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离职赔偿金全是硬币,遇到此事你怎么办?
先说一下事件概要:9月14日,张女士在四川资中一家医学美容公司离职后,通过劳动仲裁获得6000多元补偿金。当天她到劳动仲裁部门领取补偿金,公司却用三轮车拉来两桶硬币给她。张女士认为公司此举涉嫌侮辱。涉事公司李经理称,硬币也是人民币,“这个不是说侮辱她,有硬币、有纸币,而且有一块的也有一毛的”。
先讲一个旧段子。一个傻女人,别人逗她,给她写了一张纸条:请给此人提取现金20万元。某某某。傻女人高兴地来到工行柜台,柜员一看就知道是傻女人,说了半天说不清楚。叫来主管,主管毕竟聪明一点,拿过纸条一看,笑着说,这张纸条能取20万元,但不是我们家银行,应该是对面建行的。
傻女人又兴冲冲地来到建行,又是一阵折腾。还是经理出来了,呵呵一笑说,这个批条,只能去中行取。傻女人来到中行,还想推到别的银行。傻女人不干了,赖着不走。只好叫来行长,行长一看,很严肃地说,他们都骗你了,你看这张批条,不能在柜台上取,只能去央行提取,你得去北京。傻女人一听,乐了,去北京好玩,就开心地跑了。
听明白了吗?女子离职,打赢了仲裁,获赔6000元。结果公司故意给她两桶硬币。明眼人都知道,这是公司在发泄私愤。估计是老板的指令,财务乐见其成,毕竟,报复一个“背叛者”,大家还是很开心的。对于离职女子来说,肯定感受到了侮辱,所以,她气不过,再次申诉,恐怕又引来一次官司。
这件事倒过来,就是好美德,正过来就是缺德。以前看到,某某老人拉一车硬币给儿子买房,银行全体出动,数了三天三夜,成为正面新闻。如果反过来呢?客户取走100万,银行不爽,哗啦啦卸下一卡车硬币,估计这家银行不想开了。公司给员工发工资,哗啦啦卸一三轮车硬币,估计员工第二天就要离职了。
但是,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既不能拒收,也不能拒接。只是这个限度(两大桶),超过了社会公德忍受的限度。公司给两桶硬币。虽然不违法,但存在主观故意,刁难员工,发泄私愤。那么,离职女士应该如何“反击”呢?拿人民币说事,可能上不了法庭。
所以,要参考以上那个就段子,把矛盾转移啊。公司气你,你不会折腾公司吗?你可以把这家公司折腾得全国皆知,最好让它关门,甚至让老板跪下来求你才对啊。
第一,折腾公司。给两大桶硬币没问题,但是公司要举证这是6000元整。你就巴拉两遍说,不到6000元。公司就要发动员工来给你数一遍。估计要大半天时间。然后,你再巴拉一遍说,不到6000元。公司就再数一遍。你就坐在大厅里,呼啦啦摊开一大堆,让他们数到天昏地暗。直到他们服软。
第二,曝光公司。反正你也离职了。你就把两桶硬币,摊满一大厅,然后慢慢地数,同时通知本地各大报纸电视台的记者和本地自媒体人都来,发朋友圈发微博发广告,动员喜欢看热闹的群众当志愿者。你想象一下那个场面,几百人帮你数硬币,一群记者、自媒体人疯狂拍照。估计,老板当时就麻爪了,生意还做不做了?
第三,继续申诉。人民币不能拒收。这一点没有问题。但是,该公司涉嫌主观故意刁难员工,是刁难不是侮辱,该公司违反诚信信用的法律原则。比如,你买一个蛋糕,店主不能光溜溜给一个裸蛋糕,让顾客无法携带吧。店主有义务提供包装盒等物品,协助顾客取走商品。
公司给员工支付赔偿金,给两桶硬币,不但没有尽到协助员工的义务,而且涉嫌故意刁难。是不是可以套用消费者权益条例来处置?支持离职女士继续申诉,让公司赔礼道歉,并转化为银行卡支付或其他转账手段。否则,离职女士,以数额不足为理由拒收,不打签收条,就不能证明该公司已经支付赔偿金,那么,继续进行仲裁,最终的结果是让公司认输。
6000元离职赔偿金全是硬币,遇到此事你怎么办?
这属于软暴力,解决方法最好的就是6000元你把他数成4000元,然后要求对方补2000元过来,如果对方不服气,就让他重数,误工费通过法律手段让他出!没事可以秏他10.来年,每天的误工费就可以让你吃喝无忧!
这是前几天资中允熹公司赔偿付给员工6074元的事件。
从这个事件可以看出资中允熹公司管理层道德水平极其恶劣低下,这样的公司永远不会发展壮大,只不过混水摸鱼的商场混混而已!
遇难这种公司的软暴力决不能退缩,一定要利用自己的智慧依法惩治它!现代法治社会绝不会允许这种垃圾公司为非作歹的欺压老百姓!
6000元离职赔偿金全是硬币,遇到此事你怎么办?
这个问题的关键所在,并不是离职赔偿金的数额,而是赔偿金的支付方式。公司全部用硬币来支付赔偿金,虽然硬币也是法定货币,但硬币通常都是当零钱来使用,而且大数量的硬币清点起来很是麻烦。
当然通常大额支付很少用硬币,甚至很少用现金,现在一般都是直接网上转账银行转账或者通过其他的支付工具转账,这也算是通用的一种做法,或者说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
公司在支付赔偿金上,不按常理出牌,说明公司有故意刁难离职员工的嫌疑,进一步说明公司不甘心付离职员工离职赔偿金,再进一步说明这公司小气抠门不正规。
我们回归本问题:
6000元钱,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如果你不争馒头争口气,那么你可以有以下几种做法:
- 抗议。抗议能不能得到好的结果,这个我们不用去管他。我们抗议,就是表明自己的态度,就是表明公司的错误。
- 投诉。可以向相关部门,比如公司的主管部门,相应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公司的这种不恰当侮辱人的行为。
- 曝光。对于这样的无赖公司,要坚决给予曝光,途径很多,短视频自媒体或者传统的媒体,都可以给他们爆料。
- 不要了。咱不差钱,咱就是要争这一口气,挥一挥手,咱不要了,让他们自己在拉回去。
如果你非要和公司较劲,那么不妨在清点硬币上下点功夫。
- 离职赔偿金,既然是硬币,那肯定要当面清点,确认金额没问题。你清点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们金额有问题,让他们重新清点。
- 你也可以在清点时间上多花费点时间,只要你没有清点完成,没有最后确认,他们就得一直陪着你。
当然,你也没必要和他们置气,他们的这种行为彰显出的是他们的无赖行径,你没必要和他们计较,一笑而过即可。
6000元离职赔偿金全是硬币,遇到此事你怎么办?
应对的办法听起来很简单,主要分三步。
1.直接拒收
2.1找一家愿意清点接收并兑换硬币的银行。需要公司送硬币来的代表和劳动仲裁委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由银行工作人员来清点硬币,清点完毕前谁也不能离开。
如果本步找不到银行转2.2
3.1若金额准确无误,则签订收条。
若金额不足,还需要及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反映情况。要求企业及时补足差额。
为什么可以拒收?
类似的事情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每过一段时间,就有那么几家输掉劳动仲裁的企业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一大堆硬币,打着“硬币也是人民币,任何人不得拒收”的旗号,故意给劳动者制造清点上的麻烦。
毕竟——全以硬币支付债务在现阶段不但于法有据而且没有可罚的违法之处。
相关法律依据在此前网红用硬币在星巴克购买咖啡事件的讨论中大家已经很熟悉了吧。
1.根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以人民币偿还债务任何人不得拒收。
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所以直接拒收人民币这条路行不通。
2.角币作为辅币的一种,在我国是没有规定单次支付中辅币使用上限的,也就是说辅币也是无限法偿的,所以也不能以支付金额过高为理由拒收。
想依靠辅币有限法偿拒收这条路也是不可以的。
但是
但由于硬币过多,无法确定是否均为人民币。除非经银行清点鉴别确认后,否则完全有理由拒收。
为什么是银行?
1.大量硬币难以携带使用,对张某来说,这些硬币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存入银行。
2.这些硬币不但需要清点,也需要辨别真伪,残损的一部分硬币还要兑换给银行。这些工作只由在银行才能进行。
为什么要当面?
按照交易习惯,现金交割一般都是当场确认现金数目,签订收据等文书,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为什么要最后签收条?
需要注意的一个细节是,根据新闻中报道,张某在公司实际支付前就已经签署了收条。
所谓收条,就是证明当事人之间发生给付与收取财产的事实。在没有收到并确认款项前签收条,是主动承担了公司瑕疵履行付款义务的风险,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2 找不到银行也就是鉴别不了硬币真伪、是否足额,返回第一步,继续拒收。
3.2 如果劳动仲裁规定的履行期间内企业未采用其他方式支付赔偿,则到期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现在直接从公司账户划扣就可以。
6000元离职赔偿金全是硬币,遇到此事你怎么办?
第一反应就是直接拒收! 虽然很生气,觉得受到了侮辱,我还是上网查了一下相关的条款,除非说自己放弃了,不然还真的不可以拒收呢!
毕竟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总有那么几家输掉劳动仲裁的公司搞来一大堆硬币,想要侮辱和让仲裁者添点恶心。打着“硬币也是人民币,任何人不得拒收”的旗号给仲裁者难堪。
虽然想直接拒收,但是《人民币管理条例》中的第三条规定:以人民币偿还债务,任何人不得拒收。所以,相关的企业和公司全以硬币支付债务,目前来说,在现阶段不但没有违法,还让我们不得直接拒收。
那直接拒收人民币这条路行不通,我们要怎么办呢?
既然公司要恶心我,我也可以恶心你啊。赔款是要签订收据,表明仲裁结束的。那我们就可以喊上媒体,慢慢数硬币,曝光公司,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这家公司管理人员的嘴脸。公司名誉树立起来难,可是毁掉的话,只要一瞬间!不过,现在看来,这个目的已经达到了。
仲裁输了,该赔钱就赔钱好了,现在是既输了钱,又输了人品和公司的名誉,本想报复仲裁人的,结果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6000元离职赔偿金全是硬币,遇到此事你怎么办?
四川资中的张女士在一家医学美容公司离职后,通过劳动仲裁获得6000多元的补偿金,但是收到的却全是硬币,如果我遇到此事,我会照收。
当面点清,然后再签收据无论是百元大钞,还是一毛两毛的零钱,只要是真的,都是国家发行并且具有流通性的人民币,这点首先应该予以肯定。
这事店家做的似有不妥,但是你又找不出来什么毛病。
他们接受劳动仲裁的结果,也按照仲裁结果支付相应数额的赔偿金,一切都是按照程序走的。
这些钱虽然“数量”巨大,可都是真钱,如果从钱上找瑕疵,似乎说不过去。
如果是我,那我就要求对方至少要留下一个人,看着我点,一直到我点完,确认那些钱和赔偿金额一样,我才签收据。
如果店方没有人看着,那么如果我发现少了,店方需要负责到底。
我认为我这样的要求也不过分吧。如果店方同意,那就留人,留下的人要对结果负责。点一天也好,点十天也好,你都要看着我点。
好合不好散这件事中,双方对对方都有怨言。
张女士认为公司无故让她转岗,公司认为张女士工作态度以及工作能力有问题,这就是典型的好合不好散。
就业者和用人单位极少一条心的,因为大家站的立场不同,这样的情况以前存在,现在存在,将来依然会存在。
人与人之间可以谈理解、谈尊重,但是个体和单位之间就基本上没法谈这些。
张女士走正当的途径,获取自己应该得到的补偿。公司按照仲裁结果,赔付补偿金,一切看起来都没问题。
可是公司觉得有点“不服气”,所以用另外一种合法的途径,想要出一口“怨气”。
然后张女士觉得自己受到侮辱,把此事发布到网络上。
实际上说到底,两方都觉得自己委屈,两方都想让对方“难堪”,我倒是觉得,这事好像也分不出谁对谁错,就像一对恋人分手一样,好合不好散而已。
提醒我们一个需要注意的东西:支付方式这事要是放在以前,估计也不会引发多大的讨论,因为以前基本上只有一种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在的支付方式多种多样,未来估计还有更多种支付方式出现。
那么就提醒我们在以后遇到需要财产流通的时候,对于支付方式应该予以适当的重视。
现在绝大部分公司在发放工资的时候,都是采用打款的模式,而对于支付方式也基本上都是统一的。
很多人就遇到这样的情况,公司发放工资,需要统一用某个银行的银行卡,如果你没有这个银行的卡,你就得去办,否则就无法领取工资。
这实际上就是支付方式不同的一个缩影。
所以,当我们遇到类似事件的时候(需要资金转移),最好是留意一下支付方式,更佳的方法是注明支付方式,这样就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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