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了十年的社保,人去世了该怎么办?
交了十年的社保,还没有退休就去世,确实非常令人惋惜。
一般来讲,在职去世有工伤死亡和非因工死亡两种方式。工伤死亡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待遇,这种情况并不是特别多。最多的还是非因公死亡,我们详细解释一下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职工非因工死亡的,理论上应该享受四部分待遇。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丧葬费,一次性救济金和抚恤金,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一般是由原用人单位承担,也有个别地区是由社保基金承担的,标准一般比低保线还低一些。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大家都非常明白。每个月我们交纳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8%就会划入个人账户,每在个人账户里待一年,还会根据国务院规定发布的记账利率计发记账利息。这个利率并不低,2016年是8.31%,2017年是7.12%。之前是省公布记账利率,要低的多了。
个人账户部分就是扣缴的职工本人工资部分,所以个人是不会亏本的。但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自己承担单位部分,确实有亏本的可能。
丧葬费,它的标准是有各省市自行确定的。天津上海的是两个月工资,广东辽宁的是三个月工资,也有的是几个月的社平养老金。山东省只有一千元,北京市是5000元。
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金,各地相差也非常大,北京市20个月的最低工资标准。河北省根据交费年限是按照省平养老金发放,交费一年发放一个月,最长20个月。相对来说,黑龙江省是最低的,只有6000元。山东省是十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目前高达五六万元。
上海广东等地执行的是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的一些规定,根据供养亲属的不同,分别给予六、九、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总体来看,只有这四项待遇。毕竟是非因公死亡,如果是在职职工的话,对于单位并没有其他的赔偿规定,不过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工会的有关规定,适当给予一些慰问金。
这些待遇应该是比较全的非因工死亡职工待遇名目了,总体来看待遇标准,还是要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的。
如果交了十年的社保,人去世了该怎么办?
配偶、父母、子女可继承
参保职工(含退休职工)身故后,只有其配偶、子女或父母等遗产法定继承人才可以申请领取死亡一次性待遇。若不是其配偶、子女或父母等继承顺序人,就必须通过公证来证明其为遗产法定继承人。
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死亡一次性待遇支付标准为已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应提供的材料有:死亡证明材料(火化证或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申请表、法定继承者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继承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复印件。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继承办理死亡手续:
参保人员退休前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和建立个人账户前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参保人员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如果交了十年的社保,人去世了该怎么办?
貌似有单位的只退个人缴费部分给家属,灵活就业的全额退款吧,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
如果交了十年的社保,人去世了该怎么办?
死了就去上帝那报道啊,还能怎么办呢?
如果交了十年的社保,人去世了该怎么办?
个人账户部分退还给家属,另外家属可以领取一笔救助抚恤金
如果交了十年的社保,人去世了该怎么办?
没事!依照社保法会全部退还给你的!另外还可以领一部分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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