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档案和后期私企档案退休时有冲突吗?
下岗职工档案和后期私企档案退休时有冲突吗?
没有冲突。这两种档案性质不同,功能不同,完全不是一回事。办理退休,社保部门会认可你的下岗职工档案,但不会认可你的私企档案。前者属于正式人事档案,有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可以办理社会事务。后者属于用人单位内部员工档案,以内部管理使用为主。
1、独立人事权和正式人事档案国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职介类机构或单位才有独立的人事权,可以管理正式人事档案。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劳动部门、用人单位、人才、职介都是正式人事档案的经手或经办部门。只有正式人事档案才有社会公信力和权威性,无论是办理升学转档、就业、工作调动、还是退休,才会被承认。
正式人事档案的建档,转移时的转出地、转入地和保管地都必须是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或机构。不应该滞留在个人手里,或没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但转移档案时,个人和没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可以参与中转。
正式的人事档案材料一般有:工人的招工录用表、干部的报到单(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工资变动表、学校录取通知书、体检表、思想道德评审表、入党手续、学历和学位证书登记表、职称评审表、评审论文、工作调动手续、劳动合同、全民身份表、解除全民身份审批表、解除劳动关系手续或协议(含下岗协议)、奖惩记录、特岗待遇、重要登记表等。
2、人事档案托管非国企类的企业单位,包括外企、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私企),都没有独立的人事权,无权管理正式的人事档案。只能把员工的正式人事档案托管到人才或职介类机构。没有独立的人事权,就无权建立正式的人事档案。只能作正式人事档案转出转入托管事务的中转人或经手人,没有独立处置权。
3、内部员工档案外企、合资企业、民营企业等没有独立人事权的单位,如果单位有内部管理需要,可以建立只归内部管理使用的员工档案。
这类员工档案里的材料通常有: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原单位离职证明、体检表、应聘登记表、新员工入职登记表、诚信声明、培训记录、绩效考核记录、转正手续、调岗手续、升职加薪审批手续、劳动合同、奖惩记录、离职手续等。
4、下岗职工档案下岗职工下岗前都是国企、大集体、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这些单位都有独立人事权,因此下岗前都建有正式人事档案。至于下岗后,档案去了哪里就不一定了。全国下岗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很不规范,比较混乱。有的还在原单位,有的在新单位(重新上岗)、有的在就业局、劳动局、人才、职介、街道,甚至有的在自己手里。除了在自己手里,不管保管在哪里,退休时调档审核,拿的出佐证材料,符合规定,得到认可,就可以享受相关退休待遇。拿在自己手里的,退休时认不认,就不一定了。自己保管属违规操作,要看当地人社部门是否拒收。
5、退休时人事档案审核退休时社保部门审核的是正式人事档案,审核的目地主要有:
(1)确定出生年月日:如果人事档案和身份证、户口本不一致,以档案最早记录的出生日期为准。
(2)确定退休身份:干部、工人、灵活就业人员。非公有编制人员如果曾经变更身份,以退休时单位提交退休申请材料和劳动合同为准。
(3)认定视同缴费年限,以及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各地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的在国企、大集体、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的连续的工龄,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主要看招工表、报到单、转正定级表、工资变动表等。符合规定的上山下乡年限、部队服役年限、公派留学、学习、培训年限,也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
(4)认定特殊工种及工作年限:主要看是否有佐证表单。
(5)认定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部分地区):职称审批表。
(6)认定艰苦边远地区退休:相关佐证表单。
综上所述,下岗职工档案,是正式人事档案,可以用来做退休审核,但后期私企档案,属于内部员工管理档案, 没有社会公信力,除了退休前最后一份劳动合同,其他材料不参与退休审核,两类档案,两种性质,用途不同,没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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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职工档案和后期私企档案退休时有冲突吗?
这个是没有冲突的。我在党委组织部门工作多年,长期从事党务管理工作,对人事档案接触比较多,愿将我的经验和你分享。
第一,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
按照档案的管理的规定,一般的人事档案,都必须是由组织人事部门来管理。即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同级党委任命和直接管理的工作人员的档案,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同级党委任命的下级单位管理人员和本部工作人员的档案;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的人事档案可委托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管理或是有管理资质的单位管理。
国有企业一般都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和权限,档案管理规范,内容记载权威详实。一般的下岗人员都属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民营企业没有下岗这个概念,所以下岗前在国有企业工作的档案比较重要。
第二,私营企业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档案没有权威性。
随着市场经济和我国私营、民营经济的发展,部分比较大型的私营企业也开始注重企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其中对员工档案的管理也开始规范。一般私营企业的人事档案内容比较简单,除了员工入职时提交的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等简单的两三份资料外,员工在单位的奖励、晋升、考核等资料都没有装入档案,也没有完善员工档案的意识,加之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其劳动者在其他单位的档案也无法转入私营企业;人事档案管理一般都是由党委负责,很多私营企业也没有党组织,所以私营企业的人事档案没有权威性和可信度,一般需要使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时,都不会采纳。
第三,退休时人事档案有什么用?
在办理退休时,如果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历的人员,一般都会要求提交本人档案。提交个人档案的目的,一是审核视同缴费年限;二是审核特殊工种工作年限;三是审核档案年龄;四是便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如果没有上述经历的私营企业退休人员,由于都是以缴费年限作为工作工龄或是退休工龄,一般都不需要个人档案。
综上所述,下岗职工档案,一般以下岗前的档案来作为退休审核的依据,后期的私人企业档案没什么用处,所以就不存在冲突的问题。
下岗职工档案和后期私企档案退休时有冲突吗?
我认为前后两份档案合並起来是你退休時参考的统一档案,个人档案除了记载你的个人简历,和工作中的业绩表现外,再不会有别的内容,前份和后份在時间上应该是连接的,前份的事不可能在后份有计载,后份的事不可能进进入到前份内,两份切好能把工作時间接续上,后份如私企给你交足了三险或五险一金,退休時,档案就是一份完整档案,不会影响到你办理退休手续的。
下岗职工档案和后期私企档案退休时有冲突吗?
有关个人档案的事讲点实在的,本人已经历档案丟失的痛楚。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国家为加上世界贸易组织(wTO),提的口号“抓大放小",所谓城市经济改革,让中小国营企业改制,变卖,破产,以符合西方的要求。这样一来,原国营企业职工档案的管理出现了几种情况:(I),原有单位进行股份制改造,职工档案有人管,管理算有序宪整,(2),企业由外人介入买断的虽说是股份制,但利益格局大变,职工个档案管理就失序,甚至丟的就会发生,(3),企业破产管理机构散架,懂得起的就尽早把个人档案攒在手,无人管谁还有心管,就算过段时间档案上交主管部门,在那动荡时期也是无人管理的。档案的丟失为以后下岗职工想办退休,那麻烦大了,经那岁月的下岗职工才知道苦啊!
下岗职工的个人档案如果在自已手里,没有工作可自行保管,也可委托人社劳动档案部门保管。私营企业小型微型等无此管理,苦在这些企业就业签了劳动合同的,保存劳动合同及缴社保的依据就行。苦在大型民营企业就业,其应该有档案管理这块,不用太费心。
职工个人档案是办理退休的必备材料,更是计发养老金的依据。苦没有个人档案或档案缺失,补办那麻烦大了…
下岗职工档案和后期私企档案退休时有冲突吗?
下岗职工档案和后企职工档案是没有冲突的,两者档案缺一不可,下岗前的档案尤其重要,它里边的参加工作的第一份登记表可不敢弄丢了,它记录着你真实的退休年龄,社保局办理退休只认这个,另外你下岗前的档案和你进入私企后的一份份档案,真实记录着你参加工作的工龄和视同缴费年限,及工种情况,是不是属于特殊工种,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你从事的是特殊工种,还可以享受提前退休,去社保局办理退休手续时,记着两种档案都要带齐,缺一不可。
下岗职工档案和后期私企档案退休时有冲突吗?
没冲突!不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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