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病了得到捐款十六万,出院后余款买车了,一年后孩子病复发需八十万,但是无人捐款了,怎么办?

这种事情,作为孩子父母真的做的不对,真的是一步错步步错。

第一,肯定是不能用捐款来买车了。人在做,天在看。有时候不要窃喜,占了便宜,总有一天会为自己的不良行径买单。

第二,没有跟踪检查,孩子的病情,真的也不合适。作为一个患大病孩子的父母,既然能向社会求助,那肯定是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才对。肯定孩子比自己的脸面重要。孩子得病之后,一定要定期复查,确保各项治疗,结果良好才可以。结果,治好后,贪恋买车去了,忽视了孩子,让孩子旧病复发。真的也不应该。

第三,什么事情都要求助社会吗?做人没有一点自立自强的精神吗?我们一个普通社会人,应当首先举自己家里的能力,对孩子进行治疗,而不是动不动就求助社会。而且我们的社保也是有相应的医疗保障和大病治疗报销手段的。

拿青岛市来说,基本报销额度是20万,报销比例分别是65%到80%。另外还有相应的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达到60万。另外还可以享受大额救助,支付限额是10万元。一般来讲,家庭付出十多万元,配合各种医疗保险救助政策,就可以达成80万的治疗费用了。

想想罗尔事件吧,房子一套留给儿子,一套自住养老,还有车要自己开。资产几百万,还要求助社会,像这样的事件,只会寒了大家的热心肠。

孩子治疗费需要80万元,作为父母卖不卖车?卖没卖房?有没有贷款或者亲戚朋友借钱?是不是真到走投无路的情况了?这些不是真要认真思考的一件事吗?

从另一个角度说,没有监督和限制的捐款,仅凭受捐人良心的捐款,有时候也会害了孩子。

希望孩子的病能够得到尽心的治疗并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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