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跳车身亡这种是非非常清晰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警方的通告很清楚,为什么有些人价值观如此扭曲呢?

过失杀人罪名:有期徒刑3—7年。

我举一个例子你就知道警察这么立案多么“荒唐”!

一老旧小区,只有你家和你的邻居老头居住。一天你和邻居60岁孤寡老头吵架,在争吵的过程中,老人突发脑溢血。你急忙报警,报救护车。但是老人医治无效死亡。这时候老人家属将这件事曝光到网络上。然后警察以过失杀人罪起诉你。

你感觉如何?冤不冤!

相信很多人对女孩跳车这件案子是基于一种谁弱谁有理的态度来完成的。现在再看看上面这个例子。老人契合了那个女孩的全部特点。那么你被判决3—7年,你自己感觉冤不冤?当你感同身受在强者一方时,你就会发现为女孩站台有多荒唐!

这就是我们再三强调的要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为依据”,而不是以“谁弱谁有理”。

回归本案。如果警察说的全是实情。那么司机唯一的错误在于没有好好沟通。而女孩在手里有手机,司机没有对她有任何身体上的威胁接触下。竟然傻缺的选择了跳车。真的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电视剧看多了。以为靠近车辆的骚操作没有危险。以为长的不帅的都是坏人。以为晚上是个人都在垂涎她的美色!

这件案子,从警察逮捕的罪名来说:“过失杀人”罪,已经属于被网民道德绑架后的最顶格罪名。我觉得检察院在起诉时,法院在判决时,还是要多多考虑实际证据。就算最轻判罚:3年有期徒刑。个人觉得都非常过分了。

最后提醒一下:生活已经那样了,我们可以笑着面对,也可以哭着,怒着面对。主要看我们自己的态度。

我这算不算:没受他人苦,却劝人要善良呀!

女孩一路走好,司机坚强走下去。

女孩跳车身亡这种是非非常清晰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这件事情证据太少了,搜证很大程度靠的是司机的描述以及一些侧面证据。

这样一来,很难不产生争议。有些人认为司机“冤”,而有些人认为司机“说谎”或者“避重就轻”,更有些人会有些“阴谋论”想法,所以,争论是肯定有的。

有争论其实对事情推动有好处,舆论持续关注,才不会让这件事最后“消失”在大众视野。

一切的结果,等待最终判决吧。

女孩跳车身亡这种是非非常清晰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这个车姓女子我是一点都不同情她,我不介意你们喷我,我来说说为什么

1,一个女孩,为省钱,深更半夜的搬家,可以理解,我不能理解的是,她居然一个朋友或者同事都没人来帮一下吗?这是平时人品有多差?还是因为此人精神有问题,平时做事极端化,所以根本没有朋友帮忙。

2,警方通报明确二人没有任何争斗或者肢体接触,那么问题来了,司机没有对该女性实施任何禁锢手段,手机也在她自己手里,司机正常开车,你自己拿着手机不报警而选择跳车……这情况谁能想到。

3,此女子的表现绝对符合迫害妄想症的表现,如果真的警方通过走访其日常举止行为能推断出来该人患有精神疾病,那么司机更是受了无妄之灾。你跟一个精神病讲道理?

女孩跳车身亡这种是非非常清晰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一个人的眼界不一样,自然看问题也不一样。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连通告都没看清楚,就开始评论。还有些人因为对死者的同情,偏向她的言论也多。

女孩跳车身亡这种是非非常清晰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货拉拉事件最关键都是:这些都是司机的一面之词,那哪些是事实,那哪些是司机为了逃避责任编造的,有没有隐瞒对自己不利的情节,因为没有旁人,没有行车记录仪或电话录音,无从考证了!

女孩跳车身亡这种是非非常清晰的问题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争议?

对,事实非常清楚,根本不可能产生太多争议,更不应指责死者。不知道如今的国人是怎么了,总会找到种种理由替司机开脱,说什么“司机辛苦,赚钱不易"、“死者月入两万,怎么就不肯让司机多赚点”、“女孩只考虑自己,无端耽搁别人36分钟”、“司机为了多跑一单才选择偏航,这样可以少遇4个红灯,节约4分钟”……

而事件的核心是:女孩按照平台的约定,正常下单,仅仅未答应司机额外收费(帮忙装、卸货而产生的费用)的要求,就被司机威胁(女孩数次阻止偏航而未果)、羞辱致跳车而死(一个正常人,如果没有感受到巨大危险或精神刺激,谁会冒险跳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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