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高管为公司拼命24年,查出肝癌后月薪却被降到1200元?

尤先生是厦门一家美资物流公司的大客户经理,已经工作24年,可谓“元老”。公司早年在厦门开立办事处,他就入职了,工作兢兢业业,步步高升,一切看起来顺风顺水,他的愿望是为公司服务到“功成身退” 命运却和他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2015年9月,他在一次体检中被确诊为肝癌,一时间万念俱灰。在家人和朋友的鼓励下,他决定积极接受治疗,以求早日恢复,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上。 然而,就在被确诊为肝癌之后,发生了让他不敢相信的事,从原来令人艳羡的高薪到住院后的第二个月,工资条却瞬间降至1200元……

这个没得说,公司不地道。职工为单位拼死拼活很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对职工进行人性化照顾,这应该是有良心公司的基本原则。

根据杭州日报的消息,一家美资物流公司公司的高管原先月薪是25000元,2015年得癌症请病假之后,每月工资降到80%的最低工资标准,1200元。而且还存在一个问题,由于职工的缴费基数较高,每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公积金等部分,需要交纳4500元 ,相当于每月欠单位3300元。

动不动就讲法律、讲法条,不讲人之常情,不懂关爱职工,这种单位是非常死板教条的单位。

我们国家关于增加公司的规定是怎样的呢?

根据规定,我们的病假又叫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具体发放多少工资,其实确实有个80%的规定。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病假期间的工资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大家注意是“不低于”,这就使得用人单位有很多可操作空间。

不过我们国家关于《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由企业支付病假工资,根据本单位工作年限不同,分别支付40%到百分之百的本人工资。

可惜,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情况发生了很多变化。劳动保险条例适用范围不适合美资企业。只能适用劳动法的有关适用范围。

一般来说,以这位高管的条件,病假最长可以长达24个月。

有一类特殊情况,可能对于这位高管比较有利。这位高管得癌症后,无法继续工作,那么我们应该去鉴定劳动能力。如果确认失去劳动能力的,我们应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我们提出的够早,经济补偿金应该按照300%的社平工资计算。

2015年时,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七年,经济补偿金的累计月数已经长达19个月。再加上绝症的因病医疗补助费。合计应当是31个月的本人工资。

如果是拖到后来,也应当发放33个月的用人单位平均工资。

其实不管怎么样,也对我们所有人都提了一个醒。不是奉献有没有回报的问题,而是每个人的身体健康问题。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照顾好身体才能更好的享受生活。钱够花就行,身体健康才是最幸福的一件事情。

如何看待高管为公司拼命24年,查出肝癌后月薪却被降到1200元?

最近几天,我看到了这个问题的几种不同版本,但关键字大致相同:企业高管,工作24年,月薪2.5万,肝癌三年,用尽积蓄,现月薪降为1200元等等。

不管是杭州版还是夏门版,我认为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存在,因为不论是病情还是社会保障都不会使“高管”沦陷到这个地步。

一,关于肝癌的治疗和费用。

现在肝癌的治疗对完全自费的病人来说,的确是不小的经济负担,所谓的因病至贫大多是指这类人员。但对一位工作了24年,单位依法交纳医疗保险的人员来讲,医疗费用还是能够承担的,何况他还曾是“高管”,月薪达2.5万。我是一名普通的医保参保人员,15年初也是因为肝癌入院手术切除,8天的住院治疗,各项费用虽高,但自费部分是近3万。出院后工会补助了一点,职工住院互助金报了一点,兄弟姐妹、同事朋友探望给了一点,经济上没有因病亏损。当然人情要还的,恩情要记的。

确诊肝癌,可以申请“大病医保”,放、化疗,化验,影像检查都能减免不少费用。抗病毒治疗进口药略贵,国产仿制药疗效相同,应该也是不错的选择。还有五年的中医药治疗。这些作为一个病人都应该知道,都应该争取。

我入住的是正宗三甲医院,可用医保,治疗也有保障。怕就怕病急乱投医,进入了黑洞,钱打了水漂,这真是要倾家荡产的……

二,关于医疗期间的工资。

“入院第二月工资降到1200元”,这一点我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的,也不敢相信。虽然,工资💰总和大多由基本薪资和绩效工资两块组成,企业对此也有“文章”可做,但一个在同一单位具有24年连续工龄的“高管”,历年的薪资底薪增加,打八折只有1200元是不符合常情的,唯一的解释是有人故意为之,或为打击报复或为卸磨杀驴(逼你自动离职),除了查找自身原因之外,寻求法律援助也末尚不可,和平协商当然是最好的办法,无论怎样确保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你的日常开销应该是最起码的,时间应当2年以上。这一点,任何地方、任何企业都是必须遵守的,没有例外,毋庸置疑。

三,提前退休。

工作了24年,年龄应该已经到了50岁左右(加上3年病期),可以考虑退休了。到所在地的有关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罹患肝癌“提前退休”的申请肯定能得到批准,这样就医和生活都能有所保障,等到身体康复(5年临床治愈)再寻适合自己发挥余热之地,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此乃后话,有点理想主义:我真是想的美。

行文至此,我忽然有种受惑的感觉,无论是夏门还是杭州怎么可能会发生这种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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