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保吗?在退休后,如果未缴够医保年限,应该怎么办?

十几年前从破产单位出来沦为灵活就业人员,随着这几年年龄大了,且身体状况不断,看病住院居民医保的用药严,报销少。从2018年起准备申请职工医保,没有单位自已全额承担不知允许吗?如果参加了职工医保但没缴够年限数就退休了,退休后医保该如何核算?关于医保政策各城市的执行口径是否一致?

可以肯定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因为灵活就业保险本身就包含了职工医疗和职工养老两项保险。

不过各地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交费的政策是不一样的。有的地区完全跟企业参保职工一样,自己承担企业和个人部分,进行缴费。比如青岛,要按照10.8%的缴费基数的比例进行缴费,2018年最低每月都要340多元。

而像烟台等地,会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也打折扣,它是按照5.6%的缴费比例进行缴费,而企业职工需要9%。主要原因是灵活就业人员交纳的职工社保没有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待遇,退休之后每月也不往里返钱。不过各种报销比例是完全跟职工医保一样的。

而像杭州等地,则是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的10.5%比例进行缴费,而企业则是12.5%。实际上是把企业职工需要个人缴纳的2%进行了免除,每月个人账户返还的时候也扣减2%。

确实对于身体不好的人员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比较合算,他的报销比例高,而且各项待遇好。比如青岛市的职工医保,4万元以内,住院报销比例是90%,88%和86%,而4万元以上住院报销比例高达95%;退休后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是95%,94%,93%,4万元以上报销比例更高达97%。

医保的缴费年限也是有各地自己统一规定,向上海市是男女都是15年,深圳市男女都是19年,杭州市男女都是20年。也有男女不一样的,北京市、青岛市、烟台市女同志20年,男同志25年;日照市和廊坊市女同志25年,男同志30年。其实还是男女平等一点好。

如果缴费年限不够,各地的处理方法也不一样,一般不外乎两种方式。一是一次性补齐所有年限,二是继续缴费至满足年限。青岛市要求退休时一次性补齐,不过要按照社平基数的百分之百进行补齐。杭州市和深圳市需要按照社平基数的60%继续缴费,直至满足年限。烟台市这两种方案都有。

相对来讲,各有优缺点。比如一次性补齐,这样就不至于年年增加缴费基数。但是,如果每月继续交,负担又比较低,说句难听的,谁知道活到什么时候?

这就是有关的政策,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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