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很多人都知道经济补偿金,但是却对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支付并不了解。让我们了解一下经济补偿金究竟应该如何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法律规定经济补偿的主要依据实际上是劳动合同法的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主要包括依据《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七大类情形。基本的原则是企业不想雇佣劳动者,就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企业犯错,劳动者及时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所有的情形都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退休后继续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或者领取了养老金之后的劳动者,无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因此,既然劳动合同已经终止了,我们在跟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已经有劳动合同关系转换为劳务关系。双方之间,由于主体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资格,即使签订劳动合同都是无效的。
不是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就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按照解除劳动合同享有的相应的经济补偿。
类似这样的情形其实还有很多第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以后的人员,无法享受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一样不能够享受经济补偿。因为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是一种特殊的应用方式,可以口头订立合同,不能约定试用期,按小时发放工资,每15天至少发放一次。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一般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第47条来进行计算的。经济补偿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不满6个月,应当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应该支付一个月应发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工资标准按照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值计算。
其实我们国家还有一个规定是《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这里边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要额外加付50%。
所以,总体来看退休后的劳动者,很多情况下是不能再受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保障的。建议在参加工作制定劳务费标准的时候,要统筹考虑到各项方面的损失,尽量提高劳务费标准。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这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第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补偿金?按照劳动合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的七种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没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的标准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如果劳动者的工资超过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解除超过退休年龄的职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依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关系,因此也就不存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由于终止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支付补偿金的七种情形,所以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更谈不上经济赔偿。
第三,实际操作中的人道因素要重视按照劳动法或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精神,虽然用人单位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也不用给予经济补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很多劳动者长期在用人单位工作,有的还可能是单位管理、技术骨干或是操作骨干,为用人单位做出了一定贡献,用人单位出于对劳动者贡献的奖励,很多单位都是比较人性化的,可以给与劳动者一定的奖励或是经济补偿,以感谢他们对公司的长期奉献;对于虽然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养老保险没有缴够15年的劳动者,很多用人单位也是采取比较人性化的处理方式,可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继续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直到他们达到法定的退休条件为止,这也是符合社保法规定的,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没有任何法律障碍。当然这是一种道义上的操作方式,这对增强公司文化的感染力,公司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无疑是有重要意义的。
总之,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员工,是终止劳动合同,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从法律的角度来讲,是没有义务承担经济补偿责任的,但是出于人道主义和劳动者对公司的贡献来考虑,还是很有必要采取更加人道操作方法,这对鼓励在职职工继续为公司做贡献具有一定示范效应。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各地不一样,要看在哪省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公司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情况一般来讲,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就应该到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依法享受退休待遇,也就不存在补偿金的问题了。
但也有一部分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符合退休条件,暂时无法退休。最常见的原因就是社保缴费不足15年,因此无法退休。
公司会面临两个选择:继续用这个员工,或者辞退?继续用可能会面临法律风险,所以好多公司直接辞退了之。
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所以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公司应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终止。
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在《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合同终止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在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下列情况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公司因为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况,所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国家明确规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既然劳动合同终止,就无需发给经济补偿金,所谓经济补偿金,是发给由单位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因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迫使职工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单位不再继续签定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发给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就应该办理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应支付经济赔偿金?
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应支付经济赔偿金?遇到这种情形,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原因有以下两点:
1、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我们国家对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非常明确的文件规定。
因此,用人单位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并没有在上述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中。故,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国家劳动者的退休年龄做了规定我们国家出于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考虑,对劳动者的退休年龄做出了规定,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明确,劳动者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随即终止。劳动者如继续在用人单位上班的,或者是退休返聘的,双方建立的是劳务关系,不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也就不涉及到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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