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退休年龄时,外省有视同缴费年限,工龄能转回来吗?
正常来讲是可以调转的。
我们需要办理工作调动手续,而不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根据2009年国务院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一个地方交费满十年以上就可以在当地办理退休,也或者可以将所有社保关系归集到户籍地办理退休。
不过,这指的是由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的情况。如果我们是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以前的国有企业固定工工作年限、上山下乡时间、需要安置工作复退军人的参军时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都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
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由政府承担。
既然是由政府承担,那么必须是有政府批准的调动才可以。一般需要有相应的调令或者调函。这种调令和调函一般去当地的就业服务机构或管理机构开具。
如果没有履行相应的程序,失业下岗之后就直接去外地工作了。那么很抱歉,就不能将外地的视同缴费年限转移到这个地方。只能往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地方转。
所以,里边的关系非常复杂,建议咨询一下当地的12333社保部门。

到了退休年龄时,外省有视同缴费年限,工龄能转回来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到达退休年龄时,外省有视同缴费年限,工龄可以转回来吗?我们都知道视同缴费年限的认定,实际上并不是根据你的实际缴费年限来认定的,而是根据你个人档案中的相关记载来认定的,也就是说只要你在办理退休的时候,能够提供有效的个人档案,并且在个人档案中的相关记录都是完整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
不论你在任何一个地区退休,那么只要符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条件,都可以完整的认定你的诉讼缴费年限,一般情况下是需要提供你在1992年之前的一个招工表,并且每一年的工资变动表,都存在你个人的档案里的话,那么是可以问正常认证,你的视同缴费年限的。
所以说视同缴费年限,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视同缴费年限,在计算养老金的过程中是单独的,以过渡性养老金的方式来给予计算的,相对来说能够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视同缴费年限,我们不能够轻易的放弃,因为一旦放弃,可能自己养老金的待遇会损失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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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退休年龄时,外省有视同缴费年限,工龄能转回来吗?
你这种情况可能是特殊案例啦!无论是省内调动,还是省与省之间的调动,工龄是跟着人一起走的!
主要你到了新单位,是要认证工龄的!当时没有被认证的工龄,在我们这里,单位和社保都不管的!
到了退休年龄时,外省有视同缴费年限,工龄能转回来吗?
转不过来,即使能转过来也非常麻烦,有试同缴费必须要调档案,没档案就没有试同一说
到了退休年龄时,外省有视同缴费年限,工龄能转回来吗?
如果是199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视为缴费工龄的一般都要由本人档案作为依据。办理退休时要将档案转移到你所在地的社保机构,经过必要的档案核查认定,才能算视为缴费工龄。
视为缴费工龄主要根据档案来认定,主要是缴费前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等。中途离开国有单位后,在民营单位工作,又没有办理社保的这段时间不能视为缴费工龄,计算连续工龄时要扣除,即视为缴费工龄+社保工龄等于你退休时的连续工龄。档案记录不完整的也要扣除。
总之,个人档案是计算视为缴费工龄的唯一依据,证明不起作用。
到了退休年龄时,外省有视同缴费年限,工龄能转回来吗?
我认为,外省有视同缴费年限,这说明他以前在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过。现在,不管是已调回原籍所在地工作,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按现行政策规定,完全可以将以前在外省的视同缴费年限,与在本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但是,这需要对之前外省的视同缴费年限,进行一番认定才行。若本人是调回原籍的,那本人人事挡案资料定回一并调入,只要查阅原始挡案资料,即可进行核查认定。若是自动离职或从事灵活就业的,必先对离职及本人挡案着落情况弄清楚。也就是必需通过查阅人事挡案的第一手资料,方可对以前的视同缴费年限进行审核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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