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后一个月不注销公司就要补交社保,进入2019年就要罚款这是真的吗?该怎么办?

请大家别听社会上这些以讹传讹。我们现在是法制社会,做事都要有法律依据,尤其是涉及到数以百万家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问题。关于公司补交社保的问题,也必须有相应的规定。

一般来讲,《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项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法律要求承担相应的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中还有一个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承担。

什么意思呢?即使我们跟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但是我们是非全日制劳动者,用人单位也没有义务必须给我们交纳社保。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必须缴纳的是工伤保险。

推广开来,没有用工的单位,或者没有劳动者的单位,就不应当给职工缴纳社保。所以,并不是所有单位都要缴社保。

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是按照职工的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和企业承担比例,分别征收企业和个人的社会保险费,并不是随意征收的。

有些人担心,税务机关掌握了我们职工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信息,会不会依据那个信息征收社会保险费呢?

税务机关征收社保当时在社会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民营企业都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或者较低缴费基数给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是为了降低社保费负担。

但是民营企业为了防止税务查账,都是按照真实的工资信息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同时相应的账目都处理得不错。而实际上更聪明的一些公司,则早就实行了预防措施。工资只是发放一部分,缴纳的社保也是最低的,另一方面就是找一家关联公司直接发放劳务费。这样就有效避免了社保基数问题。这也是国家为什么2019年实施个人综合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原因之一。

其实,社保缴费基数问题,确实可以避免。因为,我们劳动关系是唯一的,社保缴费也是唯一的。大家完全没有必要担心。

2018年9月7日的时候,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定下基调,在社会保险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各地要一律保持现有的征收政策不变,确保不增加企业负担。

进入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只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划归税务机关,企业社会保险部分暂时由原渠道保持不变。这实际上并不违反国家制定的机构改革的原则,成熟一批,划转一批,企业社保划归税务条件暂不成熟。

而且我们社会保险费征收的话,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并不会直接罚款,而是首先下达责令改正,给予一定的期限,补缴社会保险费。只有用人单位拒不理睬,不予补交的话,才会面临到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企业唯一要承担的就是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相对来说一年是18%左右。

所以,正常的企业没有必要注销,也不会进行罚款,相应的劳动监察部门也没有能力所有企业都同时督促检查。但是,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维权的,劳动监察部门就会一查到底。

违法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不要因为暂时的侥幸置之不理,还是赶紧合法的为职工缴纳社保吧。

2018年最后一个月不注销公司就要补交社保,进入2019年就要罚款这是真的吗?该怎么办?

到明年以后,可能不会集中清缴,但是以后估计还是要补上欠缴的社保。具体如何就要看政策执行情况了!反正现在大家的顾虑和担心都很多。

到2019年1月1日起,归税务局管理社保费用缴纳以后,肯定是要和税费挂钩的,原来缴纳社保相对宽松的政策可能就没有那么好了。

现在是好多企业都担心补交社保的问题,国家规定已经出台了,对于很多企业的担心也没有多少明确的说法,但是只要是归属于税务局稽查社保费用。大家可以想想税务局稽查税务的做法就知道了。

现在国家高层发声严禁集中清缴社保,并且要求社保征收保持现有水平,稳定下来,决不允许再增加企业税费的负担了,这也是保护企业的税费稳定的措施。还要求把减税降费措施落实到位。

国家既然已经进行了社保征缴的改革,肯定是要保证改革成功的。以后社保缴纳水平看看税务局征收情况如何了。现在是不对以前欠缴的社保进行集中补交,谁知道以后如何呢。

综上所述,从明年开始社保归属于税务局以后,可能原来社保征缴的宽松环境会发生一定的变化的,对于原来欠的社保可能不会集中清缴,但是以后还是要补上的。

感谢阅读,多谢!

2018年最后一个月不注销公司就要补交社保,进入2019年就要罚款这是真的吗?该怎么办?

原先呢有这样的传说!明确告诉你,这种说法不对!

为什么有这样的说法呢?

这是因为之前国家出台了一个政策就是从2019年元月一号开始要全面清理社保,且社保的征收工作从原来的社保局变革到了税务局,由税务局统一征收!

为什么说这种说法不对呢?

因为国家刚刚发文对原来的政策进行了解释,就是说,从2019年开始规范化,但是对与以前的事儿,过往不究!也就是不会追缴以前的社保事情!

2018年最后一个月不注销公司就要补交社保,进入2019年就要罚款这是真的吗?该怎么办?

19年1月开始按实际工资交社保别再按最低基数交了。19年1月社保税务证收社保基数和个税申报比对一致就行。

2018年最后一个月不注销公司就要补交社保,进入2019年就要罚款这是真的吗?该怎么办?

现在生意越来越不好做,中小企业更是艰难!这样以来好多公司就要关门,失业加大,就业将更难!

2018年最后一个月不注销公司就要补交社保,进入2019年就要罚款这是真的吗?该怎么办?

原文是:严禁自行对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意思是:1.肯定要清缴2.统一安排清缴开始时间,不可自行决定3.开始清缴时不能一次性收齐,要分期要。是这么理解不?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