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满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是的,只要未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给劳动者工资。
虽然说关于医疗期的有关规定中明确了医疗期的期限,比如单位工作20年以上,医疗期最长可以享受24个月。但是,这个医疗期并不是硬性的,而是国家规定的职工最短可以享受的情况。如果企业允许,可以给予更长的医疗期。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情况,主要是因请事假,身体正常情况下没有提供劳动。这种情况下不用发放工资。
职工请病假,从道理上是不需要企业批准的。只要有医院正规的假条、病历、就诊记录就可以。
就有关问题,劳动部在1995年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中,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按照《青岛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超过医疗期,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支付疾病救济费。
所以,用人单位只要没有跟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很明显还是应当支付相应的病假工资待遇的。不过有的地区工资待遇并不是简单的80%最低工资标准。
青岛市规定医疗期内停工留薪不超过6个月的,应当发放原工资70%的病假工资,超过6个月的应当发放疾病救济费(本人工资标准的60%)。
医疗期满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从问题上看,在医疗期间,是领取了病假工资。既然是病假工资,就是自己生病,与工作无关!
是签订合同的单位,也就是没有正式编制的国家单位!在治病以后,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国家单位,治病以后,能够立即解除合同的事情,好像没有听说过.。
在我们镇的私企,存在治疗以后,因为不能够继续胜任工作为由,被解除合同的人是有的!但是,他们还是得到了一些补偿!治疗以后,能够继续从事工作的,没有被解除合同!
听说,病假在一个月内,是全工资。两个月就会少一点。三个月就是领取百分之六十五的工资!如果继续请病假,必须有县级人民医院的证明!如果没有县级人民医院的证明,按照事假处理!
治疗期满以后,没有解除合同,单位会按照病假条例进行处理!正式编制单位也是按照病假条例进行处理的!因此,有许多人都是带病坚持工作,就是这个原因!
医疗期满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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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医疗期限满了,以后单位未及时缴纳和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继续支付病假工资吗?首先如果说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在的员工请了病假以后就需要继续的支付病假工资,这个是毫无疑问的。
除非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那么可以停止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这个没有问题,但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支付相应的一个经济赔偿,这个经济赔偿将根据该名员工在工作单位工作的时间来决定,如果说证明工作工作单位工作了一年以上,那么就可以获得一个月的全额工资待遇,或者说是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待遇,以此类推,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但是如果企业单位不愿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要根据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来给予发放,并且还要承担证明员工的社保待遇,所以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讲是有主动的选择权的,到底是解除合同还是不解除合同,都是可以自行来选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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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一、一般疾病:员工医疗期满,就不能再享受医疗期待遇了。
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在,社保、公积金应当继续缴纳。这样的时候,病假已结束,如果单位同意你继续请假,就按事假对待,就没有工资了。
法条链接: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重病:根据疾病导致的身体状况,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企业根据鉴定结果做出适当的安排: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法条链接: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7条规定:“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三、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
1.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
2. 医疗补助费:不低于六个月
法条链接: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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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这种属于病假医疗期,首先我们要知道病假医疗期的最长期限。
一般工龄5年以下的,最长3个月,工龄5-10年的,最长6个月。
病假医疗期间的工资怎么发?
一般按照员工工资的60%发,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病假医疗期满,应该怎么办?
正常来说,应当回到原岗位工作,如果不能从事原岗位了,那么公司应该再可能的条件下,提供其他岗位,并且正常支付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岗位,那么可以通过劳动维权的方式要求公司提供相关岗位。
但如果该员工任何岗位都从事不了,怎么办?
原则上公司和员工谁提出从事不了,谁就要证明。而且这个时候公司是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的。
如果公司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这个时候双方就要就工资进行重新协商,肯定不能按照病假的工资来支付。要通过双方协商的工资来执行,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就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未达成一致,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以这个时候,你也不要主动离职,需要坚持住。
医疗期满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是的。医疗期满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公司未解除,仍需要按照病假工资的标准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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