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现象我们都要认可吗?嫁出去的女儿真的是水吗?
现实法制社会与封建家族制度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法律明确赋予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尤其是独生女的家庭,女儿有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权,同时还必须承担父母养老送终的义务。所以嫁出去的女儿不但不是水,反而还是依靠。
古语之所以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是由于封建社会是男权社会,三刚五常已经规定了女子的附属地位。所以女儿一旦出嫁再回家,父母兄弟都会以“客”的身份对待。一句谚语尽显这种心理变化的复杂与无奈:“好母不骂出嫁女”。倘若父母家办事需要帮助,以女儿的从属地位根本没有决定权,因此只能看人脸色而无能力。
现在情势已迥然不同,女儿不但受到良好的教育,参加工作还享有与男子同工同酬的待遇,有些女子才华出众,不但走上领导岗位,收入也是一般男子所望尘莫及。因此情势早已与过去不可同日而语,即使结婚后女婿反而变成了半个儿子。最近看到几个典型例子,概括起来就是“扶弟魔”现象。这些家庭的女儿出嫁前不但全身心地交出全部劳动所得,出嫁时仍不失时机地索取一笔不菲的彩礼,嫁作人妇后也还没完没了地竭力帮助弟弟买房还贷买车,俨然是生活的主力。发生这种过分的情况,虽然遭到了口诛笔伐,但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嫁出去的女儿非但不是水反而是依靠。
当然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但也应相互体谅,义务之外的事就要量力而行了,切不可感情用事而打乱了自身的生活节奏,造成难以收拾的局面。
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现象我们都要认可吗?嫁出去的女儿真的是水吗?
谢谢激请,这个说法我不认可,这是过去老古时代留下来的一种说法,那是保办婚姻时重男轻女的风俗习惯造成的,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意思就是不是自家人了,现在可不一样了,毛主席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推反了三座大山,提高了妇女的地位,自由恋爱,婚姻大事不是由父母做主了,随着时代的变化,人们现在也不哪么认为了,现在的姑娘比儿子强,自己也能挣钱了,不根过去就是做家庭妇女,没权没地位,现在的农村老人全是指望姑娘,给钱给卖衣服卖吃的,装老衣服也得女儿买,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这句话已经过时了,人们都也不这么认为了。
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现象我们都要认可吗?嫁出去的女儿真的是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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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现象我们都要认可吗?嫁出去的女儿真的是水吗?
由于种姓传统在中国根深蒂固,虽然,现在也有姓女方姓氏的,但还是少数。
这种种姓以男方为主的传统,客观上,造成女儿出嫁后就是男方家的人了。特别是在家庭孩子多,有儿有女的背景下,现实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更有甚者,女儿把自己变成了“外姓人”。
这是封建遗俗,新中国已经在法律法规中明确“男女平等”,儿子女儿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女儿为了逃避赡养义务,把自己说成是“外姓人”,这既是不讲道德的问题,也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将会惩罚她。
女儿出嫁了,不是泼出去的水,还是原来的那个女儿。特别是在计划生育政策实行“一对夫妇一个孩”的时期,儿子女儿都一样了,没有区别了。
如果还是拿着“老黄历”不放,那就太落伍了。
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现象我们都要认可吗?嫁出去的女儿真的是水吗?
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现象,有好现象,也有不好的现象,不知你说的是那种?好的现象当然认可,不好的现象,当然反对。
女儿不是水,和父母,兄弟姐妹血肉相连。女儿不论到那里,都是家庭的一员,血肉关系不能断。女儿有事,父母,兄弟姐妹都会挺身而出。
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现象我们都要认可吗?嫁出去的女儿真的是水吗?
这都是封建社会的观点。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现在这句话已经不适用了,男女平等。嫁出去了,同样有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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