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弟吗?
看到这个问题,顺便回答了。21岁的姐姐在父母双亡后,有没有义务抚养2岁的弟弟?
根据我们《民法通则》关于未成年人监护权的规定,姐姐确实可以担任弟弟的监护人。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当父母去世后,姐姐和弟弟要按照公平原则继承父母的遗产或各项赔偿抚恤费用,但是一般要适当照顾未成年人。
一般情况,监护人的资格应当首先落在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身上,如果他们不再是或者不愿意管,理应有姐姐承担相应义务。姐姐在履行监护人义务的时候,不能损害监护人的利益。
前些年确实有个报道,称姐姐继承了父母财产之后,将两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将弟弟抱养了出去。这即使不履行监护权的行为,也是侵占公民合法财产的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对于姐姐是不是应该抚养弟弟呢?法律规定的是“扶养”。主要是扶助的意思。
《婚姻法》第29条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姐姐如果觉得自己没有能力抚养好弟弟,可以通过民政部门将弟弟找一个好人家。姐姐可以时常去看下弟弟的抚养情况,可以帮助其养父母适当扶助帮助弟弟。但是,弟弟应当继承的财产是不能因为弟弟被抱养后,归姐姐自己支配的。是不道德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
父母去世后姐姐有义务抚养弟弟吗?
首先搞清楚一个前提: 父母去世时弟弟多大了?如果已经长大成人,还需要姐姐抚养吗?
其次弄明白,弟弟如果没有长大成人,那么在干什么?如果还在上学读书,姐姐是有义务帮扶弟弟的。如果啥也不干,天天游手好闲,我看就没这个必要。
第三,归根到底,还得看姐姐有没有能力抚养。如果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还是得求助于政府部门和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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