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小伙表示要起诉,你怎么看这件事?
录像视频已经证实:80后小伙助人为乐,好心去搀扶自己摔倒的老人反被讹。呼吁有律师免费帮助助人为乐被讹诈青年起诉,这将是一起历史性里程碑事件。对促进社会公德回归,既起到警示作用,又起到溯本清源的正面作用。让讹诈者付出法律代价,让助人为乐者受到表彰,促进社会人人愿意帮助别人、而不担心被碰瓷被讹诈。
前不久,一位老太太自己摔倒了,三名路过的中学生,赶紧去搀扶老太太,还帮助叫救护车。结果老太太一把抓住中学生,讹诈赔偿10万元。幸好路过的大学生看不下去了,找到旁边的商家视频,真相大白。记者采访中学生,这位好心的孩子哭着说,我再也不敢帮助别人了。这一句哭声,让多少人肝肠寸断,对青少年的德育具有摧毁性的打击。一万堂德育课,也不可能扳回来了。当年一个“某宇案”,几乎摧毁了整个帮助老人的社会公德。
说一句不好听的话:一位老人摔倒在路上,行人,无论男女老少,四处逃窜,谁敢靠近?不要责怪行人“无情无义”,而是讹诈成为某些老人的习惯。万一碰上一个讹诈的,没有几万几十万就拿不下来。关键是好心被冤枉,还要赔钱,双重打击,谁能承受?
奇怪的是:这么多冤枉讹诈事件,最后都是好心人要证明清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讹诈的人,却没有任何损失。讹诈零成本,一旦成功就是几万几十万的钱。导致有些老人丧心病狂了吧。本次事件中,这位民警还劝小伙子不要起诉,这种和稀泥的态度,也助长了讹诈之风。如果再不制止这种丑恶行为,这类事情还会层出不穷。社会公德不断沦陷。
这个事件中,讹诈老人不思悔改,家人更加变本加厉。恶人为什么这么理智气壮?老人家属还责怪好心人怎么不去看望老人?你讹诈我,还要求我拎着水果慰问恶人,这是什么逻辑?小伙子要起诉恶人,老人家属还猖狂到“你去起诉呀”。这个社会风气,难道颠倒了吗?好人被诬陷,被讹诈,好不容易证明清白了?恶人还责怪好人心肠不好,怎么不慰问老人?如果恶人有这种心态,民警有和稀泥的心态,怎么净化社会风气?
啥也不说了!支持被冤枉的小伙子起诉恶人。不要再争论了,拿出行动来,让法院判决说话。支持小伙子只索赔1块钱,让这1块钱成为历史里程碑吧。我们全国人民声援你。呼吁有律师免费帮助小伙子打这场官司。
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小伙表示要起诉,你怎么看这件事?
表明观点:小伙子既然提起诉讼,那么我想最多也就是民事诉讼主张对方承担这段时间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用等。但是严格意义上来说老人此种“碰瓷”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虽然没能得逞,但是从其行为来看,已经符合敲诈勒索的构成要件。对于这种耍无赖的行为我觉得也应该管管了!
事件不再赘述了,原因很简单,小伙子见义勇为好心去产妇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结果还被诬赖,幸而一个民间摄像头记录下一切,得以真相大白,但是即使如此伤者的妻子依然要求小伙子去医院看看伤者,还表示好人做到底。面对这样的无赖,我想应该管管了!总不能一直都是证明自己清白之后,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长此以往只会助长此类诬赖事件的发生!
根据案涉的情况来看,老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因为通过案件事实来看,老人明知不是小伙子撞倒其本人的情况下,以小伙子撞人为理由要求小伙子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并且索赔的行为来看,难道不是敲诈勒索?
所谓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本案中老人并没有得逞,但是并不代表其没有任何责任,因为根据规定来看,其虽然没有索取到财物属于犯罪未遂,可以减轻或者从轻处罚,但是并没有规定免于处罚!针对这样的老人,如果不予以惩处!何以对其他类似的犯罪分子予以警示?
回顾今天为何老说老人摔倒不能扶?因为诚信的确实,惩处的缺失,倘若针对此类无赖能够严惩!我想最起码可以保证,年轻人能扶得起老人!小伙子,我支持你起诉!!
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小伙表示要起诉,你怎么看这件事?
幸亏有监控,否则助人小伙子真要蒙受不白之冤了!这个摔倒的老人明知不是人家撞的,还诬陷人家,良心何在?
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小伙表示要起诉,你怎么看这件事?
坚决支持小伙起诉老人!
这都是什么事情,本来是见义勇为扶起摔倒老人,却被污蔑成撞了老人,这不是比窦娥还冤么?本来做好事也不见得是为了名声和利益,做好事怎么还做出毛病来了。老人这种诬告的行为感觉已经涉嫌了诬告罪,应该对老人这种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9月2日,浙江金华一80后小伙骑电动车经过一路口时,后面一位老人电动车速度过快,自己操作失误摔倒在地,这时候小伙子过来扶起了这位摔倒的老人,没想到对方反报警称是被他撞倒。
事发两天后,到交警队处理事故时,老人妻子就对其百般辱骂,并且在得知警方路口监控失灵时,更加嚣张的辱骂小伙子,并指责他没到医院去看老人。事发4天后,交警通过调取事发路段店家监控,证实小伙未撞到老人。小伙子开始想着让对方道歉,结果老人妻子他们两口拒绝道歉。终获清白的小伙非常气愤,就表示将起诉讹诈的老人一家。
这两口也是失德的代表了,摔倒后被人扶起来,不知道感恩,不知道道谢,不知道良心何在,他们的道德底线何在。对待这样的失德老人,确实应该整治了,不能让他们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也不能让见义勇为的人总是暗自受伤。
这个事情,会让每个人都深感震惊的。如果没有找到录像,如果警方找到的录像也没有录下来老人自己摔倒的视频,在警方路口监控已经坏掉的情况下,是否这名男子就会面临赔款和法律制裁。这个情况真的是非常可能发生的。那以后,谁还敢轻易地见义勇为?因此,这个事情的恶劣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因此,坚决支持小伙子状告失德老人,坚决支持对失德老人进行法律制裁。这个惩罚一定要让失德老人知道,法律是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不能因为是老人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也能让好多有害人心理的老人不敢再害人,也能够让社会充满正能量,让今后见义勇为的人不受气,不受冤枉。
综上所述,坚决支持小伙子起诉失德老人,一定要让他们赔礼道歉,一定要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
一定要让正义不被冤枉,一定要让正义充满社会。
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小伙表示要起诉,你怎么看这件事?
虽然看新闻里,处理此事的警方还劝说别起诉,理由是,因为对方虽然态度不好,但毕竟受伤严重,也是受害者。
但是个人认为,如果有能力,这种人请务必起诉,甚至应该法律上给予惩处。并且应该拉入信用黑名单。
为什么呢?老人自己有没有被撞到,自己完全不知道吗?为什么就可以一口咬定是别人撞的他,这难道不是故意敲诈?如果没有视频,也就是敲诈成功了?
再说这家人态度,真的是人渣级别,在查明真相是冤了好人以后。
居然不仅不道歉,还不肯给这个好人这几天因为处理这件事的开销,一句“要求做好人就做到底”
面对起诉,更是大言不惭,“那你起诉好了”。
是对这家人起诉,一个民事诉讼,最终不过就是赔偿一些钱而已,而且并不会很多。
对于这群人渣一本万利啊,失败了就让对方起诉,最多赔偿一些钱,并且就误工费这些加起来有多少呢?
敲诈成功了,那就乱七八糟医疗费,营养费,一大堆。真是相当划算的买卖。
能够这么嚣张,把好人当智障耍,践踏社会体系,破坏社会和谐,怎么可以就这么就算事情完了?
我真心建议,有此类情况,应该出台相关政策,数额大的以敲诈来算,直接入罪,并且纳入信用黑名单,给征信挂钩。
别说什么可能他真以为是被对方撞的,这种傻话,不可能自己一点数都没有,何况就当作你内心怀疑,你怎么有脸就信誓旦旦咬定别人撞的你,又有脸都不道歉。
此类事情真的发生太多次了,真的需要严厉打击了,否则以后没钱时候我们都去假摔碰瓷好了。
小伙见义勇为扶老人反被讹,真相大白后,小伙表示要起诉,你怎么看这件事?
一键代偿观点:老人已经涉嫌敲诈,坚持支持小伙子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权。
这个事情其实很简单,就是浙江一个小伙子骑电动车经过一个路口时,扶起了一位骑电动车摔倒的老人,然后老人却说是小伙子撞到了他。当民警赶来调取当地的监控录像时,却发现监控设备坏了,然后老人一家就更加猖狂了。不过,还好附近的一家商店的监控设备拍下了一切,最终也证明小伙子是清白的。
不过,真相大白之后,受伤者的妻子却说,你好人做到底,去医院看看我老公吧,并且还说,你要是想当雷锋,我们去叫电视电台,叫记者,你要是想起诉,那你就去起诉好了。
说实话,看完这老两口的态度,真的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对于这种人,必须坚决支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好人不代表就可以被欺负对于伤者妻子的话我真的是不敢苟同,什么叫“你想学雷锋,那么我就找人给你宣传”。拜托,你一开始摔倒的时候,人家去扶你,如果你不讹诈人家的话,而是说一声谢谢,可能这件事也就过去了,根本就不会被大众媒体知道。
他这想表达的意思就是,你做好事,就是为了出名,而不是真心要扶我们的,你也是有自己的小心思的,所以,我们才讹你。这种想法真的是很可怕,说难听一点,这就是社会的毒瘤,应该尽早除掉。
老人一家已经涉嫌敲诈从法律角度来说,老人这一家已经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就是仗着没有监控,然后向小伙子强行索要不合法的赔偿。
虽然,最后并没有索赔成功,但是其敲诈意图还是很明显的。并且,从现实角度来说,也已经对小伙子造成了利益损失,比如小伙子的名誉权、误工费,精神损失等等。并且,更重要的是对整个社会风气造成了影响,搞得人心惶惶。
正如沈腾在小品中说的那样,人摔倒了还能扶起来,要是人心倒了,那就不好扶起来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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