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干了13年,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给大家一个建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一个单位的工作时间,最好不要超过三年。
为什么这么说?2008年,我们国家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们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自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次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当然没有用人单位会因为不签合同主动给你支付双倍工资,所以要通过向劳动部门申请维权。
支付双倍工资也是有时间限制的。也就是从没有签订合同的次月起到满一年为止。满意工作满一年之后,单位和我们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视同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不需要单位签字盖章,我们也有劳动合同了。我们可以得到11个月的双倍工资。
不过大家要知道,我们的视同无固定期限合同,也算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根据我们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自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劳动维权的有效期,有效期是两年。也就是说我们在这个单位工作第三年的时候索要双倍工资的法律有效期就结束了,劳动部门将不会受理。所以,我建议大家不要在一个单位超过三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好处呢?用人单位没有以合同到期为由,把大家辞退的理由了。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只能跟职工协商,如果主动辞退的话,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如果我们在一个单位干了13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关系的,是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我们交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是严重违法的行为。
13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这种行为是一直持续的,那么我们的劳动维权有效期就是一直存在的。
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可以提主动提出辞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同时要求单位补交保险,劳动部门会依法支持的。
这就是有关规定,希望能帮助大家。喜欢的请点个赞或关注。

没有签劳动合同,干了13年,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说你和所得的工作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工作了13年,那么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一方面你想证明你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那么可以通过每个月上卡的一个工资账户来证明。
因为你每个月上卡的公司账户一定是你所在公司的一个对公账户,那么如果是公司的对公账户的话,这样的一个银行的流水明细就是能够认定你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当然13年之前的流水明细一定要保留下来,这样的话才能够认定你这13年以来一直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
如果说没有这样的一个证据,那么是很难证明你在这家企业单位工作过,所以说只能够通过相应的同事来进行人事作证了。还有一种情形就是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的社保待遇都是正常交纳的,所以说这样的话对你本身来说,也是没有什么损失的。所以签不签订劳动合同,从自身的利益来考虑,基本上没有什么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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