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应不应该给创业失败者老赖翻身还债的机会?
我认为,社会不应该给“老赖”翻身的机会。
什么样的人才属于法律上认定的“老赖”呢?
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样的才叫“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我们俗称的“老赖”。
看到上面的解释,我们就明白了,老赖把借别人的钱花掉,却把自己的钱藏匿、转移到别处,明明有钱还,但就是不还人家的钱。
无论借款人怎么要,无论法院怎么执行,就不还。
有的老赖,漂亮的房子好多套,汽车好多辆,还有各种其它资产源源不断地给他挣钱。
但就是不还借别人的钱。
好像“借来的钱花着才爽,因为不用还。”
如同那句“偷来的东西才最香”一样。
这样的老赖还需要给他机会吗?不需要给他机会,因为机会就在他手中。
把藏匿、转移的财产拿出来,把钱给人家还上就可以“脱帽”啦!今后便不再是老赖了。
他有钱、有能力,却不还,说明他喜欢被人叫做“老赖”。
难道,要我们指着一个欠钱、有钱恶意不还的人,对大家说:嘿!我们要给他机会,让他去赚更多的钱?
大众的善意只会让“老赖”更加肆无忌惮。
我对现在有些人不太理解,搞不懂他们的想法。
有的人,自己欠了别人一些钱暂时还不上,大家在骂其他“老赖”的时候,他就觉得像是在骂他一样,让他心里很不爽。
本来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负债者,离“老赖”还远着呢!
看到别人批评老赖的不是,他自己心里就不舒服。
难道想要把自己也定性为老赖吗?非要给自己安上这么一个名头??怎么想的???
还是简单普及一下吧!
有负债,但按时还款,比如刷了信用卡、花呗,到还款日如期还上,这是正常人。
欠钱了,暂时还不上,但不逃避、不失联,积极挣钱还债,无论有没有被法院判决,这类都可以叫“失信人员”。
走过诉讼程序的可能会限制高消费,但不会滚动播放你的信息,你不是“老赖”。
欠别人钱,他自己有钱,但无论如何催、如何做工作,他就是不还,还藏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这是“失信被执行人,这才是俗称的“老赖”。
这样的,不但限制高消费,还会在公共场合宣传他的失信信息。
不清楚题主是什么情况,只要法院没有把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那你就不是“老赖”。
所以,看到网上批“老赖”,那些达不到老赖级别的欠款人,就别替老赖打抱不平了,也别让自个儿心里那么堵得慌,说的是“老赖”,又没说你。
欠钱了,没躲没藏没赖账,就大大方方地活着,努力挣钱还债。
看别人批老赖,你如果乐意,就跟着上去批几句,不愿意就忙自己的事儿。
但是,你如果因为心里不舒服,去替老赖辩解,就会让人觉得你是在给自己脸上“贴金”。
“老赖”这个称号可是好说不好听,不要让人“误以为”你也是老赖之一。
最后,对于有钱故意不还的“老赖”,不用给他机会。
他还了钱,就不是老赖了,也就无所谓给不给他机会。
社会应不应该给创业失败者老赖翻身还债的机会?
创业失败者老赖,其本质是创业之时就很大程度上存在赌博心里,搏一搏单车变摩托,搏输了变老赖。这个所谓的"赖"指的是借贷创业,因个人因素导致失败,一是说明认识问题不深刻,可行性论证不深刻。二是准备不充分,不论是思想还是物质都没充分,头脑一热急上马。三是个人综合素质不具备,勇气大于能力。四是审势能力低,市场,行情不利时,精算能力低,魄力还不足,该决断优柔寡断,以致资不抵债。如果是这几种原因,我个人认为不能再给其机会,给了又是前一次的翻版。
社会应不应该给创业失败者老赖翻身还债的机会?
先问一下老赖是什么?首先当然是创业失败者,其次(也是最关键的)是欠债不还甚至恶拖欠不承担责任的人。这样的人要给他什么机会?再借点钱给他吗?你借?
再说,机会从来没被剥夺,也没人能剥。不允许坐高铁、飞机,子女不能上贵族学校,这是训戒提示,不是剥夺机会。 罗永浩欠债5、6亿,一时还不起,被拉入黑名单,但他并不气馁消沉耍赖,而是挺起精神的腰板,努力工作,硬是一点一滴把欠债全还完。可以说罗永浩自被拉入黑名单的那天起,机会就一直没有失去过。只是变换了形式,从成为世界500强的机会变成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机会,但内容一直没变,那就是担当。
有人说,不是所有的老赖都像罗永浩,他是名人,机会多,赚钱容易。但你也没欠5、6亿啊。你可能欠5、6百万或5、6万,你有欠这么多钱的能力就有赚这么多钱的能力。我身边一个朋友,作生意赔了,欠债主朋友6万左右。他后来通过打工,每月还2到3千,两年还完。后来再创业,债主朋友仍借钱给他,现在混得勉强。 所以老赖的机会一直都是有的,关键是要有责任担当。
社会应不应该给创业失败者老赖翻身还债的机会?
社会应不应该给创业失败者老赖翻身还债的机会?
从道理上讲,社会应该给创业失败者老赖翻身还债的机会,但是,绝大多数人现在都恨透了老赖,宁可钱不要了,也不能再给老赖什么机会。
为什么这样说呢?
1、很多老赖世界观有问题,别人的钱是天上掉下来的,自己的钱那才是真的血汗钱。
比如,老赖当中流行着这样几种腔调:
a、借给我们钱也是投资,为什么想稳赚不赔?言外之意,我们不还,你就认了吧,权当做生意亏了。
b、我没钱,打官司去吧。
c、我现在需要买房买车,你的钱暂时不能还,等几年再说吧。
d、要是你不借我钱,我还亏不了这么多。
e、借你的十万都亏光了,你要是再借十万,有可能翻本后还你,要是不借,那这笔钱别指望了。
等等。遇到这样的老赖,您还愿意让他翻身吗?
2、有不少老赖,骨子里就是坏,有钱也不会还。
第一个例子是唐山黄淑芬案。黄淑芬交通肇事致一人重伤不治后死亡,治伤期间,伤者一方为了交药费,房子都卖了,但是黄淑芬和女儿新买了车,买了新房,到新马泰旅游,就是不愿意赔偿。后来事情闹大了,黄淑芬被单位开除,砸了年薪二十多万的饭碗,但还是不赔。直道好几年后的今年,算是“主动赔偿”了五百元。
第二个例子就是青岛的武鑫(原籍沂水龙家圈乡营盘村),交通肇事致送大学生入学的学生父母一死亡一重残,至今五年过去了,分文不赔,但是她还有赴港澳通行证,有多次乘飞机到北京广州潇洒的记录,无奈之下,受害者悬赏两万元捉这个黑心老赖。
遇到这样的老赖,您还愿意给他机会让他挣钱吗?
3、很多时候,并不是受害者不愿意给老赖机会,而是多数老赖那种事不关己的态度激怒了受害人。
例如,好多人借钱后玩失踪,电话不通,微信不回,如人间消失一样;
例如,好多老赖一句话“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你看着办”;
例如,有的老赖说,你想起诉,一分钱也没有,不起诉,我高兴的话或许能给点;
等等等等。
所以说,那些所谓要求人家给机会翻身的老赖,是不是想想自己是不是做的说的有点离谱,你要人家给你机会,你给人家机会了吗?人心都是肉长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端正心态,好好协商,没有什么人会和你过不去。
社会应不应该给创业失败者老赖翻身还债的机会?
给这些人机会,是你和他的事。“社会”也是你和他的存在才方知形。
社会应不应该给创业失败者老赖翻身还债的机会?
应该的必须给他们一个机会[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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