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呢?

关于最低工资,国家方面的最高文件是2004年劳动部第21号令《最低工资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里面的第六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状况等因素。

可以说制定工资标准的时候,该考虑的都要考虑到,不能拍脑袋定。

不过这句话里的意思,也是指我们我们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了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

实际上我们扣完社保、公积金等个人费用后,一般都要降低三四百元最低工资待遇。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确定,而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只有30%到40%的社会平均工资。

而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是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0号令发布,第五条明确规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不得列入最低工资。

希望国家在出台有关政策的时候,考虑到最低工资的人群不一将可能像上海一样,将个人账户负担部分剔除掉。

如果不可以,也应当将60%的社保缴费下限给去掉,不要额外增加低收入人群的负担。当然这种情况是建立在大家都按真实工资缴纳社保的情况下,否则只能成为一些违法企业躲避社保交费的工具。

所以,将社会保险费纳入税务部门征收还是有非常有必要的。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