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小公司做了12年,被辞退有补贴吗?能补多少?
被公司辞退,一般分为职工有错辞退、单位无奈辞退、单位故意辞退三种情况。三种不同的情况,相应的补偿并不一样。
职工有错辞退职工如果工作中有重大失误,或者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如果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通过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的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也可以解除。其实最常见的是劳动者假造学历或者就业经历。
劳动者跟好多个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一种违法刑事责任的惩罚。
企业无奈辞退用人单位由于各种原因跟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仍然无法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顺带一说的是,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经鉴定失去了劳动能力,用人单位还应当人性化的支付不少于劳动者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是重症应当加付50%,如果是绝症应当加付100%。
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然不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这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企业按照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用人单位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转产或重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改变,经变更劳动合同仍需裁减人员的,这几类情况都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故意辞退如果用人单位通过一系列违法手段,逼迫职工离职的,这种情况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这些方式包括: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不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欺诈胁迫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以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等等。
这种情况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样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告知劳动者不用来上班了。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一般是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确定,如果工作了12年,应当支付12个月。当然《劳动合同法》在实施以前最高是12个月,在这个问题上有衔接问题,2019年最高标准可以达到24个月。如果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如果不满半年的,按照半个月工资发放。
工资标准要按照企业生产经营正常时,劳动者前12个月的月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另外,还有一个如果不提前30天通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不过,这种情况仅限于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劳动者患病、不胜任工作或者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这三大类情况。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工作12年,对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至少有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可以领。
值得一提的是,只要不是本人意愿失业,我们都可以领取失业金待遇。如果失业保险缴费12年,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
在一个小公司做了12年,被辞退有补贴吗?能补多少?
工作期间,只要是公司五险一金每个月固定交,并且,被辞退时,你的劳动合同没有终止,且,你是被辞退(被逼无奈主动签署自愿离职流程的,在法律上不属于被辞退), 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必须给赔偿金,并且根据不同城市规定,可以在失业期间领取失业金。但是,国内的企业的现状是,为了避免支付赔偿金,公司一般会对讨厌的员工采取软折磨的方式(很多方法:例如架空工作,绩效末位,降级等等),让员工无法再在公司待下去,员工无法正常工作且失去尊严的情况,不得不自动离职,这样以来,公司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离职者也无法得到失业金。所以,朋友,你要匹配一下是否符合条件了。
在一个小公司做了12年,被辞退有补贴吗?能补多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有两种情况用工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八十七条)
2、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按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承担竞业限制的年限内,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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