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归税务后,企业该怎么办呢?

我们都知道企业应该给员工买社保,现在不买社保企业都活不下去,一旦全部买社保。谁为企业增加的成本买单呢! 新京报记者8月21日从人社部获悉,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社会保险费职责划转工作。按照工作计划,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最近有篇文章很火,声称个人所得税降税、社保归税务征收后,不仅不能够增加个人收入,而且企业和个人的负担都加重了,个人的收入也减少了。这种说法是不负责任的说法,胡说八道。

首先,降低个人所得税跟社保征收没有关系。

降低税负的收入是实实在在的。我们社保个人部分都是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事先扣除的,因此个人所得税降低是实实在在的。

税前5000元,原先个人所得税应该缴纳45元;税改之后就是一分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省税是实实在在的,一年省税540元。

社保费将由税务部门征收会不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降低职工工资?也不会。

有人说,原先企业可以按最低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在必须按照应发工资缴纳,一下子会增加许多额外负担。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第一,按照最低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不可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最低基数是上年度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要比最低工资高得多。

比如北京市的社会平均工资是8467元,企业交纳社保时最低交费基数就是5080元,而北京市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仅仅是2120元。青岛市的社会平均工资是5039元,企业缴纳社保的最低缴费基数是3185元,而青岛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仅仅是1910元。

第二,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真实的工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是违法行为,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简单的就是会造成未来职工退休时的养老金降低。如果我们按照100%基数缴纳社保,退休时的工资要比60%基数缴纳社保养老金待遇高出30-50%。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要按照真实的缴费基数缴纳社保,否则会处以瞒报基数额度的1到3倍罚款。

违法还难道有理吗?违法行为不杜绝,遵纪守法的企业利益就会受到损失。我们国家现在在不断的加强行政执法管控力度,逐渐纠正社会上的一些违法行为。

比如这次的昆山砍人案,根据记者调查梳理了100起正当防卫案件,被定性为正当防卫的只有四起。但这次案件定性非常快,几天时间公安部门和检察部门就直接定性为正当防卫案件,不负刑事责任,撤销该案件。

事后,江苏省检察院在解读昆山砍人案时,明确指出“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大快人心。

其实,社保费缴费也是这样,职工维护自己的社保权益没有必要向企业的违法行为让步。因为,企业主总是找一些编造的理由说辞,来给自己的责任义务推脱。真正有责任心的企业是不会推脱对职工的责任义务的。

第三,企业不据实缴纳社保,增加了合法企业以及个人的负担。

我们的社保基金,包含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很多人认为社保基金的征缴比例,是固定不变。实际上我们国家一直在致力于降低社保交费的费率。现在我们全国的最高缴费费率养老保险是20%,以前有的地区高达22%,比如上海。2018年4月9日,人社部副部长游钧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时透露,2018年将继续降低企业保险缴费费率。要求结余支付月数大于9个月的地区,可以降低至19%。

这说明了什么?我们的养老保险基本上是按照收支平衡、适当结余的思路来设立的。

一些不法企业,不交、少缴社保费,但是社会的供养压力还是那么大,就逐渐造成养老保险基金规模逐步萎缩,结余月数越来越少。这样国家就没有足够的能力降低社保费交费的比例。

比如青岛市现在的缴费费率养老保险企业是18%,如果所有企业都按照正常缴费比例缴纳社保的话,青岛市收支结余增大,就可以继续降低社保缴费比例了。假设降到16%,按照2018年社会平均缴费基数5309元的基础计算,企业每月可以节省费用、增加收入106元,一年就是1272元。这部分费用企业可以用来提高职工工资、开发更多的岗位或者投入科研提高竞争能力,企业就会更有竞争力。

深圳市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非常小,所以制定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也非常低,分别是外地人员13%和本地户籍14%。

违法企业不缴纳和不足额缴纳社保的行为,绝对不应该成为理所当然的行为。也就是说,这些不法企业的行为侵害了所有人的利益。

所以,国家降低个人所得税和将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切切实实是想增加我们劳动者收入的,完全符合我们所有普通人利益的。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这才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所在。

社保归税务后,企业该怎么办呢?

关于你说的这个问题吗,我还真的不太了解情况。很抱歉,请你就看看大家,朋友们的,评论一下吧,谢谢。,,,

社保归税务后,企业该怎么办呢?

谢谢邀请:社保转税务现在企业还维持原方法不变,对于社保不规范的企业一定要抓紧时间尽量合规,等待新的政策。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保持稳定才是最重要的。

社保归税务后,企业该怎么办呢?

从2019年1月1日起,国家要求社保部门征缴社会保险费的职责移交税务部门。而且还要求所有的非税收入都将逐渐移交税务部门,成熟一批,划转一批。国家这样做主要是想让税务部门作为国家唯一征收机构。

税务部门依据功能强大的金税三期税务系统,能够在全国范围内收集各种企业财务税务信息,并在2019年3月1日实施地税国税并库运行。

由于过去企业缴纳社保费,缴费基数多数都是按最低缴费基数自主申报。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的行为,在广大民营私营企业中尤为盛行。另外,还有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现象。由于社保部门检查的较少。造成了企业过去大量偷逃社会保险费的行为。

企业担心一旦并网之后,根据过去申报的税务信息,企业会面临大量社会保险费补缴的难题。很有可能导致企业破产。

由于广大民营私营企业是整个社会就业的造血机器,提供的就业岗位约占社会总岗位数的70%,新增就业岗位约占社会总岗位数的90%。所以,国家会以稳定稳妥为主推动社会保险费的征缴。

为了稳定企业信心,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的时候,多次明确强调,保持现有的征缴模式不变。

山东、北京等一些省市,直接是企业社保的征缴职能没有划转。划转的只有城乡居民社保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保。

河北等一些省市则是实现了征缴职能的划转,不过相关省市在划转通知中明确指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仍然由社保部门进行。并没有实现跟企业申报的信息数据挂钩。

国家还明确,各地区不得增加小微企业增加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不得自行组织对企业的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除非劳动者维权。

国家还在推出更重大的利好,要求各省市可以将企业负担养老保险缴费部分降至16%,以前是要求可以降低到19%,不得超过20%。预计这一项措施就能够减轻企业负担7000亿元。再加上国家推动的增值税降税,预计总体减费降税规模至少超过2万亿。

这一系列措施,彻底的降低了企业负担,有助于实现放水养鱼。有利于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但是对于企业来说,要想长远发展,还是应当善待职工,合法缴费。因为随着社会诚信系统的不断推进,不诚信的、违法的行为只会寸步难行。

社保归税务后,企业该怎么办呢?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社保转交税务征收以后,那么我们的企业单位就应该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去给员工购买社保,那么它主要是两方面的改变,一方面就是一定要为自己的所有的员工去购买这个社保,另一方面就要按照员工本人的一个工资标准来购买社保,所以说这是我们企业应当改变的一些问题。

那么对于之前严格按照,自己员工的总数和员工的工资标准,来缴纳社保的企业来讲,实际上这个社保税改,对于这样的企业产生不了多大的影响,因为本身它就是一个和规划的缴纳社保,所以说对自己企业不会造成任何的影响。只是对那些没有按照这样的要求来缴纳社保的企业,那么就要做出适当的改变了,因为社保税改是一个趋势,任何企业单位都不能够违背社保税改的一个要求。

虽然2019年是社保税改的元年,但实际上各个地区在制定这个相关政策的时候,都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也就是说可以允许你缓慢的来执行这样一个政策,当然它是有一定的过渡期限的,并不是说无休止的可以让你缓慢执行下去,所以说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下,那么对于这些中小微企业尤其是创业型企业来讲,实际上慢慢的就要往这方面的问题去考虑了,怎么样能够让自己的员工成本最优化,怎么样能让自己的经营结构最合理化,这是这些企业应当去考虑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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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归税务后,企业该怎么办呢?

企业分三种:

一种是本身就严格按规定交缴的,转到哪里征收都没问题。

一种是虽然交了,但是没有足额交,但目前各地都在出台措施帮企业减负,不少地方出台规定社保部分项目可以分几档,估计会有合法的渠道来操作,也可以提前和员工协商一下,自愿选择。

还有一种是之前没有缴费的,这需要尽快评估一下,全员补交社保需要多钱,公司能承受多少,包括以后每月能承受多少,量入为出,开源节流提前准备吧。

另外,辰哥觉得社保由税务部门收缴,主要目的是减少偷税漏税,增加全员社会保障水平。短时间应该不会一刀切,也不会立即加大检查力度,逼迫企业关门倒闭,肯定会有过渡期,稳定才是最关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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