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发福利的单位应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17年12月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基层工会逢年过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但是有些单位好几年不发了,下面的员工该怎么争取到自己的福利待遇呢?

逢年过节,根据各地的习俗,用人单位或多或少应该表示一下。这是,人性化管理的一种措施。

劳动者对于这样的单位,不建议长期在这儿工作,还是能跳槽就赶紧跳槽吧。

用人单位发不发福利,这个确实不是强制性的。

根据国家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组织应当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

除了节日慰问品之外,生日还可以发放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结婚时可以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职工工会生病住院、会员或直系亲属去世时,可以给予一定的慰问金待遇,退休离岗也可以发放一定金额的纪念品。

大家注意,工会经费主要是发给工会会员的,大家首先要成为工会会员才行。

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来自于用人单位拨付的工会活动经费一般是不超过职工工资的2%,还有就是工会组织的拨付,以及职工缴纳的工会会费。

其实职工工会并不是等待大家去报名的,而是大家自愿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一般来讲25人以上的企业,应当组建基层工会委员会。25人以下可以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企业和用人单位组建相应基层工会委员会。

用人单位不得阻挠职工工会开展活动。职工工会应当主动为职工争取相应利益。工会的经费用于职工的一些福利发放。

所以,要想享受工会会员的待遇,首先要组建工会吧。工会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用人单位的奖金、福利和基层工会的奖金福利应该区分开来。工会的奖金福利怎么说也是属于职工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只不过是被用来缴纳工会会费而已。

有一些强行的福利待遇,比如防暑降温费和防暑降温饮料等等。用人单位如果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有关的福利待遇,这个是严格要求执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维权部门要求补偿。所以说劳动合同签订也非常重要,尽量不要签订空白合同。

对于不发放福利的用人单位,职工应当组织起来,组建工会或派出代表,向用人单位提出要求,进行工资待遇协商。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解聘相应职工,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恢复劳动关系的。而且解除也要作出相应的赔偿。

职工应当主动起来提出要求,光是忍耐,是忍耐不来相应的待遇的。

坚持不发福利的单位应该怎么办?

根据全国总工会福利政策,职工应该享受的福利必须保证,不能一刀切,把该有的也取消了,不让职工享受正常福利也是违规。前不久一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因长期不给职工发放应有福利而被免职。

反腐也好,八项规定也罢,出发点都是好的,都是严禁乱发福利,而不是取消职工应有福利,部分单位以这个为借口停发职工福利是不对的,更是不可行的,是要被问责和处理的。

不过现在福利主要是根据全国总工会规定,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标准,一般全省统一标准,各地市单位参照执行,除此之外,其他福利都是不允许的,也是不被认可的,更是要曝光处理的。

现有福利以工会费开支,个人根据工资标准缴纳会员费,单位按照比例配套,同时一部分要上缴到上级工会,也就是市县总工会,用作基金。会员缴纳的费用少,享受的福利高,就需要单位负担,每年固定预算用于工会福利。

现在,随着行政事业性开支的压缩取消,很多单位没有了收入,所靠的只有财政拨款,按照规定,正常办公业务经费不允许变更为工会开支,很多单位在没有原始积累的情况下,捉襟见肘,很难正常保障工会费用,导致福利难以保证。

还有很多企业,受经济形势影响,收入减少,或濒临破产,在这种情况下更难保障工会经费,导致福利规定无法执行,职工正常福利受到影响。

不管何种情况,正常的工会福利都要保障,这是任何单位都必须做到的,如果出现拒绝发放福利的现象,可以向当地总工会反映,让他们协调解决。

坚持不发福利的单位应该怎么办?

5-6年了连根毛都没见过,现在的工会是企业的工会和工人没啥关系

坚持不发福利的单位应该怎么办?

把哪个问责了

坚持不发福利的单位应该怎么办?

也是不作为!该换人!!!

坚持不发福利的单位应该怎么办?

成天整这些没用的东西有意思吗?说是说,做是做

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