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年参加工作,属于繁重体力工种,档案记载工种是工人,可以办特殊工种吗?
根据我们国家的退休规定,从事特殊工种满足相应岗位工作年限的职工,退休年龄是男55岁,女45岁。
具体年限要求是这样的: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高空作业劳动岗位,工作须满十年以上;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需满九年以上;从事有毒有害工作,工作需满八年以上。
但是,管理退休的社保部门根据什么判定我们工作年限呢?那就是职工档案,职工档案中一般有职工岗位的调整通知、特殊工种工作审批表、每年载明工作岗位的工资调级表等等。
而我们的特殊工种岗位,涉及到20多个行业部门,数以千计的岗位。各地一般要求,设有特殊岗位的用人单位,一般是国有集体企业,每年向地级市的劳动部门申报特殊工种的设置情况,工作人员名单等有关数据。并不是自己认为是特殊工种,就可以认定特殊工种的。
如果是私人企业,也让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话,如果没有相应的国家认可材料,以及档案材料,是不能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
而且职工档案记载错误,也必须要有相应的材料佐证。比如工人是身份的性质,而不是岗位名称。载明的岗位必须符合特殊工种名册规定的名字,一般是要与国家部委批示的特殊工种文件名字一样。
要想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只要有档案材料证明在十年内一直从事相应工作岗位,这样才是可以的。
否则是不能办理特殊工种退休的,所以我们的档案材料非常重要,尤其是特殊工种情况,一定会严格审核。所有特殊工种从业人员,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档案,否则办理不了退休,会吃很大亏的。
81年参加工作,属于繁重体力工种,档案记载工种是工人,可以办特殊工种吗?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
一、从事有毒、有害岗位连续8年的;
二、从事井下,连续工作9年的;
三、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高温、高空连续10年的,都属于特殊工种。而且男性到达55周岁,女性45周岁缴费满15年可以提前5年退休。
在企业,是不是特殊工种,不是你个人说了算的。从事过特殊工种的人,也不分干部、或者工人身份,在办理退休时,档案内只要有记录,且能满足退休的必备条件,就能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
职工档案里装有历年来的升级表,有些表格工种栏目中,有可能出现空白,这对审核特殊工种退休是一件麻烦的事情,因为栏目中没有填写,无法证明连续从事特殊工种的年限,从而影响了审批进度。
假如遇到了这种情况,人社局可能要你提供相关的证据,这时候你要回原单位财务上,查询历年来的工资、费用发放表,那上面有特殊工种补贴,每一年找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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