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听过恶有恶报的真实故事?

李继红的老公是消防员,执行任务后,被救下的男人找上门,说家里少了两根金条,是不是被拿走了。李继红心头一颤,拿起桌子上的茶杯泼向男人。

每次老公出门,李继红都会担心,叮嘱他到了现场要小心,危险的情况下保命要紧,希望能平平安安回来。王小川一向为人和善,夫妻生活了几十年,两个人从来也没有拌过嘴。任务完成后,李继红都会收到王小川的电话,让她安心。

在小区里,李继红两口子出门散步,邻居见到他们会热情打招呼,闲聊的时候,都会夸赞她找了一个好老公。王小川的职业让人尊敬,可如此奇葩的事,竟让李继红遇到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世上竟有这种厚颜无耻之人。

那是去年冬天的事,火灾多发季节,单位发出通知所有队员吃住都在单位,王小川搬到集体宿舍,有警情的话,可以迅速出动。

李继红辞掉工作,专门在家照顾小孩,那天她很早起床,把粥熬好,蒸了几个玉米,孩子吃完以后,自己再吃点,再把孩子送到幼儿园。

回来的路上,在菜市场买了半斤大虾,总共花了十四元,这么高的价格,自己根本舍不得吃,准备晚上给女儿做虾仁,补充营养。

忙完家务,李继红躺在沙发上看电视,门铃电话响了,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说是前段时间店里发生过火灾,王小川过去他的店里,今天来到家里有点事,需要把楼下的电梯开一下。

李继红没有多想,直接按下开关,让男人坐电梯上来。

出于丈夫职业的关系,以前经常有人来到家里,不是拿着牛奶就是水果,主要是为了感谢丈夫的救命之恩。

别人拿过来的东西,李继红从来不会收,原封不动地让别人拿回去。在她心里,丈夫的职业伟大,救众人于水火之中,是应尽的责任,便何况王小川已交代过多次,不允许收别人的东西。

男人进屋以后,显得很着急,鞋都没脱直接进了屋,大声嚷嚷着,说是上次店里着火,王小川进去以后,家里收藏的两根金条不见了。说这句话的时候,男人带着质问的口气,甚至用手指着李继红。

李继红一听这话,气不把一处来,她相信丈夫不是这样的人,随后拿起桌子上的一杯水,泼到男人身上。

此时男人用手擦掉脸上的茶水,恼羞成怒,甚至想动手。

李继红虽然是个弱女子,面对眼前的彪形大汉,并没有胆怯,她不想丈夫无故被人侮辱,随后拨打了物业电话,才将男人弄走。

王小川老家来自农村,下面有两个弟弟妹妹,上学成绩还不错,原本有机会上大学,但最终还是放弃学业。

那个时候家庭条件并不好,父母在老家种地,平时做点小生意,看着他们忙碌的身影,王小川实在不忍心,更何况还有弟弟妹妹要上学。

经过一番思考,王小川决定去当兵,可以锻炼自己,另外还能挣点补贴,给弟弟妹妹当生活费。

复员以后,王小川到市区一家宾馆当保安,就在那里认识了现在的妻子李继红。当时李继红在宾馆当服务员,有什么脏活累活,王小川就会过来帮忙。身处异乡的李继红,感受到热心大哥的关心,便对王小川有了好感。

两人相恋三年,彼此更加熟悉,李继红觉得王小川实在,懂得体贴人,不像其他男孩花花肠子,是个可以值得托付终身的男人。

婚后的生活,王小川对李继红无微不至的关心,他知道家里的负担重,结婚之前自己没有房子,也没有车子,老家只有一栋两层的楼房,家人都住在里面。

别人结婚都有三金,可李继红并没有让王小川买这些,她对王小川说过,只要有一颗真心对自己,比什么都重要。

刚开始来到城里,两人还是租房居住,为此王小川总觉得对不住李继红,生活中给她更多的关心。不管下班有多晚,自己一个人轻手轻脚去洗澡,之后再把衣服洗掉,尽量不要吵醒老婆。早上起来,已经把早餐做好了,只是让老婆多睡半个小时,吃完再去上班。

一次公开招聘的机会,王小川顺利考取了县城的消防员,选择这个职业之前,李继红并不同意。去火灾现场执行任务太危险,不想让王小川冒那么大的风险,万一出点事,自己没有依靠,家也没有顶梁柱。

不过王小川有自己的想法,以前当过兵,自己还年轻,身体素质这块没多大的问题。当消防员最起码是个稳定的职业,工资和福利要好些,以后可以给李继红更好的生活,这也是他奋斗的目标。

自从王小川当了消防员,两人又从市区搬到县城,在消防队附近租了一个单间,由于上班时间不固定,有时睡到半夜还要执行任务。

刚来县城没有多少积蓄,王小川并没有要孩子,他想奋斗几年,在县城买一套房子,等安稳下来再要孩子。虽然李继红想要一个孩子,但她还是支持丈夫决定,自己也可以有更多时间忙工作上的事。

几年以后,王小川的弟弟妹妹都已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在他们的帮衬下,再加上两人这几年的积蓄,终于在学校附近买了一套学区房,随后女儿也顺利出生。

在邻居眼里,王小川是个热心快肠的人,家里的水管漏水,或者燃气灶具有啥毛病,王小川都会帮忙上门处理。完事以后,为了表示感谢,邻居提着水果登门道谢,王小川端茶倒水,招呼邻居坐下,临走之前,送的东西坚决让邻居带走,说是感谢收下,但礼物不能收。

这么多年生活在一起,李继红坚信丈夫的为人,不可能在执行任务期间,去拿别人的东西,更不可能去拿屋主的金条。

上门质问的男人名叫刘刚,年龄大约五十多岁,长得五大三粗,脾气暴躁。老婆因为受不了他的性格,几年之前就和他离了婚,自己经营着一家手表维修店,独自生活。

刘刚晚上在店内睡觉,突然被一阵难闻的气味呛醒,原来店里的电线老化,引发火灾。

当时人跑了出来,但火势还在蔓延,周围很多的街坊被惊醒,看到火势那么大,也没办法去扑火。

很快消防队赶到,其中就有王小川,架好云梯,罐车里的水送到火海之中,火势被压制下来,看不见火苗。

店内的火被熄灭,为了防止余火复燃,王小川走进店内巡视,里面的墙壁已被烧黑,地面散落着没有烧尽的垃圾,用来营业的柜台,已经烧得只剩下一半,里面的零件已被烧毁。

确定没有余火之后,王小川才和队员离开,刘刚也被带走,调查起火的真正原因。

这次火灾,给刘刚造成了不小的损失,过了几天,他回到店内到处搜寻,可怎么也找不到想要的东西。那是他前几年花高价买的金条,收藏在店里,放在柜子里的夹层,柜子已经烧成了灰,却没有看到金条。

刘刚认为,哪怕店里发生大火,金子也不可能烧成灰,最大的可能就是被人偷走了。

火被熄灭以后,王小川来过店里,他自然成了偷金条的怀疑对象,刘刚想追回金条,于是来到王小川家中质问。

王小川得知家里发生的事,向队长请假,回到家中还没有坐稳,就想去店里找刘刚理论,结果被李继红拦住。她领教过刘刚的为人,蛮横无理不讲道理,又是暴脾气,要是两个人见面理论,就是秀才遇到兵,说不到几句就要动手。

刘刚被李继红赶出来家门,并没有就此罢休,他已认定王小川拿走金条,来到派出所报警,民警做了笔录,叫来王小川协助调查。

在派出所,王小川说出了那天灭火的经过,自己进店内查看时,由于光线不足,地面到处都是积水和垃圾,根本就没有看到金条。表示自己是一名消防员,救人于水火是天责,从来没想过顺手拿别人的东西,而且这几年在消防队被评为先进个人,完全可以去队里调查。

做完笔录,王小川回家了,这件事整得自己闷闷不乐,除了上班,哪里都不想去。小区也传开了,他们都认识刘刚这个人,相信王小川是被他诬陷。

很快派出所来到店内调查,发生火灾以后,相关的证据也找不到。民警认为,刘刚拿出购买金条的发票,可以证明他有金条,但金条是不是放在店里,也不得而知。火被熄灭以后,王小川进店内查看,完全出于职责所在,并不能就此判定就是他拿的。

民警告知刘刚,丢失金条的事,如果涉嫌盗窃,会立案调查,这是民警的事,不能自以为是,诽谤他人。以后不能以此为理由,到王小川的家中闹事,否则会以扰民来处理。

不顾生命危险,进火场救人,反而被屋主诬陷偷拿东西,如此毁三观的事,却被王小川遇到了,他并没有为此对自己的职业产生怀疑。回到家以后,他安慰老婆想开一些,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不要为此影响自己的生活。

王小川回到工作岗位,李继红在家带孩子,又恢复了以前的生活。回到消防队,队友替王小川打抱不平,说什么也要教训一下刘刚,却被王小川拦住,息事宁人,这件事就算过去了。

几年过去了,李继红的女儿已经长大,自己可以独立生活,不再需要人照顾,于是李继红又来到一家酒店当服务员。女儿将来要嫁人,她唯一的心愿,就是帮女儿在市区买套房。

原本以为不再和刘刚有所交集,可事不凑巧,李继红进包房给客人分汤时,正好看到靠近窗户的位置上,坐着的正是刘刚。

当时他坐着轮椅,脸色看上去有点苍白,手还有点颤抖,与前几年的状态大相径庭。

刘刚看着李继红,显得有点尴尬,并没有说话,低着头刻意回避,装作不认识。

李继红愣了一下,也没有开口说话,她觉得有点意外,没想到在这里碰到刘刚。心里想着,刘刚才过六十,几年不见,变得如此苍老,判若两人,连吃饭都要别人夹菜。

吃饭的人不多,能看出是他的儿子、女儿,还有孙子。

后来回家打听,李继红才知道刘刚的事,有次他喝酒喝得太多,下楼时不小心踩空,整个人从楼梯上滚了下来。

去医院救治,命虽保住了,但脑部出血,造成四肢瘫痪,为了凑医药费,把店转让给别人,没有收入来源,晚年过得十分凄惨。

刘刚年轻的时候,只顾着自己活得潇洒,很少顾家,在子女眼里,是他把妈妈逼走了,所以他和子女们的关系并不好。

如今摔成瘫痪,躺在床上度过后半生,亲儿子找出各种理由,不愿意把他接到家里照顾,女儿也嫌弃,对他不闻不问。

没有办法,当地社区出面,找到刘刚的子女帮忙调解,两家出钱,将刘刚送到了养老院,请护工照顾他的吃喝拉撒。

那天在酒店吃饭,只是家里来了亲戚,过来看望刘刚,子女才将他带到酒店吃饭,做给外人看而已。

一个瘫痪的老人,子女都不愿意照顾,被送到养老院,别人又能尽多大的力照顾呢?这就是现实。

也许刘刚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晚年会过得如此凄惨,子女不尽孝,活着简直就是累赘。早知道这样,当初就改改自己的性格,与人为善,站在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也不至于落得今天的地步。

李继红回忆起刘刚当初来家里的样子,终于释怀了,他觉得刘刚能有今天的下场,完全应了那句老话,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不过她又有点可怜刘刚,才六十出头,就落得瘫痪的下场,而且子女也不管,将他一个人丢在养老院,以后的日子可咋过。

你有没有听过恶有恶报的真实故事?

一男子为了和情人双宿双飞,绞尽脑汁和情人设计了多种杀妻方案。最终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剧情也很老套,富二代朱江涛毕业于211大学,是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主儿,据说大学四年时间,他前后交往过九个女朋友,这还是有名有姓的,一夜情的不胜枚举。照说,这样一个花心大萝卜应该和真爱无缘了吧,实际上远远不是那么回事儿,自从邂逅了朱丽君后,他一下子变成了痴情种,朱丽君不是白富美,她顶多算是清秀佳人。

但她手段了得,欲拒还迎,欲擒故纵,把朱江涛牢牢掌握在手上,前后为他打过四次胎,身体亏损非常严重,对此,朱江涛很是过意不去,总想着怎么样弥补一下情人才好,怎么弥补?

那就是婚姻的承诺,但朱江涛不是没有顾及,他家族财力雄厚,非富即贵,堂兄弟姐妹的婚姻基本上都是门当户对,而朱丽君仅仅是镇上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父亲出轨,父母离异,母亲患有严重的风湿病,常年卧病在床,朱丽君在大学时候都是半工半读,从小历经了生活的艰辛,看惯了冷眼相待。

因此,她才迫切需要这样一段婚姻来改善自己的处境,无他,穷怕了,朱江涛能量大,不久就把朱丽君调到了市里一家银行上班,薪酬丰厚,朱江涛为帮女友完成揽储任务,多次把自己的存款存到她的户头上,叠加的方式,在朱丽君打第四次胎的时候,出现了大出血现象,医生警告他们,如果再这么任性的话将来估计怀不上孩子了,一直温文尔雅的朱丽君第一次逼迫男友。

也把两个人的情感走向提上了日程,朱江涛是真想娶朱丽君,于是就给父母亲说了,哪知道不说还好,一说出口,父亲勃然大怒。坚决反对两个人在一起。朱江涛也是一个倔强的人,他不妥协,就要娶朱丽君,父亲气得高血压飙升到了200,不得不住进医院,朱江涛看着病床上的父亲,心怀愧疚,只好忍痛提了分手。

和父亲安排的门当户对见了面,这个女孩姓张,是一名公务员,也毕业于211大学。女孩家庭背景雄厚,G二代一枚,但她相当朴实,不施脂粉,常年素面朝天。容貌就连普通清秀也算不上,再加上不爱捯饬自己,看上去一副老气横秋的模样,这让朱江涛很是不快,他什么美女没见过?在他心目中觉得,无论如何只要这个女孩和朱丽君容貌不相上下的话,自己就勉为其难接受了吧。

对女孩容貌极度失望的朱江涛,当天夜里又钻进了朱丽君的被窝,勉为其难娶了张某后,朱江涛依然和朱丽君藕断丝连,时不时开房,不久,丈夫的反常现象就让张某疑窦丛生,她质问丈夫是不是有了外遇,朱江涛一口否认,实际上就在两个人新婚燕尔期间,朱江涛就起过杀妻的念头,但一直时机不对,也就暂时搁置下来了。

张某曾经给朋友诉苦,说丈夫一周有两天在家她就感恩戴德了,即便回到家也是玩游戏,理都不理她,朱江涛多次給死党们吐槽,妻子背景很好,但就是容貌太难看,自己实在是下不了口,关于丈夫有前女友和两个人一直纠纠缠缠的事也渐渐浮出水面,具体表现为朱丽君多次打上门来骂她贱皮子。

更搞笑的是,朱丽君还让朱江涛把妻子带出去让她打,朱江涛一一照办,朱丽君个子高挑,做惯了粗活儿,有把子力气,张某娇小玲珑,是个娇娇女,每次都是她完败,朱江涛云淡风轻,袖手旁观。即便这样,张某依然对父母三缄其口,为什么?因为,当初父母极力反对她嫁给这个花花公子,她却被朱江涛的甜言蜜语给迷住了,出于好面子等原因,她一直沉默不语。

但私底下,她是准备离婚的,于是,她提出离婚,并给了朱江涛一个星期的时间考虑,朱表面上答应,实际上自己却在暗戳戳的和情人密谋害人。他们先后策划过多次谋杀方案。高空坠落(但是怕石头砸不准),制造车祸(但是怕车祸不能致 命),食物相克中毒(两个人对此不是很专业,没有把握),最后决定利用张岚不会游泳的特点决定将其灌醉之后投溺于湖中,实际上,此时的张某已经身怀有孕。

既然谋划好了,那就付诸行动。两个人先后前往三个地方踩点,太湖、小石湖、旺山,踩点过程中,均是朱丽君驾车,最终决定于11月6日在小石湖作案,由朱丽君望风,朱江涛实施犯罪。

作案细节大致情况:

朱江涛交代,他实施的手段是用“左肩和右手共同作用”,将在自己左前方的张岚推入湖中,张岚落水时(此时已经喝了将近8瓶啤酒,属于醉眼迷蒙),眼神与丈夫对视,四次望向他,眼含哀求,但这并没有引起朱江涛的丝毫同情,而是避开了,转而去看不远处的情妇。

在张岚入水后,双手伸向丈夫要求其搭救,可是朱江涛却并没有理会,转身就离开,并特意在湖边咖啡馆的监控视频下露了一下面,而后再次返回张某落水的湖边,发现她已经消失在湖面,确定妻子死亡后,两人驱车离开。

看似深情款款的两个人在身陷囹圄的那一刻, 不惜破口大骂,互相指责对方才是主谋,迫切希望自己躲过剐刑台上的那一刀。然而,两个人故意杀人的罪名成立,男的死刑,女的无期,不减刑。

从以上这桩案件可以看出,两个人为了私欲不惜密谋害人,而且自作聪明的以为自己做的一定天衣无缝,殊不知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完美的谋杀。

最终,两个人也为自己的愚蠢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善恶到头终有报这句话大家都听说过,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它的下一句其实其实更精华,尽显人性的复杂,教你看透人性。

善恶到头终有报这句话是出自于冯梦龙的的作品中的《醒世恒言》,整段的大概是“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劝君莫把欺心使,湛湛青天不可欺。”

这句话的意思是,为善为恶,到最后终究是会有报应的,只是有些来的早,有些来的晚而已。正所谓: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到,福已远离。

你有没有听过恶有恶报的真实故事?

从前,有一个人姓吴,名德,他说话办事就像他的名字一样“吴德。”吴德自小习武,仗着自己会几路拳脚 , 整天横行乡里、欺男霸女 ,胡作非为 ,无恶不作。媳妇更是不孝顺,经常虐待公婆 ,还时常的打爹骂娘 ,大家经常骂他们夫妻两人没有人性 。

有一天,他们一家人,有老娘、媳妇,还有孩子,一家老小去地里耪地。到了中午,天突然乌云徒岸,劈雷闪电下起了雷暴雨 。吴德怕雨淋着媳妇,背起了媳妇就往家跑,把他老娘和孩子扔在了地里。

正当他背着媳妇跑到一棵大树下避雨时,一个闪电下来,就把他和他媳妇劈死了 。

雨过天晴后 ,左邻右舍的乡亲,听说吴德夫妻两人被雷双双劈死了,都纷纷的说:“报应啊,报应 ,一对不孝顺的夫妻,不要老娘尚可说的过去,可是关键的时候连孩子都不要了,这还真不多见 ,真是禽兽不如啊。

其实,吴德夫妻两个人的死,并非是因为他们不孝顺 ,遭到了天谴 。而是他们到树底下避雨时 ,让雷电击毙的 。所以,在阴天下雨、特别是打雷闪电的时候 ,不要到树下避雨 ,不要玩儿手机,不要触摸金属 ,以免防止意外发生 。

古人云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由此,人们才想到了中国的“因果”报应论 ,这种说词,也是一种教化人的言论,多行不义必自毙 。

你有没有听过恶有恶报的真实故事?

记得孩提时,村中有个张姓男子包了个鱼塘,本来张放了很多鱼苗入塘,但到捕鱼的季节,张捕上来的鱼却没有预料中的那么多,故怀疑有人偷他的鱼。

一日,张偶然风闻同村的李有时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地用电在他家鱼塘逮鱼。

张在路上遇到李后,向他询问鱼被盗的事。

李矢口否认,并恶狠狠地打了张一记耳光,指责张对他偷鱼一事是捕风捉影和血口喷人,并要求张向他道谦。

指证李偷鱼,张只是听说,并无实证,在李的强烈要求下,张委屈地向李道了歉。

第二年,张又放了很多鱼苗入塘,张想,那一年肯定是个鱼丰收年,为了防止鱼再被盗,张索性在鱼塘边建了间房,用于看守鱼塘。

张每天夜里都会起床几次,手持手电筒在塘边不定期巡视。

张想,那一年定没有人敢偷他的鱼了。

腊月里的一天,张起床打算巡视鱼塘,他开门时发现门打不开,一时性起,便操起屋中的斧头,砍破了木门,到了户外后,张检查了下门,发现门被人人为地从外面用很多铅丝牢牢地拴在门外的一根木桩上,难怪他打不开门呢。

见门被人恶意拴牢,张不由心中一惊,一种不祥的预感向他袭来:莫非有人故意拴门来偷鱼。

想到此,张顾不得修理已坏了的门,便急急地叫了不远处的几个熟人一同去往鱼塘边,只见鱼塘边有几丝光亮,那亮光如同手电筒发出的光。张心想,果然是盗鱼贼,便和熟人各操了根木棍,向光亮处冲去。

到了光亮处,张及众人一下傻眼了,只见鱼塘边直挺挺地躺了一个男子,该男子头上套了个矿灯,在男子身旁有电鱼的工具。

经众人辩认,确认该男子即为李。见是李,张骂道,以前偷我的鱼不承认,这次被抓了个现形。

李躺在地上不动弹,有胆大者近前,仔细看了看李,发现李身上有灼伤的痕迹,而李已没了声息。

看情况不妙,有人通知李的家人,有人通知了警察。

后来,得知李死于电鱼器漏电引发的触电身亡,虽死在张的鱼塘边,但张没有担责和赔偿,这是一起因偷鱼导致的意外。

对于李的死,村民认为他是咎由自取,是恶有恶报,时候已到,不得不报了。

你有没有听过恶有恶报的真实故事?

寒冬腊月,风雪刺骨,一座别致豪华的四合院显得格外雄伟耀眼,四五尺长的冰凌如利剑般倒挂在屋檐上,晶莹剔透。大院红门红墙,气派非常,这是当地有名的地主老财、保长广旺家。以前的他是长工出身,短短二十余年就拥有良田十顷,长工杂役二百多人,有钱有权,此时是1935年腊月的一个傍晚。

一位头发花白,憔悴驼背的老人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走了出来,神情悲愤,偏房距正门不过三四十米,他似乎走了半个钟头,到了大门口站定,艰难的举起拐杖指向上天说道:“我落得如此下场,怪我当年有眼无珠,轻信奸人,今日在此诅咒逆子广旺不得好死,他若转世必为畜生。”说完便哆哆嗦嗦艰难地走了,厚厚的雪地只剩下凄美杂乱的赤脚印,对的,他没有穿鞋,准确地说是他现在没有鞋子穿。

住在广旺家旁边破屋的长工们只敢偷偷地从门缝看着这位可怜的花甲老人离去,偷偷抹一把眼泪却无能为力,他们心里知道,这位老人走不了多久就会死在这冰天雪地里。

果然,在第二天响午距大地主广旺家不远的山路上,长工刘三发现了老人睁着眼卷缩僵硬的尸体,老人的名字叫安福。

广旺和安福的故事,还得从二十三年前说起。

安福之前也是长工出身,在当地另一个地主刘彩家干活,他勤劳刻苦,脑子灵活,干了十几年就给自已置办了一些田产,虽然没有多少,也能勉强糊口度日。安福年轻时穷没娶上婆娘,三十多岁,日子好过些了,讨了一个女人在一起七八年,未生下一儿半女,婆娘却在一场伤寒病中死去,安福成了孤家寡人,这一年,他43岁。

广旺此时刚成人,也在刘彩地主家做工,小伙子长得一表人才,能说会道,比较圆滑,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长得帅,会忽悠。

可以说安福是看着广旺长大的,广旺每次见到安福都叫叔叔,很亲热。广旺父亲有五个儿子全部都是长工,安福有些家产之后,总有会来事的人从中怂恿,让广旺做安福的养子,广旺父亲同意,儿子多嘛,又穷,可以省些钱少操些心。安福更是求之不得,想老有所养。终于有一天,在族长的见证之下,十九岁的广旺成了安福的儿子,广旺立马改口给安福叫爹,适应角色的能力比翻书脱裤子还快!

入住安福家后,广旺对新爹言听计从,孝顺有加,刚开始安福还有些小心思防着,三四年过去了,广旺有了婆娘儿子,对安福更加贴心照料,自己感觉老了的安福一激动,把家中大权交给了广旺,自己在后房与小孙儿嬉闹,好不快活逍遥。

自从广旺接过家中大权,把家里打理得有声有色,年轻人嘛,有想法,敢闯。长工都有五六个了,自己还下地干活,指导工作。原来三间屋不够住,想修个大宅子,跟新爹一汇报想法,正在感叹命运何其有幸的安福又一激灵,把自己最后的棺材本都交了出去,库房的钥匙给了广旺,从此两袖清风,再无铜臭之气。

过了两年,钱花了不少,宅子终于建好了,红门红墙,青砖青瓦,雄伟气派。安福被广旺“请”进了偏房住下,开始了他做梦都未曾想到的生活。

一向乖巧的儿子对他恶语相向了,开始要他推石磨了(很重的,我十几岁干过累死人,磨玉米面),几十个人的饭要他磨面。老爷子安福以身份年纪反对过,被广旺无情坚决地否决了,还顺便赠送了几个有力结实的巴掌,提醒下他要长记性,不要无谓挣扎,大宅子里只有广旺和他的家人,除了他安福。

有人来家里的时候,广旺还是很亲热地叫安福爹,体贴入微,人一走后,立马换成了另一幅嘴脸,实力演技派,老戏骨,奥斯卡影帝!

安福的生活也降到吃糠吃麸吃猪食的标准上,被严令禁止出门,就连表情情绪也有严格要求,脸上不能出现一丝不满,否则拳脚相加,打你个不识相的。

推磨这一工作干了十余年,直到安福实在干不动了,经常磨着磨着就晕倒在地上,广旺才让另一位长工接手工作。

不能干活同时意味着生活标准还要降低,有时一天给一碗馊了的猪食,接下来的二三天猪食都不给吃,饿得快死时又给一碗,以此类推。

一天,已经快不行了的安福听到了广旺和大夫人的谈话:“那个老不死的,怎么还活着,只浪费粮食,是越看心越烦,想用药毒死他,眼不见心不烦!”

“老爷,这不好吧…”大夫人战战兢兢的说道。

接下来就出现了文章开头所写的那一幕,60多岁的安福被关十余年后第一次走出豪门,冻死在荒山野岭。

安福死后,广旺的事业更是如日中天,家产越来越多,姨太太越来越多,扛枪的保镖就有十几人,每次外出,前呼后拥,鸣逻开道,好不威风凛凛。

过了十五年后,广旺的好日子也过到了尽头,共产党替穷人打得了天下,穷人翻身做了主人了。一向嚣张跋扈的广旺被压上台参加群众的公审大会。

平日里受尽欺辱的百姓群情激奋,细数广旺恶行,加上广旺有多条命案在身,公审大会决定:恶霸地主广旺执行死刑,上报批准后执行。

1950年腊月的一天,地上厚厚的积雪和寒冷的天气没能阻止前来观刑的人民群众,随着工作组邹同志的一声枪响,罪恶的广旺应声倒在雪地,结束了其罪恶的一生,围观群众欢呼雀跃。十五年前冻死在荒山野岭的安福终于可以瞑目了,他的诅咒终得已灵验。正好应了一句老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你有没有听过恶有恶报的真实故事?

我们村有一男的,第一任妻子非常厉害,把他欺负的不得了,在女儿2,3岁的时候离了婚。又找了妻子,温柔贤惠,把他女儿当亲生的养,后来俩人又生了一个女儿,一家四口也算幸福。可惜这男的做妖,在外面又混了个小三,好几年不回家,还在外面生了个儿子。妻子一个人在家养活俩个女儿直到俩女儿都出嫁。再后来他在外面混不下去了,就带着小三和儿子回来住,把妻子撵出去,不让在家住,妻子不同意,他找到妻子上班的地方打妻子,妻子没办法只好出去租房住,妻子的衣服都在家里,他打电话对他女儿说,让你妈把衣服拿走,不拿走的话就把它都烧了。刚说过这话,第二天他家里着火了,120平方的房子里面的东西全都烧光了,他自已也烧伤了,住了好几个月的医院,腿也烙下了残疾,小三看着跟他也没希望了,带着孩子走了。现在他一个人住在烧得精光的家里,下不了楼,俩女儿换着给他送点吃的。所有认识他的人都说他这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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