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发生强奸案后,被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看过几个人质爱上抢劫犯,受害女嫁给强奸犯的电影,美国电影比较多,有的是喜剧,有的是悲剧,有的恐怖剧。最近,东南亚某些国家也流行“被性侵者爱上强奸犯”的偶像电视剧,女主角与强奸犯“喜结连理”,把犯罪行为“浪漫花”,狗血洒得一塌涂地,引发社会反感,要求遏止“性侵之恋”剧码的呼声越来越大。

据有些新闻报道,现实中也不少这样的案例。一是女性被强暴后,居然认为她是他的人了,只能嫁给他;二是男性施暴后,苦苦哀求,并表示负责,女性干脆同意了;三是女性开始想报警,经不过男性哀求,原谅了施暴人。最后的结局都不是好的。这是什么原因呢?

心理学上早有说法了。这就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又称“人质情结”。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人的心理,是非常复杂的。比如,喜剧片这个杀手不太冷,小女孩作为人质,爱上把她当人质的大叔,帮助大叔逃避追捕的。

究其根本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自我防御心理。

女性被强暴后,认为自己的身体被男人得到了,害怕被耻笑、被嫌弃,一辈子就毁了。既然身体已经被这个男人占有,不如嫁给他。在心理暗示中,这个强暴行为就不是强奸行为了,自己就不那么感到耻辱和害怕了。

第二,自欺欺人的心理。

女性被强暴后,事情已经发生完了,已经无法改变了,如果报警和说出去,可能得不到外界支持,甚至被熟人嫌弃,自己又想活下去,摆脱阴影,干脆装“阿Q”精神了。就这是被害人转移痛苦的补偿心理。

第三,反转依赖心理。

女性被强暴、被当作人质的时候,认为自己的生命掌握在这个男人手中,非常恐惧又无助,有可能被害人就会把希望寄托于这个男人,希望他不要伤害自己。有的坏男人,不是哀求,就是许诺,还有花言巧语,在欺骗之下,这种恐惧和无助,也许慢慢地会变为依赖。有些更奇葩的心态,有的女性会认为这是“爱”。

最后,强烈呼吁,真正的保护女性,首先从大众包容心理建设开始。

电影演的这种桥段,女性“爱上”坏男人,都是因为男人长得帅、有男人气概或者是有权有钱,当电影看看就行了,千万不要相信。现实中,男人这种行为是犯罪,女性是受害者,应该选择报警,让坏人得到惩罚。但是大多数女性选择沉默,这是整体社会文化的悲哀之一,不宽容这种女性、不包容、不谅解、不疼爱、不保护,如果说出去,可能会受到家人、社会的第二次伤害。所以,要真正的保护女性,就要从大众心理扭转开始。

如何看待发生强奸案后,被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任何轻易的原谅都不是宽容,而是软弱,是敞开胸怀任人伤害。

何为强奸,不理会受害人意愿,强行发生性行为。强奸犯实施犯罪时,对方在他心里只是泄欲工具,连人都不算。那些能够选择原谅的受害人,不止是软弱,还有愚昧无知。

我们应该庆幸,强奸罪是公诉。要不然,有一个人选择原谅和解,这世上便多了一个随时可能犯罪的罪犯,而所有的人被重新置于危险之中,包括愚昧的原谅者

如何看待发生强奸案后,被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我们都知道“强奸”是非常严重的恶性犯罪事件,这不仅是是对受害人个人的身体和精神上的摧残,并且对整个社会也会造成比较严重的影响。所以,当强奸案一旦被认定,那肯定不能说是受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就结束了的。

首先,我们要知道,强奸是属于刑事案件,通俗一点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是要被判刑,要坐牢的。并且,就算是坐牢,也要对受害人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也就是说,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分开算的。不过,这之间的关联就是,如果受害人选择原谅了犯罪嫌疑人,那么,相应地刑事责任就会有所减轻。毕竟,作为受害人,既然是选择了原谅,那肯定是感觉对自己的伤害不至于被判得那么重。当然,一般情况下来说,也只有犯罪嫌疑人多赔钱的时候会被受害人原谅了。

当然,可能有人会说,这不公平之类的,应该对犯罪分子严惩,并且还要多赔钱。是,话是这么说没错,但是,就是再多赔钱那总得有个数吧。比如说法律限定是赔10万,但是,人家犯罪分子表示愿意出20万,然后让受害人出具谅解书,那受害人就有可能出具谅解书。毕竟,人家才是当事人,我们就是感觉再怎么气愤,人家都感觉没事,那我们作为旁观者来说,也只能是尊重人家的选择。

因为,从现实的角度来说,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已成为了事实。那么,只能是从严惩犯罪分子和弥补受害人两方面入手,这两方面都是要照顾到的。当然,为了避免出现那种用钱买罪的事情,也会有最低量刑标准,而不是说你花钱越多,然后对方无限原谅,然后你就可以无限减刑,毕竟,刑事犯罪还是要考虑社会影响的。

所以,对于这种受害人原谅犯罪分子的行为,我们还是应该尊重并理解,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选择。

如何看待发生强奸案后,被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强奸,是一种现象,我想知道真相

查阅很多案卷,总有一种感觉,似乎很多细节都令人怀疑,不大符合常理

强奸案的认定,是以违背一方意愿而强行发生性行为,被害人的口供,往往成了法庭上最有力的宣判证据

在这个过程中女性一贯扮演弱者,弱者的指控也一贯代替真相

我有个高中同学,学习成绩还不错。高考前几天被警察带走了。后来在一些知情同学的口中,我才知道他犯了强奸罪,被害人是邻近学校的一个女生

这个事情过去了二十多年了,一次偶尔同学聚会时,我又见到了他,他已如暮年,满头都是白发,而且双侧股骨头坏死,拄上了双拐

闲聊时,说起了当年的往事,他神色很平静

他说,从初中时,那个女生就暗地里和他谈恋爱,她父母经常出差,他趁着这个机会总偷偷去她家里约会

那一次,不巧那个女生的父亲提前回来了,把他俩赤身堵在床上,女生的父亲暴怒之下打了他,并扬言向他索要一笔钱,他有些恼羞成怒,就和女生的父亲撕打起来

那天半夜,他把女生的父亲按倒在地板上。看到这种情景,女生发疯似的冲过来抓挠他的脸,他一气之下,打了女生一个耳光

当晚他跑出去,没敢回家。在亲戚家睡到天亮,第二天到学校就出事了

为此,他被判了刑,那期间,他的父亲得了脑梗。一辈子善良正直的老人受不了这种刺激,他不敢出门,也不敢想象那么懂事的孩子,怎么会做出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

在他快要释放的前几个月,他父亲死在了医院。他从小就没有母亲,只有一个姐姐

姐姐对他很好,去监狱看过他几次,每次都是流着眼泪离开的

父亲死后,他觉得是自己气死了父亲,也没脸去见姐姐了,就远走他乡去打工

他没有说这么多年都受了多少苦,我觉得再大的苦,都抵不住来自内心的屈辱和伤痛

从他的现在身体状况就可以看出来,他经过怎样的无奈和挣扎

他说,他至今都是一个人过,他对女人有着深深的恐惧,他对所谓的爱情彻底绝望

他喝了很多的酒,最后我搀着他去洗手间吐,他一边吐一边哭,他哭着说他不是强奸犯

我也没完全相信他,就算他说的都是真的,我也没有权利去责怪那个女生

她也许有她的苦衷,但同样,我也不觉得我的同学就一定罪有应得

他应该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但是这样的代价未免有些太大了

那些为了欲望而丧心病狂的禽兽,理应收到法律的严惩,但是还有一些无法确定的因素吧

无法确定是否真正违背女方意愿时,就草率地归纳为强奸,这样定义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呢

这样草率,这样不负责任的定义,是不是本身也意味着另一种的强奸

如何看待发生强奸案后,被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被强奸一方,原凉加害方就是综容犯罪。是一种无知、无为和无能的表现。这种情况的发生,无外乎是加害方有钱有势有人脉关系。而受害方慑于威协利诱,在加害方找的所谓中间人的调和下,放弃追诉权利。

这种现象的产生,大多是在一些偏避的山区乡村,文化落后,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受害一方过于讲究家丑不可外扬的传统落后观念,再加上加害方愿意赔偿一些金钱,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也就抱着息事宁人,不再追究的态度。其实这就是一种综容犯罪的表现。

现在已经进入到二十一世纪,国家相关法律已经健全。对于违背妇女意愿强行发生两性关系的人和事,这种现象就是一种犯罪,不但追究刑事责任,还有相关民事赔偿责任。(2019/10/10)

如何看待发生强奸案后,被害人原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在经济社会里,发生了强奸案,致使受害人的人生价值降低很多,被害人得到充够补偿,原谅了犯罪嫌疑人的举动,是十分合理的经济举动。原因有,即然事已发生,精神伤害,个人价值降低等等已成事实,在现实上一切讲价值的年代里,得到实际上赔偿,比嫌疑人仅坐几年牢又放出来,显然实际和实惠。现在,社会观念的改变,也让人无所是从,但也要改变适应。但有人还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有原则底线。因为还有良知,还有人性,这也是人的光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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