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话形容劳务派遣,为什么它在中国遍地开花?

用一句什么话来形容劳务派遣呢?本来是一项解决企业用工难、促进就业的“好政策”,怎么就被企业“玩”成了人人喊打的“坏机制”呢。这句话可以总结为,企业为了逃避责任、减少麻烦、压低工资而采取的欺负人的政策,从实践操作上,这是一项完全没有必要的用人机制,因为它除了为企业减少负担、让劳务派遣皮包公司赚钱之外,对劳动者没有任何好处的机制,怎么能说它是好机制呢?好东西,一定是多赢的。

第一,我们先不讲大道理,也不讲大“模式”,先讲一个假设情景来分析。

假设你一个操作工,你需要以此作为职业生涯,希望通过它让生活过得更好一点。你先从初级工做起,一直做到高级工,还要做好技师、高级技师、首席技师、技能大师,从月薪3000元做到月薪3万元,实现蓝领精英的梦。

你与一家劳务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你被派遣到大海公司(化名,用人单位)做操作工。你的同事是张三,张三是大海公司的正式员工。张三月薪8000元,年终奖发多少你不知道,平时的福利发什么你不清楚,反正觉得张三不太干活,上司也拿他没办法,还让张三来管理你们劳务工。什么活都让你们干,结果你们月薪3000元,其他啥也没有。

你想,你是来学习技能的,你是需要成长的。结果,你不是大海公司的人,你是劳务公司的人。你回到劳务公司说,我想有持续成长的机制。看着劳务公司那个“皮包公司”的样子,你伤心了。劳务公司一共五个人,一个老板,一个会计,一个档案员,两个保安(防闹事的),没有培训体系,没有厂房,没有设备,就一个破屋子装着你们劳务工的档案。

你被张三欺负了,你回劳务公司找“娘家”,但劳务公司没人管你。大海公司不想用你了,打一个电话给劳务公司就可以了,你一分钱劳动补偿也没有,因为你不是大海公司的人。劳务公司也不会给你补偿,明天就派遣到你小河公司当门卫了,你愿意干就干,不愿意干就辞职。你一生气,一分钱拿不到地走人了。

第二,再来上演第二幕,劳务公司老板笑了。

劳务公司就是一个皮包公司,就是管一个人头(档案),其他啥也不管。劳务工的培训发展、成长进步、未来升职,不管;劳务工的合法权益,不管;劳务工生老病死,不管。唯一上心的就是如何克扣劳务工的工资,来获取利润最大化。

劳务公司老板与大海公司可能就是利益关系,大海公司某人收了劳务公司的回扣,指定劳务公司来替他们招人派遣。大海公司给劳务公司每人6000元的劳务费,包括工资、福利、社保、奖金等等。劳务公司千方百计少发,剩余都是老板的利润,给劳务工发3000元,剩余的3000元,都是自己的利润啊。

老板坐在皮椅上,数着钞票笑开了花。

第三,上演第三幕,用人单位上司偷偷乐。

张三是个正式工,不是关系户,就是资源户,再说了就算啥也不是,反正都是正式工,谁去招惹他啊。张三不好好工作,上司批评他了,他就给上级告状,让上司很不爽,干脆不管他了。

张三不干活,但活总要有人干吧。大海公司委托劳务公司招来了劳务工,因为是劳务工,不能当管理岗啊,就让张三管吧。你看,张三就是一个癞子,因为来了劳务工,他还耀武扬威起来。

大海公司发钱了,张三月薪8000元,劳务工回劳务公司领3000元。张三的人工成本,加上奖金、福利、各种补贴,实际是月薪14000元。也就是说,大海公司用一个正式工,实际上成本是1.4万元,但只给劳务公司0.6万元就够了。用起劳务工起来,又听话,又干活,工资又低,不服,随时可以辞退,没有任何后遗症。

看着公司成本下降、效益上升、管理幅度小了、操心事少了,大海公司上司悄悄乐了。

总结:为什么说劳务派遣制没有必要呢?它解决了什么问题呢?并没有实现多赢局面。

一是,一个好的机制,一定是公平的,并且是实现多赢的。劳务派遣制,三方中,只利于资方和劳务中介,不利于劳动者。这不是一个好的机制。

二是,劳务派遣制,解决了什么问题呢?只解决了企业用人的方便,这个方便就是:支付的工资低了,管理责任没了,辞退起来没有后遗症了。

三是,假设一下,大海公司招这个劳务工当合同工,只是给他签工资低一点,如果他干不好就辞退他就可以了。甚至说,正式工张三不好好干,也可以辞退啊。成本不增加,辞退也方便。劳务派遣制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呀。

总之,为什么企业愿意用劳务派遣制呢?归根到底就是正式工难管、不好辞退,谁也不愿意得罪,于是可以拿着企业的成本不敢得罪人呗。所以,招劳务工就是为了好欺负吧,这个问题就绕回来了。你看明白没有,这样的机制能是一个好机制吗?

用一话形容劳务派遣,为什么它在中国遍地开花?

主要问题出在劳动合同法。更新后的劳动合同法,在合同续签、补偿、赔偿各方面压倒性的偏向劳动者,本意是保护劳动者。但过度的保护成了一种伤害,企业就会想方设法规避用工风险,而地方政府在平衡企业和就业间不得不找平衡,也就对派遣和外包等形式睁一眼闭一眼。

必须要说的是派遣、临时工形式在世界大部分国家是合法存在的。是对直接雇佣的一种补充,比如:女性三期的替代性用工、项目短期用工、季节性用工等等。为什么存在滥用的情况?是立法者需要深思的,为什么两次到期必须签无固定期合同?为什么合同到期解除需要企业补偿,不是有失业保险吗?还有对解雇员工的举证责任过于严苛。举个例子,有个公司有“不能二重就业”(就是不能同时做两份工)的规定,入职前都签承诺书,结果一员工开淘宝店,每天在办公室处理淘宝业务,甚至快递在办公室处理,被同事投诉,公司据规定解雇该员工。有电脑记录、视频、同事书面证言证据,结果诉讼还是输了,赔了该员工30万。这种无底线的保护,实则对善良员工是一种伤害。

用一话形容劳务派遣,为什么它在中国遍地开花?

用一句话形容:因为“物美价廉”,还可以合理避免许多麻烦。

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要求,用人单位,要与员工签定用工合同,要支付养老保险、安全保险都各种费用,如果用劳务公司派遣工,就只需要与派遣公司签定相关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这样不仅避免了许多麻烦和可以避掉一部分费用,何乐不为呢。

劳务派遣遍地开花的结果是员工利益遍地“合理”受损。

用一话形容劳务派遣,为什么它在中国遍地开花?

劣迹斑斑的组织,沾满着劳动者的鲜血和汗水,建议取缔

用一话形容劳务派遣,为什么它在中国遍地开花?

要一句话形容劳务派遣为什么遍地开花,我说就是四个字物美价廉!既不用动用单位编制、又可以减少财政负担,还可以广泛的优中远优。所以各大单位都喜欢!

1.一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都存在定员的问题,正式员工的人数是有严格限制的,招聘有规定、档案有要求,但是业务量在不断的增加,现有人员无法完成工作。所以各单位必须采取招聘劳务人员的措施,保证人员数量,又不占用本单位编制,工作还能正常开展,单位必然选择!

2.劳务人员严格上不属于单位员工,实际上属于外包系列,我只用他的劳动,只要他的成果,仅需要支付工作本身的费用,附加价值不需要单位负担,社保、福利均需要劳务单位支付,极大的节约了单位成本,保证了企业利润!

3.目前正式员工对于学历、素质都要严格要求,但劳务人员灵活性更高,企业要么从高校选拔、要么直接聘任有丰富经验的,选择的空间很大,可以灵活的优中选优。但是单位每年都有一些指标帮助劳务人员转正,所以只要努力都会有好结果!

也许劳务派遣有其不合理性,但是一项制度存在即是合理的,政府、企业都存在这样那样的困难,企业要生存也是无奈之举,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强大自己,你厉害了自然就不需要担心这些,花香自有蝴蝶来!

用一话形容劳务派遣,为什么它在中国遍地开花?

群体庞大分而食之,逃避责任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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