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
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正确的叫法应当是公办学校的教师和民办学校的教师。民办教师是老的概念,专门针对2000年以前国家认可教师的一种性质,2000年之后就已经不存在这种情况了。后期出现了代课教师、合同制教师和临时教师这样的称呼,但是国家明确要求,公办学校只能有教师资格证的在编教师从事教育工作。
民办学校是不需要相应编制的,当然一般也要求有教师资格证,没有资格证的教师偷偷教两次课一般也没人抓。
公办学校教师和民办学校教师的最大区别在于用工主体不同。现在国家推动教师的县管校聘,基本上管理部门就是当地县区的教育部门,在当地学校之间也可以互相流动。民办学校教师都是隶属于这一学校的。
两者的工资并不具备可比性。虽然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通常比民办学校教师高。
公办教师的工资待遇是由国家和地方统一规定的。公办教师工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津补贴,各种工作性奖励等等。
民办学校教师是学校作为工资主管部门,不会按照国家规定的这么复杂来发放。一般来讲,民办学校教师是以市场化为基础,挣得多,绩效高,就发的高;学校不行,挣得少,也发的少。民办学校招生,老师维护也难。不过一些比较火的教育培训机构,却有很高的师资待遇保障。比如新东方,北京地区刚进入的毕业大学生都能达到起薪15万元以上,毕业三年年薪30万。这可比公办教师待遇高多了。
可是,民办学校教师的保障赶不上公办教师。民办教师一般就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保就够了,而且很多用人单位都按照最低基数缴纳。
公办教师走的是职称晋级路线,随着从教时间越长,晋升的职称越高,各种工资待遇就越高。公办教师还是有很好的公积金待遇、职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甚至还有专门的住房补贴。
一般说民办学校的教师都是吃青春饭的,再加上民办学校蓬勃起来没几年,很难说民办学校的老教师以后退休待遇会怎样?
基本赶不上相同条件下公办学校教师的一半吧。
为什么非要同工同酬呢?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用工形式。一类体制化,一类市场化。如果市场化的民办教师,觉得民办学校待的不好,可以考取相应的公办教师编制。现代教师还是比较好考的,一般要求也不高,只要大专学历就够了。
如果认为自己是人才,也可以从公办教师跳槽到民办市场,自己创业也好,给别人打工也罢,只要努力,有本事挣的钱肯定比较多。
本领不高,还临渊羡鱼,真的不如早日退而结网。
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
“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的话题是不成立的。这是因为:
民办教师只是历史的称谓。民办教师是“九年义务教育”时代的产物。起源于七十年代初期,那时生产队办小学、公社办中学,公办教师满足不了办学的需要,只好从初高中毕业生中经过严格手续选拔代课的教师,民办教师自此应运而生。
民办教师不是正式教师编制,凡星期日,节假日,除了开会、培训都得参加生产队劳动。绝大多数是拿工分参加生产队核算,我们这里是六角多一个劳动日,实得的报酬也就高低不一样。进入八十年代中期到2003年,都由财政支付工资,中学50元、小学40元(均含1元/月药费)。
报酬如此,工作条件难苦,工作苦累不再说,单就做出的贡献和历史价值可不小。中国农村文盲半文盲的扫除就多亏了这些民办教师;全国基础教育的普及与乡村文化的兴起和发展,也全靠了这些民办教师支撑。
在国办【1997】32号文件出台后,以我们当地来说,民办教师竟然有了政策界线,即1984年12月31日以前任教的为“计划内民办教师”。只有因故辞退、自动离职者未被“民转公”外,其他的却转为了公办教师。1984年年底以后任教的却在2003年9月实行“一刀切”而清退。自此民办教师走完了艰难的历程,退出了中国教育的舞台。
民办教师“恢复”了农民的身份。民办教师是不被列入教师正式编制的“临时”任课人员。民办教师虽是教师,可还是农村身份,因为他们还没有“转正”。因此,民办教师既担任教学任务,又兼做种地收粮。“一人任教,全家受累”是民办教师当时最真实写照。清退离岗后,民办教师成了“只做过‘教书匠’的农民”。从此起早贪黑的务农,南来北往的打工。
民办教师已被收入《教育大辞典》,也做出了恰当的解释。那只能说民办教师,让农村失学孩了得到了读书的机会,甚至改变了他们的一生命运。
不管咋说,民办教师渐行渐远,被历史划上了句号。现在都是农民了,怎么能和公办教师做到“同工同酬”?
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
公办与民办教师,他们并肩共处的时代,己然成历史。现在的民办教师今非昔比,工资高的令人咋舌,简直就是光彩亮丽的一群,他们是教育商业化最大受益者。原民办教师可是悲催的,一手锄头一手粉笔,用披星戴月毫不为过,艰难贫困中守着这份执着,转正了守得日出见彩霞,清辞了失落伤心无奈何。现在农村的中小学近乎已无民办老师,特岗、合同代挺普遍,他(她)们的工资待遇不及正编一半,但有险金待遇,比原民师强多了。原民师教学时生活艰难,下岗更是凄凉,苍苍白发蹒跚老态,谁还记得他是那个曾经朝气蓬勃丶儒雅风趣的民办老师呢?
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为什么公办教师与民师不是同工同酬?有时候大家邀请回答问题,不回答感觉你高傲自大,回答吧又不如大家心意,说实话大家语言攻击你,没有素质的人甚至骂你。说虚伪的话又无法帮到大家,更是不能如您所愿,怎么办?
无论任何时候都不会平等,更不会同工同酬,民师当时的工资的确很低,当给民师解决了编制,民师的工资也不低。前几天回老家,遇到上小学的校长,他以前也是民师,最后遇到好政策,解决了编制,现在60多岁已经退休了,每个月工资3000左右吧。
现在这是一样,同一个城市工作,同一个单位工作,也不会同工同酬。单位招聘人员工资拿的最低工资,并且还不缴纳社保,社保还都是自己缴纳的,但大家干的活都是一样的。在职的工资一个月几千块,而招聘人员的工资拿着四线城市的最低工资,活大家都是一起干,找谁说理去?
现在没有人会考虑你的工资多少,你的社保给你交没有,只要求你把工作干好没有。所以想同工同酬,这个愿望感觉特别遥远,也不一个人回答了就能解决的事情,但还是有人经常提这样的问题,很多人还是希望能得到公平对待。
我上小学的时候都是村里的民办教师,根本没有什么在职教师一说,包括上了初中还有民办教师在一直教书,感谢曾经教育过我的民办教师,你们辛苦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欢迎你和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有关社会信息。
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
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这个话题讨论了一次又一次。都讨论烦了。
所谓“民办教师”,属于上世纪五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当时国家承担不起农村教师的工资,就由国家拨一部分,县乡村承担一部分,比如那时小学教师的工资是每月五元,这五元是国拨部分,而在村子里,小学教师同时还像社员一样挣工分,这就是民办教师的来历。
民办教师结束于两千年左右,结果不一样。
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民办教师了,全是正式教师。就是有代课教师也不是民办教师,而是临时教师,比如有的女教师生孩子,就要找代课老师,等女教师产假到期,这个代课老师就要回到原来是地方。也不叫民办教师。
正式教师工资有严格的标准,这个代课老师,工资很低,不可能同工同酬更不能成为正式教师。充其量是个临时工。
要想成为正式教师,要参加考试,合格入取后,就是正式教师了。
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何时能做到同工同酬?对此你怎么看?
近来,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同工同酬的问题得到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很多民办教师都希望与公办教师实现同工同酬。在笔者看来,要想实现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同工同酬的目标,应该是很难得。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如果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能够实现同工同酬,那么在体制内也就不会有”临时工“的说法了。
虽然我国教育部门曾经出台相关规定,将民办教师的工资薪酬与公办教师实行同工同酬,但目前为止好像只是兑现了同工的承诺,同酬的目标仍然任重道远。在日常的教育实践中,民办教师的教学任务与公办教师是一样的,有时民办教师承担的教学任务甚至超过了公办教师的任务量,尤其是在基层的民办教师教学任务是相当重的,但是他们的工资薪酬确实相当低的,可以说他们的付出与回报并不成比例。
其实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同工不同酬,其根源就是在于编制的问题。公办教师具备国家承认的正式编制,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他们享受国家财政支持的工资福利待遇;但是民办教师却没有国家承认的正式编制,他们虽然也是享受国家财政支持的工资福利待遇,但他们的待遇是民办教师所属单位办公经费中挤出来的,与公办教师的来源是不同的。
综合来讲,公办教师要想实现与民办教师的同工同酬,在短期内是不可能实现的。在我国的教育实践中,不取消教师编制的话,是不可能实现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同工同酬的目标。换句话说,如果能实现同工同酬的话,谁又会去费劲巴力的去应聘公办教师呢?直接去当民办教师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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