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意外怀二胎被领导逼辞职,拒绝后被踢出工作群,你怎么看?

近日,一位萧山网友在萧内网发帖吐槽自己遭遇的不公经历: 本人今年29岁,是10年结婚的,当年年底生了儿子。由于老公是独生子女,政策允许生二胎,但当时条件不是特别好(当时我老公也是刚刚开始做水电工,学徒工资不高,我自己2000左右),所以没打算,还去医院上环了(后来不适应又取了)。 我16年10月份应聘了一家物业公司,11月中旬上的班,上班期间负责食堂收银、前台接待、会议茶水、外加会议室卫生。 可自从今年5月份意外怀孕后一切都变了,我是七月份才知道自己怀孕的(由于没有孕吐、恶心等症状,6月份有一次见红刚好赶上月经期,所以没太当回事)。知道以后就赶紧跟领导说,当时她也没说什么。 可没想到,星期一上班领导把我叫到办公室,问我你不是说不生吗?是不是看现在二胎开放了?我围绕这个话题解释了一番!最终领导很生气,直接放话让我主动辞职,我也很生气说除非你把我开了,要不然不可能的。 谈话到这里可以说很不愉快了,没想到到了8月份又来跟我说让我请病假,我当然不同意了,我又没事(公司规定怀孕满5个月就可以休产前假)。 然后到了9月底,又来跟我说,想想算了,还有一个月请假就请假吧!于是10月份请了病假,事情到这里还没结束呢! 10月份领导把我踢出QQ群,我告诉自己不气不气,自己是有宝宝的人,没想到今天又把我从微信群踢了,忍不了了,于是电话打过去问她,我是辞职了吗!我只是休产前假,当然结果不了了之! 你说我傻不傻,当时但凡留个心眼,录个音现在也不会这样啊。 你怎么看?

作为资深HR,经常遇到用人单位抱怨女员工“生育三期”碰瓷行为,也经常遇到用人单位千万百计想辞退“育龄”女工的问题。道义上,应该维护女工合法权益;现实上,小型企业也有人工成本的压力。所以,用法律武器保护女工权益是一方面,双方友好协商,女工体谅企业,企业保护女工,则是维护双方利益的良好行为。

首先,不要上纲上线,单位领导与二胎女工只是语言上的冲突,并没有实质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果线下继续吵闹,对二胎女工有害无利。你在“三期”期间,有劳动法保护,但是“三期”过后,用人单位有的是“软刀子”赶人的。如果女工不想丢工作,还是应该合情合理地解决问题,不要用语言去刺激用人单位。

其次,单位领导心眼小、不厚道,没有同理心。虽然在职场上,用人单位非常头疼女职员的“突然”生育问题。尤其是,女工给单位“挖坑”的事情也不少见。从题主表述来看,女职工在入职前可能说过不生二胎或短期不生二胎的,所以,单位领导责怪她欺骗了单位。这是领导生气的根源。单位领导认为女工“挖坑”,当然不高兴了。女工怒怼,你有本事辞退我。这是火上浇油、激化矛盾。单位领导找女工麻烦,逼女工辞职,踢出工作群,属于他个人的胸怀问题。

再次,不厚道地“安慰”一下单位领导。因为是女工发帖,更加侧重自己的诉求。换位思考一下,这个用人单位的领导也很头疼,明明说好的你不要孩子,刚入职就怀孕。11月入职,次月5月怀孕。从用人角度来看,刚入职,工作刚上手,就到了三期,至少一年半不能很好地工作。用人单位领导有点恼火,情有可原,(顺便再说他一次小心眼),所以,许多公司中层对人力资源部门说,我们坚决不要育龄女性。这是社会问题。不能板子只打单位领导一个人。

综上,归根到底要合情合理地解决好问题,而不是火上浇油、激化矛盾,最后导致女工被辞退。女工不要故意气领导(领导已经认为你在给他挖坑,你还故意激怒他),工作上尽量积极主动,再找第三方缓和一下矛盾。如果实在不愿意再做这份工作了,在三期之后,可以选择辞职。如果单位想辞退你,你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杭州一女子意外怀二胎被领导逼辞职,拒绝后被踢出工作群,你怎么看?

这个事情我觉得没有必要过度炒作,对谁都不好。企业用工如果没有出现过激行为,最好还是协商处理。这样既不伤和气,也不会出现大的损失。

一、举个案例:

前段时间有个头条的朋友,打电话给说一个事情,说她48岁退休后在一家超市做配货工作,工作5年多后单位跟她解除了合作关系。她就想依法获得4万多元的经济补偿金,可是由于是退休人员,不符合补偿条件,当地人事局仲裁的时候调解建议她接受原单位的小额补偿,她不同意,最后输掉仲裁;然后就是法院一审,中院终审,法院的判决之前的调节也是建议她接受原单位的小额补偿,她不同意,最后输掉官司。

问我有什么建议,我说法院终裁都出来了,没有办法了。

她说她们单位没有跟员工缴纳社保,她会继续举报。我说你不累心吗?你的时间不是钱吗?你为了4万多块钱打了两年官司,损失多少时间、金钱,多影响情绪啊!

她说就是要治一口气!!!

何苦来?!为了一点钱,把自己的生活完全搞乱了,整天生活在痛苦当中。

二、本案分析

员工属于无意中怀了二胎,对于员工来讲是无意之失,算不上过错。对于领导来讲确实会影响工作的。

二人间有过不大的矛盾冲突,不过最多也就算口角而已,算不上什么。

就以这位主管的作风最多也就是排挤员工而已,大的事情他也做不出来。对于员工来讲,要理解领导的难处,多说几句好话,有可能帮领导定个带鸡腿的套餐就把问题解决了。

但是员工在有“过失”的时候,居然还据理力争,说实话是情商低的表现,逼着领导杀鸡骇猴,即使不能把你开除了,也可以恶心你,孤立你。你还没什么办法,把你从工作群开出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你也不能在岗工作了。踏实的保胎生孩子好了。

另外,如果真的不想呆了,此地不留爷,还有留爷处啊,等你修完产假,马上离职好了。反正产假公司是领导的单位给你支付了,已修完产假就离职,对主管的“伤害”更大!

三、建议

虽然有劳动合同法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但是员工跟企业对抗是不对称的,不论是理论、仲裁、法院,所得事情和流程都是要占用时间和精力的。所以员工在有争议的时候一定要离职的跟领导和HR协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走法律流程,太耗人了 !

对于经理人来讲,对企业忠诚没问题,也不要对员工过于苛刻,如果员工一失去理智,会伤害你的,比如TCL员工伤害主管的事件,或者伤害你的家人,有可能会帮你接孩子的!即使不伤害你也有可能伤害她自己啊,比如中兴和华为的工程跳楼事件,对于当事人来说,也是人生挥之不去的痛!

有话好好说吧!

(本文作者邓玉金,资深HRD,知名培训师,《招聘的8节实战课》著作者,公众号:邓玉金人力资源实战,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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