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银行给自己的卡上多转了100万,自己不知情,全买成了彩票,顶给银行可以吗?
转到自己卡上,100万不知情,买彩票的时候该知情了吧?如果说自己特别有钱,不差那100万,那么也没有关系。用自己的钱还给银行100万就好了,银行并不会吃亏。
其实这种做法属于《民法通则》中的不当得利。没有合理理由,取得不正当的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理应归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予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由于银行向个人账户中打的只是人民币货币,所以返还的时候还是应当返还100万元人民币货币。这样才叫原物返还。
有人说如果我拿着100万买的彩票中了五百万,是不是应当给银行500万呢?就法条来讲,应当是这样。可能就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500万元奖金),扣除交通费(打车费用20元)等劳务管理费之后,予以收缴。这就是国家为了惩罚不当得利所做出的规定。
如果原物无法返还,那么银行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起诉当事人,申请用当事人的其他财产予以补偿。
一般来讲,只要不是故意不还,都不涉及刑法中的侵占罪。
澳大利亚西太平洋银行干过这样的蠢事。这个银行给一个马来西亚华裔女学生的账户中打了460万澳元,过了几年才发现。这个女学生已经花掉了几百万。最后,经法院判决,这个女学生不涉及犯罪。但是这个女学生还要面临长达数年的民事诉讼,对她花掉的几百万澳元负责。如果实在还不上,只能选择破产了,好在澳大利亚还有破产制度。可是我们中国现在还没有这样的个人破产制度的。
所以,“有便宜不赚非君子”,可是赚了之后麻烦多,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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