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办教师有补交到十五年政策吗?

山东省民办教师的政策还是原先的政策。

山东省户口,2002年12月31日之前,曾在农村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一年及以上,没有被其他单位招录,且年满60岁的才可以领取教龄津贴待遇。

待遇的标准还是按照每月补助20元,通过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渠道发放。

2014年1月1日以后,年满60岁,才可以享受补助待遇。

至于说养老保险补交到15年的政策,确实在云南等地区曾经存在过允许民办教师从1992年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后自己承担相应的养老保险费用,通过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的方式进行补缴的政策。补交之后可以15年退休,而其他地区也多数出现过这样的政策。山东省并没有针对民办教师单独出台政策,而是针对所有灵活就业人员来的。

不过,2018年1月1日之后,各地严格贯彻人社部2016年132号文件关于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应的补交政策取消掉了。

其实目前山东省执行最好的政策是对于退养教师实行公办教师退休养老金水平的百分之百发放。

希望随着时间的发展,国家能够提升被辞退民办教师的教龄补贴标准,如果能够按照公办教师的月均退休金标准发放就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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