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判了就送去监狱了吗?

刑事案件,判了后不会及时送监狱。

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在接到一审判决后对判决不服的,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在十日之内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一级人民法院在接到上诉人的上诉书后,需在三个月之内开庭审理作出终审判决。

如果被告人放弃上诉,十日期满后,看守所方可根据有关规定将罪犯送监。

被告人提出上诉的,看守所可以在被告人接到终审判决后将其送监。

按照法律规定,被判处拘役、管制的不予送监。

被判处拘役的,在原看守所服刑。

被判处管制的,则由公安机关执行,或者委派罪犯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基层组织,或者其所在单位的保卫部门协助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判决生效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可以不用送监,在原看守所服刑。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缓的罪犯,判决生效后何时送往监狱服刑,法律在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各地看守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送监时间。

对于判决已经生效的罪犯来说,尽早离开看守所去监狱服刑是他们最现实的愿望,原因是,监狱在自由方面要比看守所宽松许多,伙食条件也要比看守所好很多。

除了伙食和自由,罪犯到了监狱后还可以争取减刑,而减刑对一个服刑者来说是最大的动力和诱惑。

判决生效后,罪犯能在多久之后会被送往监狱,这要看他的“运气”。

一般情况下,罪犯在判决生效后不会被及时送往监狱,看守所为了节省经费和人力,一般都会凑够一定数量的犯人之后才会一起将他们送往监狱。

近几年,由于受疫情影响,监狱方面在接收犯人时的条件更严格了,所以犯人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有可能会比平时更长。

罪犯被送监的第一站是入监队,罪犯在入监队经过一至三个月的集训后,最后由监狱管理局将他们分配到不同的监狱进行改造。

刑事案件判了就送去监狱了吗?

我朋友判了3年,没送到监狱,在看守所呆了三年整,一天刑也没减刑。问他什么原因,他说:北京的看守所当时因为疫情防控的原因,不送监狱,也不送遣送站,全部呆在看守所里面玩。呆着呆着就呆了三年,也够倒霉的。从这看到出来,因为断断续续的疫情,羁押时间长,判刑下来剩一个年,还是有可能继续留在看守所服刑的。

但是大多数人还是会送进监狱,需要符合这几个条件:

1:疫情稳定,余刑三个月以上送监狱。

2:监狱和看守所对接稳定,三个月送一批或者一个月送一批。

3:余刑剩几年,100%会去监狱。

一般判决生效(过了上诉期或上诉裁定下来),现在是排队送监狱,1个月到3个月只能送去监狱。如果因为疫情,就只能慢慢等了。总之,去监狱可以减刑,空间大,伙食好,还可以睡上下铺,又可以打电话,又可以视频会见,去监狱比看守所更好。

刑事案件判了就送去监狱了吗?

不是的

以下几种情形不送监狱改造。

1.宣告缓刑的,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2.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3.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依法矫正。

4.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继续羁押在看守所等待执行死刑命令,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5.第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

6.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7.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执行刑罚。

8.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交机关执行。

9.上诉的,待二审判决生效后执行。

10.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除此以外,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刑事案件判了就送去监狱了吗?

刑事案件判了就送去监狱了吗?

1、不一定。一般情况,判决以后剩余刑期三个月及以下的服刑人员,在看守所执行剩余刑期,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上的发到监狱执行。

特殊情况下,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服刑人员,经双方协商也可以留在看守所执行剩余刑期。

2、剩余刑期三个月以上的已决犯,一般是攒够一批再集中押送监狱,而不是判了一个就送一个。

3、有严重疾病的服刑人员,或者已怀孕不适合狱内服刑的女性服刑人员,一般不送监狱执行,有原判法院决定监外执行或保外就医。

4、服刑人员移交监狱时,应一并移交相关档案材料,包括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材料不全有可能导致错误羁押的,监狱可以拒收。

刑事案件判了就送去监狱了吗?

刑事案件就必须要坐牢吗,坐牢,其实也就是被告人经法院判决之后,在看守所或者是监狱服刑,在我们的概念当中就是承担有期徒刑的一种责任,就简称是服刑,刑事案件是否要坐牢需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看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是判处缓刑的,就不需要坐牢。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罚,经法定程序确认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一种刑罚。又或者是检察院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也不用坐牢。

如果法院最后判决是单处罚金,那么,这种情况也不用坐牢,具体就要看每个刑事案件判决的主刑是什么。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三十条也规定了免处刑事处罚的适用规则,对于不具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有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但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一般应同时具有下列情形:

第一、所犯罪行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二、无从重量刑要素的;

第三、犯罪行为产生的损失已经挽回,或者积极有效抢救被害人员和受损失的物资的;

第四、认罪态度较好的。

那么,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

刑事案件判了就送去监狱了吗?

刑事案件判(决)了,就送去监狱了吗?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或监察委员会“刑事拘留”后,侦查机关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随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将案件移送人民法院审判。

初审人民法院审判后,判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相应刑罚。被告人在收到《刑事判决书》第二日起十日内,如果不服初审判决,可以上诉于终审人民法院。终审人民法院审判后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发回重审”(三种结果)。

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判处刑罚的罪犯仍然被羁押在当地看守所。

“余刑”三个月以内,罪犯在当地看守所服刑完毕(罪犯最喜欢的形式);其余已判刑罚的罪犯,在适当时机(待定),由人民法院发解于相对固定的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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