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些人会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淡化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
子女赡养老人既是法律义务,又是社会公德。关于子女赡养老人的问题,是来自于《婚姻法》的第21条。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不过国家保护合法收养关系,只要收养关系成立,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随着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也就是说,只要是建立了合法的收养关系,就跟亲生的没有任何区别。亲生父母的孩子被别人收养了,那么亲生父母就不要再指望孩子承担相应义务了。
其实,赡养扶助父母,不仅仅是经济上的,也包括精神和生活条件。一些人可能想淡化的是经济扶养问题。
国家目前正在建立对独生子女退休父母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
目前根据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划分,国家对农村地区的独生子女家庭实施奖励扶助政策,不过相应的标准并不高。绝大多数地方实施的是80元每月的标准。
这是中央统一实施的,对于城镇退休职工的独生子女奖励,各个地方政府也在参照农村的奖励标准予以实施,也是80元每月
广东省鼓励各个地级市提升相应标准,广州市是按照150元每月的标准实施的。
目前,国家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是88元,全国平均基础养老金水平是130元左右。这一部分养老待遇也不需要个人交费。
因此,两项合计,到达退休年龄的独生子女父母,如果没有任何保障,养老待遇也就达到每人200元左右。这一标准确实有点低了,如果能够达到四五百元,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就更好了。国家会在未来不断提升标准。
国家要考虑到统一、全覆盖、有能力、能保障的标准。
相对而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根据子女的赡养能力来执行的。如果没有赡养能力,也没人会逼着你。
子女如果没有赡养能力,可以给相应的老人以五保或者低保待遇,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但是绝对不允许子女在吃肉,让老人喝西北风吧?作为子女绝对不能吃膀硬了,分手之后就不管父母了,这是跟社会公德完全不符的。特别是这些子女也要养育孩子,谁也不想自己的孩子也这样对自己吧?所以,这些言论是绝对无理的。
为什么有些人会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淡化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
养老应该是政府的事
为什么有些人会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淡化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
谢邀!现在有些人在网络上淡化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义务,推卸责任,试图把义务推向社会。是对法律尊严的公然挑战,是道德标准沦陷,是对中华传统文化和公俗良德的挑战,是狭隘的自私自利作祟。
我国奉行的是养老保险和子女赡养父母的双规制。众所周知,我国有9亿以上人口进入社保,13亿以上人口进入医保。绝大多数人以赡养老人为荣,那些满口仁义道德,淡化赡养老人的不负责任的言论,是别有用心的。任何一个有良心的人,都不会答应的。
其次,有些人以淡化赡养老人为名,行否定社会制度之实。挑起事端,破坏安定团结的和谐局面。
再次,说小一点,有些人私欲膨胀,自私自利,唯利是图,不承担责任,把自己应该付的责任,推给社会。
为什么有些人会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淡化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
主要原因是国家对公务员,事业人员退休金发的太高,已变成养儿金,养孙金,远远超过低层打工者收入,城镇职工退休金也超过城市最低工资很多,要知道,工资在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人数量相当庞大,而有这种观点都是普通劳动者,沒有得到国家恩惠,自己交的社保贡献给现在拿退休金人了,自已父母老无所养,说这话正常!
为什么有些人会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淡化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
到底谁说的只生一个好国家来养老。谁说的谁就要有信用说到做到。子女就算没有法律也要养老人。这是我们中华美德。比喊口号的强。
为什么有些人会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淡化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义务?
子女尽孝道绝对是应该的,养老属于社会保障范畴,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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