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转灵活就业的人,什么年龄后可以办理退休?
我们国家的退休年龄非常复杂而且多样,并不是人们常常理解的五十、六十。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它的定位是十分尴尬和复杂。不信,大家跟着我看。
目前,我们国家的男同志退休年龄统一定位为60岁,但这只是正常退休年龄。
如果是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年限,可以55岁办理退休。
如果是失去劳动能力可以50岁办理退休,50岁以前可以办理退职。
但是所有办理退休的另外一个条件都一样,社会保险费累计缴费满15年。
这些退休年龄,不管是失业人员还是灵活就业人员或是企业在职工人,都是可以适用的。还有一些提前退休政策,主要是指破产国有企业的职工,90年代的老政策,现在已经基本不实行。
我们重点要说的是女同志。根据1978年国发104号文件,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明确女工人退休是50周岁,女干部退休年龄是55周岁。
但是当时局限于当时的社会现状,压根儿就没有灵活就业人员这一说,当时也没有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当然也没有个体工商户。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社会越来越复杂,很多工人开始下岗失业,也多了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01年劳动部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下岗失业人员可以自己交纳养老保险,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自己承担企业和个人部分,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可是退休年龄各地把握不准,文件统一明确为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岁,包括农村女性合同工。
不过一些地方由于试点政策执行的比较早,都是以女性50岁办理退休的年龄,所以为了保持政策的一致性,也没有改变。四川、青海、湖北、温州、郑州、青岛等地多数都是这种原因,灵活就业女同志都是50岁退休。
而且退休时间上的把握,尤其是失业人员转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本来下岗失业人员就一肚子意见,如果再让她们延迟五年退休,就更得气炸了。劳动部也发文明确,在文件下发之前在企业交费已经满15年的,仍然可以继续按照50岁退休。福建省规定,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工人只要交费满15年,可以50岁和55岁任选。
后期各地在有关政策上进行了进一步完善。比如山东淄博,规定只要在企业工作并参保交费满十年的女职工就可以按照50岁退休。
所以,失业转灵活就业人员女性一般是55岁办理退休,个别地区是50岁,如果是男性的话,统一都是60岁。
不过大家不要忘记失去劳动能力就可以办理退休这一条件,如果得过大病可以去尝试检验一下。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