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违法吗?应该怎样维权?

加了七天班,节后补你三天,加班没有加班费。(我都节后了要你补个什么玩意休) 很多企业公然不给加班费,已经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没有得到有关部门重视。

看了许多答案,居然站在“资方”(老板角度)看问题,还说出“值班不是加班”这种谬论,连我这位老HR都看不下去了。这个老板简直没有人性,连基本人性都没有了,还谈什么谈?春节值班,难道不是上班?三倍加班费绝对应该给,这是对“春节丧失亲情权”的补偿。按道理说,连调休也不能替代加班补偿的,最好的补偿就是三倍砸钱。

劳动法明文规定,法定节假日上班(加班)给予三倍工资加班费。你待在办公室值班,值班的目的就是应付特殊情况,没有特殊情况就说你不干活了,不需要给加班费。这简直是荒唐,有的“资方”提出“值班不是加班”的谬论,说你难听点就是“为虎作伥”。

还有的人回答说,让你吃点亏怎么了?谁不是在吃亏中成长的。说这种话的人,简直是“老板代言人”啊,压榨员工价值不择手段了。前不久,某老师抛出“996/997是修来的福报”,你们同出一辙、一丘之貉。每天8小时、每周5天工作,这是经过产业工人斗争才争取过来的文明进步,难道你们让这个文明再倒退几十年?恢复到奴隶制你们才高兴是不是?

平时老板让你加个班,没问题,这种“奉献精神”要讲的。你为自己成长,自觉996了,也没谁拦着你。但是春节是什么日子?春节七天是家人团聚的传统文化啊,老板你真忍心让一个员工七天蹲在公司里值班加班?而且不给加班费?这有点泯灭人性了吧?这样的老板还有善心吗?

有人说,反正你春节不回家,也没处去,为什么不能到公司“奉献”一下呢?简直荒唐至极。即使春节不回家,不去单位值班是本分,去单位“奉献”是情分。请你们不要本末倒置好不好?

春节加了七天班,节后调休三天,不给加班费。百分之百违法。但是,许多企事业单位都约定俗成地欺负员工,就是不给加班费,给你调休还是好的,还有人给你上课呢,让你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大局意识呢。这些老板怎么这么不要脸呢?关键还是吃准了员工没办法只能忍的心态。

还有就是,老板掌握了从众心理。反正我“一刀切”,统统不给加班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春节值班加班,员工们轮流来,谁也没有加班费。这就是国人人性的劣根性。员工之间互相攀比,大家都一样,也就平衡了。反正大家都吃亏,我也随大流吧,谁也攀比不着呀。这就是老板的恶毒之处。

解决这个问题,个人力量很难解决,因为枪打出头鸟。你去申诉了,百分之百赢了官司、丢了饭碗。谁出头谁倒霉。老板正好杀鸡给猴看。谁不“无偿加班”谁就走人,所有员工都低下了头,只有那个出头鸟倒霉了。解决这个问题,一定是员工联合起来,不要牺牲某一个员工,向老板施加压力,尊重员工的休息权、亲情权、补偿经济权。否则,这个问题就是一个死循环,毕竟众多企事业单位都如此,法不责众嘛。

法定节假日加班,公司不给加班费,违法吗?应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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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定节假日加班本人回答不低于10次,为什么网友不看看对问题的回答,像您这样的提问估计您不止一、二提出,为了满足广大网友对法定节假日国庆节加班是否有加班费的问题,本人愿意为生产在第一线劳动岗位上职工同志们再作全面回答一次。

全国一年法定节假日共有11天:根据网友的提问,问国庆节是否属于法定节假日,有没有加班费?回答肯定有。

10月1日~10月3日是国庆节法定节假日,事业单位《学校》的劳动者门卫、安保、值勤,物业值班、包括劳动者以及生产在一线的广大职工、公安交警、高速公路、医生护士等等。不能在法定节假日当天安排休息的,应当视为劳动者加班。10.1~10.3《国庆节》为法定节假日,国家规定不能安排劳动者休息的,职工应得基本加班工资为平时工作的三倍,即300%支付劳动者报酬。

国家同时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不得以调休为名,要么放假,要么支付三倍加班费。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节后劳动者可直接投诉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12333。10.4~10.7为调休日,如果单位不能安排调休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费200%劳动报酬。

非法定节假日,单位领导有权安排调休,用人单位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调休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半年内调休完毕,超时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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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不能怂了,我也在维权 单位明知违法 还是拒付超时加班费,我会权威到底 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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