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了教龄津贴,民办教师的养老补助就一定会增加吗?

我们国家有普遍针对所有教师的教龄津贴,也有专门针对民办教师的养老补助教龄津贴。

关于所有教师的教龄津贴,一直被大家吐槽好久了,一直执行是三、五、七、十元的标准。各地也在相应规定的基础上做了适当突破,比如深圳市提高至30元。相对来说,国家对教师的另外照顾就是将基础工资提高10%,这也算是一种变相的教龄津贴了。

而对于民办教师的养老补助,主要是指各地按照国家要求,原先在民办教师岗位上工作过的老人们,纳入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后,根据其曾经工作的教龄,每年发放一定的补助。目前各地标准不一样,陕西省是十元每年左右,山东、河北、江苏等地是20元每年,南京市浦口区提高至了30元。

另外,各地在发放教龄津贴的基础上,并不将教龄津贴视为一种养老金,因此还会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但是如果享受了职工养老保险就不可以了。

一般来说,这部分养老补助既跟教龄有关系,也跟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有关系。

国家以及各地文件规定,相关的补贴补助标准,一定要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适当提高。未来相应标准也肯定会适当提高的,希望能够参考退休公办教师的标准,给适当倾斜一下。毕竟很多地区对于退养民办教师的待遇水平参照公办退休教师的全部或者部分标准来执行的。

希望未来我们的民办教师们的照顾政策越来越好,能够让他们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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