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交的职业年金如何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都构成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一部分,是按月发放的。
职业年金是我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建立起来的一个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养老保险基金,其建立的目的也是为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待遇水平不降低。
其交纳的钱数是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基数的4%缴纳。理论上,政府应当交纳8%,建立职业年金基金。但实际上,为了降低各地政府的负担,对于职业年金采取的是记账制。
只有职工本人交纳的职业年金才是实账。山东省2018年印发了职业年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地定时向省级统筹基金进行汇缴,由省级部门统筹管理。
什么时候职工的职业年金才会做实呢?那就是职工退休的时候,职工退休时,各地政府按照记账金额一次性拨付所需资金。这样实际上是将职业年金的支付延迟到未来,降低了负担。
退休时,职业年金相当于第二份养老金。也是按照我们国家的养老保险计发月数,每月发放一定金额。正常来讲,职业年金是个人账户养老金的1.5倍。不过由于记账利率有差异,所以,具体金额也是略有有差异的。
不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领取办法,也可以拿来购买商业保险。不过是退休时选择,其实由于一些制度不完善,应该很少有人用来买商业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的养老待遇中,主要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四部分。
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是实发制度,有多少发多少。剩余的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不是足额发放,根据中人养老金的计算结果予以补足差额,不一定是按照具体的计算出来的金额发放。
其实机关事业单位中人的退休待遇迟迟没有理顺,不过目前山东等许多地区已经具备了理顺的条件,正在积极理顺中。根据四川省人社厅透露的消息,人社部的要求各地应当在2018年底之前理顺完毕。希望大家耐心等待。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交的职业年金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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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交的职业年金如何处理?首先这个职业年金的概念你没有搞清楚,职业年金实际上它就是一份补充养老金的待遇,如果说你参保的这个职业年金,那么也就意味着你在退休以后可以享受到一份补充养老金待遇的,所以说对你本人来说,你实际的退休待遇会增加!
当然,并不是说每个工作人员或者说每个员工他都有这个职业年金的待遇,一般情况下对于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这部分人员是由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的,还有就是一些中央直属大型国有企业的企业在编员工,它也是建立这个企业年金制度的,所以说只要是给自己建立了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的员工,那么都可以享受不补充养老金的一个待遇,也就是在自己退休以后可以多获得一份养老金的收入。
那么我们没有这个,职业年金或者是企业年金的个人,可不可以自己建立呢?这个东西是不可以自己建立的,所以说你必须要找到一家这样的企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然后进行工作,然后才会享受到这个职业年金或者是企业年金的待遇,那么对于自己来说,今后在退休以后可以多获得一部分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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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您好,很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实际上都建立了这个职业年金,那么职业年金是什么东西?可能你没有理解,实际上职业年金它就是一个补充养老保险,如果说你一直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并且一直到退休为止,那么你就可以享受到这个职业年金的待遇,也就是一个补充养老金的一个待遇,那么这个待遇是什么呢?就是说在你原有的养老金不变的基础上可以多拿到一份养老金的待遇,因为它被称之为是补充养老金。
一般情况下建立这个职业年金个人是按照4%来扣除的,单位是按照8%来扣除,但是这12%的全额缴费比例都进入到了你的个人账户里,所以说,对于你来说是非常合算的,因为单位毕竟承担了很大的一个缴费,最终办理退休的时候,你都是可以享受到这个企业年金给你带来的一些福利,也就是说可以按月领取这个补充养老金的待遇。
但是还有一群这样的人,就是说自己以前可能是在由企业年金或者是。职业年金的单位工作过,但是中途离开这样的单位了,后续找到的新单位是没有这个职业年金或者企业年金的,那么这样的问题今后退休就享受不到这个补充养老金的待遇了,所以说一定要保证自己一直在原单位工作,并且直到办理退休那么这样的话才能可以享受到,这个职业年金给你带来的一个补充养老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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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交的职业年金如何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交的职业年金如何处理?
退休后年金就进入可领取阶段了,可以咨询人事部门讨论提取方案。企业年金缴纳时不收税,领取时收税,所以合理避税还是很重要的。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交的职业年金如何处理?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交的职业年金如何处理?本人办理退休后,已交的职业年金可以按照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方式,按月发给个人。
第一,职业年金的性质和缴费方式。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办发(2015)18号文件,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精神建立的。职业年金需要用人单位和单位职工共同承担,单位缴费比例为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缴费基数和缴纳其他社会保险的基数一致。职业年金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其基金收入包括单位缴费、个人缴费、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收入、国家规定的其他收入。其中个人缴费部分采用实账管理,单位缴费部分采用记账管理,按照规定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待工作人员办理退休时,由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拨款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记实。
第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缴纳的职业年金如何处理?已经退休的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退休的同时,除了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外,缴纳了职业年金的还可以领取职业年金。职业年金的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也可以用于一次性购买商业保险养老产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按月领取职业年金的形式,是按照职业年金账户总额来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相一致,即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5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70个月,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个月。领完相对应的领取月数不再领取。由于职业年金是从2015年才开始实际缴纳,到现在为止只有4年多的时间,所以现在的职业年金待遇不是很高。但是随着缴费年限的增加,今后退休的人员,如果从缴纳养老保险开始就缴纳职业年金,今后职业年金的待遇要远远高于个人账户养老金。
第三,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没有领完的可以继承。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和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一样,都是属于个人所有。如果中途出国定居等,可以一次性支取给个人。退休人员,对于个人账户职业年金没有领取完相对应的月数后去世的,其没有领取完的个人账户资金,可由家属继承。
总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已交的职业年金在办理退休后,可按照相对应的领取月数,参照个人账户养老金的领取方式,领取职业年金,领完相对应的月数不再领取,没有领取相对应的月数后去世的,其个人账户的职业年金可以继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已交的职业年金如何处理?
目前,领取职业年金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退休后一次性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
2、退休后选择按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发完为止;
3、出国(境)定居,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4、在职期间去世,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注:1和2为单选项,参保人选定后不得更改。
办法规定,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
办法规定了领取职业年金的几种情况,其中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以选择两种方式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一种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然后按保险约定按月领取待遇;另一种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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