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一律死刑怎么样?

被拐卖的儿童多可怜

我不赞同对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一律死刑,有些事不能顺应民意。这样一刀切,对某些罪不至死的人贩子量刑过重。

比如人贩子A,拐带孩子跑到车站被抓了,这种情况定死罪就太重了。

再比如人贩子B,把自己的孩子贩卖了,我们能让她的孩子失去父母吗?

肯定不行的。

曾经有过这样一组数据,引用如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副教授李春雷博士曾经把2000-2013年之间,媒体公开报道的133个拐卖儿童犯罪案例进行了分析,发现有69(52%)个儿童是被自己的亲生父母卖掉的。2015年1月,山东破获了贩婴大案,37名儿童被救,然而,这些儿童大都是被亲生父母自愿卖到人贩子手中的。

卖自己的孩子,孩子找回来了,却失去了亲生父母,他长大后会怎么想?

我们国家对于拐卖人口的量刑标准,不是没有死刑。

贩卖人口涉嫌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从这一条里我们可以看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才会被判处死刑,并没收财产。

跟其他国家对拐卖人口的处罚标准,对比一下,你会发现,我们的处罚算是很重的了,很多国家都没有死刑的。

对人贩子的惩处措施,我认为应该增加以下几点。

第一,人贩子上征信。

如果贩卖的孩子没有找回来,那么征信就一直存在,从找回最后一个孩子起10年后才可以消除征信。

人贩子拐了孩子就想尽快离开,公交车、火车、轮船、飞机这些都是她首选的交通工具。

上了征信,如果她再次作案,一段时间内是坐不了这些交通工具的。

征信也会对人贩子的子女在参军、就业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

第二,大幅提高对被拐孩子父母的精神赔偿金标准。

除了对父母进行赔偿之外,也要对找回的被拐卖的孩子进行精神赔偿。

让人贩子的损失远远大于她的收益,比如一个孩子每年30万。

造成孩子或其父母生病的,所有医疗费也由人贩子承担。

第三,在孩子被拐卖期间,父母包括同事、亲友等,为寻找孩子所付出的一切开销,都由人贩子承担。第四,对人贩子判刑时,根据被拐孩子是否找回,来确定刑期长短,最短不能少于现行的法律规定,最长可以无期。

比如法院判有期徒刑10年,孩子在第3年就找回来了,那人贩子的刑期还是10年。如果孩子在第35年才找回来,那人贩子的刑期就延长到35年。

第五,人贩子在监狱改造期间,不允许别人探视。

被她所拐卖的孩子,10年没有找回来,人贩子和自己的子女就10年不许见面;30年没有找回来,那么30年之内,就不许她的子女对其进行探视;一辈子没有找回来,那就一辈子不要和自己的子女见面。

第六,父母贩卖自己亲生子女的,应该剥夺其监护权,但抚养费要继续给到孩子18周岁。

孩子可能会原谅父母,父母也可能会痛改前非,毕竟血浓于水。

等孩子18周岁成人后,他愿意认回父母的,可以认回,如果将其父母判了死刑,这孩子就永远没有父母了。

第七,收养者与拐卖者同罪。

没有买的,也就没有卖的了,所以,买者也要严惩。

有些事不能顺应民意,民意还都想让水、电、气、油的价格越低越好呢!

但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所以,不分情况的对人贩子一律死刑,过于简单粗暴了,也不能赞同。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一律死刑怎么样?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我多次呼吁一律判死刑,这是治理这种犯罪屡禁不止的唯一办法了,靠教育对这些丧尽天良的人是不起作用的。

事实摆在那,打拐多少年收效甚微,就是法太轻的原因造成的。而且这种犯罪对社会威害极大。一但发生,就会毁掉一个幸福之家。

所以要彻底禁止,就必须施以酷刑,一律枪毙,以后就不会发生了,因为罪犯也清楚因几万块丢命是不值得的。否则他们就跟你玩到底,继续害人。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一律死刑怎么样?

一个孩子的丢失直接毁掉了一个家庭的幸福,失子之痛,失孙之通都难以言表,孩子离开父母在陌生中成长童年时光是扭曲的,当长大后知道自己不是亲妈的时候,被拐卖的很难找到亲妈,又有一辈子的遗憾,人贩子死百回其罪难赎,就该判死刑立即执行的那种,那些卖孩子的也该判处有期徒刑最高刑,没收家产,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拐骗,都是利益驱使。买卖儿童器官的买卖双方一并死刑绝不能迁就行妇人之仁,律法,判罪就是震慑犯罪,只有酷法严律才能有效的阻止犯罪保护良善,对恶人的宽容就是对善良的恶毒,对罪犯的仁慈就是对善良百姓的侵犯。所以对人贩子等一些特别犯罪分子要用一极刑。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一律死刑怎么样?

谁家里遇到了孩子被拐卖,天就塌了,一辈子就完蛋了,多少家庭从此哀怨无比,不能自拨!一辈子的寻找,一辈子的黑暗。

人贩子就为那几个钱就 丧尽天良,因此不杀不足以警示!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一律死刑怎么样?

人贩子必须严惩、重判!为什么历史上人贩子屡禁不绝?就是因为量刑太轻,同时利润可观,导致犯罪成本太低。只有重判严惩,才能真正达到震慑犯罪分子的效果!

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一律死刑怎么样?

拐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都应处以极刑!因为他们给社会和家庭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失童家庭真如天蹋一般!有的造成了为此事死亡几口人!有的造成了家庭的主要成员一辈子的伤痛或不能自理!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极大伤害与负担!难道这些人还可恨?还不可杀吗???为了清除这社会毒瘤!还社会清正空气,我认为应对人贩子处以极刑!才能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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