薪年休假,是否合理?

想休带薪年休假吗?重点都在下边↓带薪年休假应该如何享受?具体标准是什么?

很多劳动者知道有带薪年休假,但是却表示没有享受到过。那么带薪年休假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应该如何享受带薪年休假?如果不享受又有什么待遇呢?

带薪年休假的法律依据

2007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

2008年9月18日,人社部公布并实施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就《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一些实施细则部分进行了明确规定。

带薪年休假的可以享受的人群

什么样的人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呢?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可能有人会有疑问,究竟是在一家单位还是多家单位?尤其是是不是在一家单位工作满一年才可以享受?

《实施办法》中明确,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单位工作期间,依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累计为工作时间。

也就是说职工只要开始工作满一年以上,就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包括职工应当享受的病假期间,毕竟病假最长可达24个月,也可以视为工作时间的。

带薪年休假天数有多少?

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15天。

一般来讲,带薪年休假是可以随意安排的。休息15天,实际上连上周末可以休息三个星期。

带薪年休假的条件也说了,如果到了新单位只要我们以前工作满一年以上,也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可是带薪年休假的天数应该如何计算呢?

应当按比例计算。职工进入新单位,当年年休假的天数应当按照在本单位的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一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结果取整数。

比如某职工工作满10年,在当年的8月1日进入新单位工作。在新单位当年可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就是153天÷365天×10天,结果是4.19天,取整数就是可以休4天。

带薪年休假的例外情况

实际上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不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1.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两个月以上;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三个月以上;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累计请病假4个月以上。

另外,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法定的假期以及工伤停工留薪期都不计算入带薪年休假假期时间。

如何休带薪年假?

注意:带薪年休假,首先不应该是职工随意休的。

《带薪年休假条例》表述是: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也就是说有单位安排,但是也应当征求职工本人意愿。多数情况下很多单位比较人性化,是按照职工的意愿进行安排。但实际上,最根本还是企业有最终的决定权。

年休假可以一个年度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这也是为什么15天年休假可以拆成三个周的原因。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连续休,包括周末。这实际上就不对了。周末不属于工作时间,需要使用带薪年休假的。

可不可以跨年度休带薪年休假呢?职工本人仍然没有决定的权力。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个年度安排。仍然是单位做主。

说实话,带薪年休假虽然给职工带来了福音,但也确实加重了单位的负担。给企业安排带薪年休假的权力也是制度上一种补偿吧。

不休带薪年休假待遇是什么?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注意是本人同意情况下。对职工英雄维修的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实际上,跟加班非常像。

职工带薪年休假是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享受的假期。因此,国家规定的是按照法定节假日300%的工资标准,来确定未休年休假待遇。

如何维权?

如果企业或者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也不给职工相应的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应当有县级以上的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相关部门可以依法对企业或者单位进行责令改正。

怎么改正?其实就是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或者跨年度安排补休。如果拒不责令改正的,除了责令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数额加付赔偿金,相当于两倍待遇了。

比如,上年度有10天带薪年休假没有休。劳动部门责令改正以后单位没有理睬,逾期了。那么劳动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支付10天的年休假工资报酬(相当于30个工作日的正常工资),额外再支付10天的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赔偿金。合计60个工作日的工资,几乎三个月的工资。

这就是有关带薪年休假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企业统一安排带薪年休假,是否合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从这个角度来说,单位统一安排年休假,这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地方,只是说单位的统一安排与个人的意愿之间往往存在不对等的情况,但这种情况下,虽然条例要求要考虑职工本人的意愿,但有单位的生产经营工作在先,个人也只能服从公司的整体安排。

公司统一安排的带薪年休假,各个公司要求还真挺多的,这是我所了解到的一些公司里的做法,反正我觉得都挺奇葩的,或许你们公司也是这样。

比如有的公司要求员工的年休假必须和春节一起休取。

也有的公司夏天有高温假,看似有10多天半个月,但仔细一了解,里面还含有年休假,且必须在此期间休取。

也有公司年假必须一次性休取,有多少天就必须一次性休完,否则假期要自动作废。

也有公司要求员工休年休假期间不能离开本市,以防有工作需求随时回公司。

……

总之,奇葩规定很多,就是不要你好好的休个假。

估计在这些奇葩公司工作的人,很羡慕那些能自由休取年休假的公司。有的公司年休假最小单位0.5天,最长不超过制度规定,一年内员工随意休取即可。在这样公司工作的人无疑是幸福的,有很多的灵活度,毕竟每个人总是有一些临时的事情,总不至于老是请事假扣钱吧,有年休假灵活休取,以备不时之需,多好啊。

以上都是说的有年休假的情况,其实当前来说,年休假最大的问题,可能不是企业统一安排不安排的问题,而是很多企业到底有没有年休假,很多企业根本没有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或者落实了,但并不是真的带薪,总要扣一些钱,导致这一制度最终没有落实到位。

你们公司的年休假是怎么休取的呢?评论里一起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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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统一安排带薪年休假,是否合理?

要搞清楚公司统一安排带薪年休假是否合理,要先弄清楚相关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这方面,分为三个方面,并且意思有所不同。

一、公司可根据生产情况,并考虑员工的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这里看到了吧,也就是公司有权力安排员工何时休年休假,虽然提到考虑员工的意愿,但重点在“考虑”两字,和后面对比就知道有什么不同了,也就是说公司可以考虑员工的意见,但可以不采纳。

二、公司既可以一次性安排休完年休假,也可分开安排休息,一般不跨年。若实在必要跨年安排的,可以最长跨1个年度安排。也就是说年休假最长要在两年内休完,如果休不完,就进入第三点的情况。

三、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要支付3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看来了吧,这里说的要经员工同意,重点在于这个“同意”,也就是说如果员工不同意,那么公司必须要在两年内安排员工休完年休假。但实际上,员工同不同意都没有办法。

综上所述,公司统一安排休年休假,是合理的!

企业统一安排带薪年休假,是否合理?

只要不是把年休假安排在法定节假日,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怎么安排都不违法。

当然如果单位工作需要,劳动者愿意放弃年休假的。由劳动者书面提出,用工单位可以取消年休假,只需要支付劳动者正常工资即可。

注意,一定要书面同意。

企业统一安排带薪年休假,是否合理?

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是企业的义务,企业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应当支2倍工资作为补偿。至于企业统一安排还是分散安排或是由职工自由选择,法律未作规定,由企业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企业统一安排带薪年休假,是否合理?

公司能安排你们统一年休假真的不错了。

我们年休假有很多都奉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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