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场舞弊有什么后果?
近来山东高考舞弊事件持续曝光发酵,相信不久真相将大白,正义总归得到伸张。就是纳闷,这些舞弊案的幕后黑手们,哪来的胆子,真该让他们好好看一下,古代科考舞弊案中,作案者们的下场!
层出不穷的科考舞弊案自从科举考试确立以来,1300多年,科考舞弊案就一直没有停息过,作案人员的手段花样百出,令人叹为观止。
1.夹带
夹带俗称“打小抄”,作弊者将工具书制成缩微版本,携带进考场。这种最原始的作弊手段,因为成本低,方法简单,所以最常用。
从文史资料及遗存,发现了大量科举考试的夹带物。有收藏家收藏了一本《大题文府》,每页十元人民币大小,合计100页,75万字,涵盖了科考必备的诗词经文1400篇。
南京的江南贡院,发现一本《五经全注》,全文30万字,压缩在50*43毫米,厚度7毫米的“缩微胶卷”上。有人实验,拿一粒米放在书上,可盖住8个字!
小抄夹带的手段也是叹为观止,帽子、鞋底、内衣、肚皮、砚台、点心、肛门,凡是能想到的地方,一切皆有可能。以至于从乾隆年间开始,所有考生入考场,都要脱光了检查,连下体也不放过。
2.泄题
这种舞弊方式“技术含量”高,难度大,分为两种,一种是提前从出题人,或主考官那里买题,另一种是现场知道题目后,场外有人答题,再由相关人员居中传递。
买通出题人或主考官难度较大,尤其是殿试,由皇帝亲自出题,别人无从知晓。即便这么难,还是有人能挑战极限。比如买通皇帝身边的太监,从废纸堆里分析出题目。最神的就是和珅,他能从皇帝在读什么书,出题期间跟别人谈过什么话题,就能猜出题目。
当然,能走泄题路子的,都不是一般人物,这种案件一出,往往一批高官落马。雍正年间河南学政俞鸿图,在主持河南乡试时,着着实实被家人坑了一把,他的小妾和仆人,背着他悄悄将试题卖给考生。案发后,俞鸿图被判斩立决。
3.换卷
嘉庆年间的湖南乡试,有位叫傅晋贤的考生,花了1200两银子,买通书吏,将第一名的考生卷首裁割替换成傅晋贤,傅晋贤高中解元。不料被换卷的考生提前默记了自己的考卷,以此为证告发,傅晋贤等涉案人员被处死。
4.替考
古代没有身份鉴别系统,准考证也没有照片,只有生理特征的抽象描述,由此给替考留下了空间。
不过,有时候替考者水平太高,被替考者水平太低,也闹出了大乌龙。比如顺治年间江南盐商集体中榜,和乾隆年间,一篇短文三百错别字的岑照高中解元,都是替考的结果。
有意思的是,鲁迅先生也是靠花钱请人替考,才保留了生员资格。鲁迅年轻的时候在南京读西学,那时候取消科举的呼声很强烈,家里人也吃不准未来的方向,生怕错过科举。
于是家人决定“脚踩两条船”,花钱请人顶替鲁迅,参加了“府试”,取得了生员资格(生员资格是参加乡试的通行证)。不过那时候替考乘风,“枪手”的价格低得惊人,鲁迅的家人只花了两块大洋。
5.冒籍
古代考生水平,地域性所体现出来的差异极大,跟今天一样。这种差异曾经引发了洪武年间的科考血案,集体落榜的北方仕子闹事。朱元璋为了平息事端,将主考官刘三吾流放,副主考张信凌迟处死,又单独对北方仕子开科取士,形成“南北榜”。
学术水平的差异性,和录取名额的多少,导致各地考取功名的难易度差别很大,所以冒籍作弊案件屡见不鲜。今天异地高考,只要户籍手续合法没人管,古代户籍很死板,所以只能采取违法的冒籍手段。
历朝对科考舞弊案采取零容忍唐宋是科举制度发展阶段,虽然偶有舞弊案发生,但是规模不算大,牵涉面不广。尤其是宋朝,有不杀大臣的祖训,所以舞弊案涉案者,相对很侥幸。即便如此,涉案官员也都会遭到贬黜处理。
到了明清,随着舞弊案的升级,对作案者的处罚也越来越激烈。乾隆四十八年的会试,当场将被查出夹带的几十名考生,戴枷示众,吓得两千多人当场弃考逃跑。
对替考者和舞弊考生,处罚很严厉,一般会被革除功名,甚至终生不得再踏入考场。历史上最著名的唐伯虎,受累于作弊的富家子弟徐经,被剥夺了科举资格。严重一点作弊行为,考生除了被当场枷锁外,还有杖刑、刺字发配、甚至处死等处罚。
相对于考生,对舞弊案的幕后操纵人,轻则丢官,重则人头落地。
比如顺治十八年的应天府乡试,十八名考官被处死,家人全部被流放宁古塔。咸丰年间的戊午科考案,包括主考官,一品大员柏葰在内的四名涉案官员,被弃市菜市口,而柏葰竟然只是礼节性地收了十几两银子!
还有前面讲到的俞鸿图,他只是管教不严,被家人坑了,自己一无所知,竟然也被处死。
以公平和正义的名义,请严惩高考冒名案古代为何对科考舞弊案,采取如此激烈的手段,甚至株连家属?原因很简单,科举事关国运,它是国家人才选拔制度的基石,是决定一个朝代兴衰成败的政治基础。
要知道,科举制多么来之不易。在科举之前,中国一直是等级社会,秦汉之前是世卿世禄,做官是世袭的。秦汉之后是察举制,慢慢演变为豪门士族垄断官场,寒门士族只能依附于豪门。
科举制第一次创造了公平的人才选拔机制,不管你出身多么寒微,你都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实现鲤鱼跃龙门的奇迹。这种公平的选拔制度,缔造了中国千年的文化繁荣和社会稳定。
为了实现科举,隋王朝都被门阀集团干掉了,隋炀帝也为此背上污名。可见,科举制绝不仅是读书人的个人前途问题,而是一个国家政权基础,人文基因。
历代统治者都很清楚一个事实:人才选拔制度的公平性遭到践踏,政权必然重回特权阶级的等级制度,统治基础必然动摇,社会必然动荡!
遗憾的是,被我们视作最公平的高考,竟然成了某些人谋私利的场所。随着苟晶、陈春秀、陈秋媛被冒名顶替案的曝光,山东省高考舞弊案逐渐露出冰山一角。
著名经济学家、北师大管理学院博导教授董藩,在他的微博中如此写道:
“仅对(山东)14所院校两年(2018-2019)的初步清查就发现242人的高考入学被假冒......到了连一个普通高中班主任都能操作假冒手续的地步,而且一个人竟然两次被假冒,可见问题由来已久、十分普遍。如果对山东所有175所高校30年招生入学情况进行彻查,大家猜一下能查出多少??”
请注意,这仅仅是山东!
网上搜了一下,央视著名主持人康辉,当年也差一点成了冒名顶替案的受害人,亏得他的父亲及时发现,奔走月余,才没酿成悲剧。
即便在古代科举舞弊案猖獗的时候,都从来没有发生,这种赤裸裸地顶着别人的学籍,堂而皇之地“借壳下蛋”。更可怕的是,它的涉及面之大,作案成本的低廉!
《人民日报》对高考冒名顶替案,用了“无法无天,践踏公平”八个字,表达了全民的心声。我们真切希望有关部门,对背后的利益链彻底清查,还民众一个真相,将破坏社会基本公平和正义的凶手绳之以法。也强烈建议,对高考等人才选拔制度,拟立特别法案予以保障!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让那些公然践踏社会公平的人,却颤抖吧!

古代科场舞弊有什么后果?
历史上最著名的科考舞弊案当属唐伯虎案了,虽然最后查明唐伯虎并未作弊,但这个案件对其一生影响还是很大的,不过这也激发了他写下旷世名句《桃花诗》。那么古代科考到底有哪些作弊手段?作弊被发现又有哪些惩治办法呢?
古代科考作弊方式在今天的南京江南贡院博物馆里,珍藏了一本古人作弊的缩版“四书”,也就是将科考的必修课程《大学》、《论语》、《中庸》、《孟子》缩小抄录,名为《增广四书备旨》。这部书长6.5厘米,宽4.5厘米,共80页,藏了20万字,是不是比今天大小抄更厉害?唯一的疑问是字体得多小?能不能看清楚!古代科考除了四书的内容,还有五经,果不其然,在发现缩版四书之后,江南贡院又寻到《五经全书》,书长6厘米,宽4.3厘米,比缩版四书还小。
这种打小抄的技术含量太高,据说这两本缩版四书五经是由德国石印技术制造,属于晚清时代的作弊工具,造价是相当高的,所以一般人没机会用到这种小抄。但古人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他们作弊的方式五花八门,今天的考试作弊大多与古人无异,比如替考、泄题、贿赂批卷官等。
- 替考
古人称替考为“枪替”,代考者为“枪手”,与今天的称呼无异。晚唐著名词人名温庭筠就是一名高级枪手,他替人考试叉八次手搞定文章,故而被称为“温八叉”。一般人是请不起这个大文豪,温庭筠是为京兆尹柳熹之子柳翰替考,此时记载于《旧唐书·宣宗纪》,当时御史台弹劾的考场泄题案,就是起于温庭筠,事发后温庭筠被贬为隋县尉。
但不是每个替考者都有温庭筠这样的身份,想进入考场蒙混过关的难度还是很大的。所以古代替考还有一种方式——“龙门试卷”,即替考者与应考者都进入考场,替考者写应考者名,应考者写替考者名,这样就完成了成绩互换。
- 小抄
小抄的精妙之处在于“小”,如缩版的四书五经称得上袖珍!古代进考场前需要搜身,所以小抄必须将字体一再浓缩,否则很容易被搜出来。据江南贡院的研究人员考证,古代人并不是用毛笔打小抄,而是用老鼠须,这样写出来的字小且清晰,非常节省空间。
- 贿赂批卷官
古代为了防止贿赂批卷官,在唐朝时期采用“糊名法”遮盖考生姓名,但如果批卷官识得考生字体,仍然能够帮助其作弊。所以到了宋朝,为了进一步控制考生贿赂批卷官,则采用“眷录”的方式,将所有考卷统一抄写一遍,再交批卷官审阅,这样一来批卷官就无法通过字体来识别考生试卷。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产生了新的贿赂作弊方式——“送关节”。即考生先于批卷官约定试卷中的记号,比如某行某列的特殊批改符号,这也成为批卷官明码标价的“生意”,比如诗下加一圈者收银一百两,两圈二百两,符号越多越容易识别,通过的几率就越大。
除了常规的做法,还有一些奇葩行为,比如“飞鸽传书”,古人家庭条件不错的,平常会养一些信鸽,由于考生进了考场就得吃住九天,这段时期内,家里人将鸽子放出,飞进考场带出考题,考生家里雇的文章高手再写好文章,由飞鸽传进考场。这种方式是怎么被发现的呢?当时飞鸽传入的文章只有一页,文章后写“背面还有”四字,这个考生信心满满,也就没细看,将正面一字不漏全部抄下。结果阅卷官看到“背面还有”四个字,顿时明白该考生定是作弊,故而将其入狱严审,这才破了飞鸽传书的舞弊案。
科考舞弊的处罚方式“世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桃花诗》
回到文章开头说的唐伯虎舞弊案,是什么样的经历让这位风流才子变得神经兮兮呢?这件事就要说明朝廷对他的处理了,这场案件卷入了三大名人,除了唐伯虎外,还有明朝大学士程敏政、徐霞客高祖徐经。徐经和唐伯虎都是明弘治十一年参加的会试,这场会试的主考官就是程敏政。徐经家世显赫,在朝中也是颇有人脉的,所以进京赶考的时候就带着唐伯虎到程府拜会程敏政。
程敏政在这次考试中,由于出题偏难,很多举子甚至都不能完成考卷。但唐伯虎凭着才华横溢,对答如流,又因书法功底深厚,阅卷官都为之称奇,所以立刻呈交主考官阅览。程敏政看到试卷后,立马就说道,这肯定是唐伯虎的试卷,就此一句话,说者无意听者有心,这些阅卷官就觉得主考有问题,于是向朝廷揭发了此事。
在审案过程中,徐经的试卷也是对答如流,无有涂抹,最重要的是徐经受不了严刑拷打,居然招供了作弊之事,称收买了程府书童,获得了试题。虽未指正唐伯虎参与,但这个案子审了一年之久,唐伯虎就在监狱里呆了一年。最后可能是徐经家里做了疏通,明朝廷各打五十大板草草结案,徐、唐二人都取消了仕籍,也就是终身禁考,然后给予县衙小吏充任。心高气傲的唐伯虎拒绝赴任,回到老家一蹶不振,休了妻子,成天饮酒作乐,写下了那首《桃花诗》。
徐经也是一样,至死也未恢复仕籍,这就是一般舞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终身禁考。徐经的家庭背景算是很厉害了,但科举毕竟是朝廷选拔人才的基础制度,关系社稷的稳定和国运的兴衰,所以朝廷对科举舞弊的惩罚力度是十分严厉的。除了终身禁考,古代科考舞弊的处理方式往往会动用刑罚。
“凡临场枪手、冒籍、顶替、夹带、抄袭、传递、不坐本号、不安本分者、劣迹确著者,一经查出,立即由提调带上枷锁在考棚外示众。”——《大清会典》
这个应该很熟悉,古代为了羞辱罪犯,警示世人,常用戴枷示众的方式。古代对于诚信看得都比较重,作弊就是失信的表现,这种当众戴枷的惩罚,对于读书人来说更是心里上的巨大打击。乾隆五十七年,江西一桩舞弊案中,作弊者王致中等人,由于牵扯到乡、会两试,所以戴枷示众也是两地都进行一次。清朝规定舞弊现象严重的,尤其是泄题的官员,可延长枷号时间。如直隶总督梁肯堂曾奏:“李仁恒、杨锡纯、李世同,俱照雇请之生童及包揽之人并枪手同罪例,应各先行枷号三个月。”
上述惩罚还只是情节轻微的,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是有刑罚伺候的。乾隆五十七年,陕西学政周兆基上奏请求“将杨纯、王允中拟以杖责”。同年直隶总督梁肯堂奏请“查李人恒于科试之时,胆敢雇请何廷振枪替代考,何廷振辙敢顶名入场。无论有无立约口许虚脏,俱照诓骗已成例,应先行枷号三个月,满日发烟瘴地面充军,仍以极边四千里为限充当苦差,至配所杖一百,折责四十板,面刺烟瘴改发四字。”所以说科考舞弊严重者会以发配、杖刑、刺字的方式处罚,已与“刑事案件”无异。
如果有更严重的,则有可能是要处死的,鲁迅祖父周福清就是在舞弊案中“起死回生”的。他是经历科举之后,已经当上了官又被舞弊案牵连下马的,被定的罪名就是“暗通关节”,当时审理此案的浙江巡抚嵩驶结案时,称按大清律应该处斩,可见“送关节”在清朝已经是死罪级别。后来周福清被判“斩监候,秋后处决”,次年又被减刑为“牢固监禁”,直到八国联军攻打北京时,他才趁乱逃了出来,鲁迅家也就是至此开始衰落的。
这还是对考生的处罚,如果官员参与舞弊,处罚力度则更大。咸丰八年,御史孟传金揭发当年的乡试存在舞弊,经查证,兵部侍郎李鹤龄与主考官浦安涉嫌科场舞弊,当时还有一位两朝原来也牵扯进来,这个人就是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柏葰。他因收了十几两银子也被卷入科考舞弊案中,然后被政敌肃顺大做文章,一品大员柏葰最终被处斩,他也成为有清一代因科举舞弊被杀的最高官员。顺治年间,也曾因科考舞弊案,对涉事官员曹本荣等执行了“斩立决”,并随即抄家,流放妻儿。
综上所述,古人科考作弊手段较多,但作弊的代价也很高,科考毕竟是国家储备官僚的选拔途径,还不同于今天的高考,所以处罚力度是非常大的。总体上会以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考官的处罚力度远远大于考生。对于考生来说,禁考革籍都是较轻的处罚,严重者流放、杖责都是家常便饭;对于考官来说,革职查办都是较轻的处罚,严重者斩首抄家也是常有的!
古代科场舞弊有什么后果?
咱们就看看大明的一次科举舞弊案吧!
时间:大明弘治12年
考官:礼部右侍郎程敏政
考生:唐伯虎、徐经
这是一次没有完全查实的舞弊,据查,徐经在赶考的路上遇到唐伯虎的,唐伯虎当时很有名气,徐经刻意结交!
到京后,徐经四处交游,拜访当时名士,还去拜访了程敏政,这也成了以后获罪的理由!
后来程敏政成了主考官,出题非常刁钻,很多举子都没有答对!这时候唐伯虎大嘴巴惹事了,他说必定高中,于是被人举报了!
朝廷调查结果也不甚了了,也没有取得实际的证据!但是处理却很严格,程敏政直接退休,唐伯虎徐经革除功名,贬为小吏!以后再也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要知道,这可是没有实锤的作弊案啊!
另一件是雍正年间的俞鸿图案,这位以廉洁自居,可是万万料不到他严防死守之下,却是自己的夫人和小妾背着他收钱!后来东窗事发,雍正大怒,把俞鸿图腰斩,其实俞鸿图也觉得自己冤枉啊,只怪自己不知情!一刀落下,俞鸿图被斩成两段,可是他冤啊!
各位可以想想当时的场景,一个被腰斩的人,一时不死,不知道会不会痛。他觉得不甘心,回头看了看已脱离身体的下半身,一地的肠子和鲜血,用手蘸着自己的血,在地上连写七个大字:惨惨惨惨惨惨惨!
古代科场舞弊有什么后果?
清雍正年间,福建学政俞鸿图因牵涉科举泄题案,被判处腰斩,因无钱贿赂刽子手,手指沾血连写7个“惨”字,因为他确实既冤又惨。
根据清代文人薛福成《庸庵笔记》中的记载,俞鸿图在福建督学期间,向来以操守严谨、防范严格著称,上下都对他的清廉称赞有加。
每每到院试前夕,俞鸿图更是小心从事,他让仆从分成内外两组,分别负责值班事宜,防止人员交叉导致考题外泄。
千算万算,俞鸿图没能料到后院起了火:他的小妾林氏居然勾结仆从,她把提前偷窥到的试题写在纸条上,然后在侍奉他穿官服的时候,悄悄地把纸条贴在俞鸿图的后背上。
官服厚重,纸条轻薄,俞鸿图竟浑然不觉,穿着带有试题的衣服就出了院子。
等到了衙门里,要脱下外褂时,等候已久的仆人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试题揭下来,再高价转手给考生,以从中牟利。
于是,没过多久,市面上考题泛滥,引发舆论哗然。考生、官员们纷纷指责俞鸿图,称他办事不力,居然让如此重要的考试试题外泄,简直就是在买卖秀才。
这桩“科举泄题案”很快惊动了朝廷,雍正大为震怒,先是革除俞鸿图官职,派邹升恒取而代之,再下令将俞鸿图收监判刑,还要采取最严酷的刑罚措施之一:腰斩,由邹升恒任监斩官。
据说,邹升恒与俞鸿图原本是儿女亲家,但碍于皇帝的威慑,他不敢将要行腰斩之刑的消息提前通报。
因此到了临行刑之时,俞鸿图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怎样的死亡方式。
按照当时的“惯例”,犯人如果给刽子手一笔钱,就可以得到“速死”的待遇,如果不给,就让其在痛苦的折磨中慢慢死去。
由于事先毫无准备,俞鸿图的死都格外悲催:刽子手将他的身体斩为两段后,仍然没有断气,他痛到在地上打滚,写下七个“惨”字血书,观者无不恻然。
后来,邹升恒上书雍正,详述俞鸿图死时惨状,其后腰斩之刑被取消。
在这桩科举舞弊案中,俞鸿图确实有点“冤”,他千防万防,却没料到家贼最难防。
他的疏忽大意,让小妾和家仆钻了空子,在破坏科考公正性的同时,也把自己和丈夫推到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是贪小便宜吃大亏的典型。
雍正的“铁腕”处理方式,虽然有点“过激”,但作为如此全国选拔人才最重要的考试,如果对这类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又何谈在考生心目中的权威呢?
这个故事发生在数百年前,但对我们今天的社会依然有借鉴意义,对于那些“冒名顶替”“高考舞弊”者,也希望真正出“重拳”,这样才能够真正体现一个全国性考试应有的公平与公正。
参考资料:
1、央视纪录片,《科举》
2、薛福成《庸庵笔记》
古代科场舞弊有什么后果?
导入语:古代封建王朝的科举制是一种在当时可以媲美当代高考的制度,它给了天下所有读书人入仕的机会,虽然会有一些小瑕疵,但是大体上是一种很公平的制度,不管考生的家庭条件好还是坏,也不管考生多大年纪,只要能够报名应考,后面的事情基本就是以考试成绩来说的算了。
既然科举考试要求公平,那么古代皇帝们对于这种公平的维护制度自然也是跟得上的。一旦出现考生作弊被发现的事情,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罚。
一、科举报名审核阶段的作弊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这在文风方面也是适用的,有的地方经济搞的好,有更强的实力支撑教育发展,有的地方土地贫瘠,人口较少,读书人也少。所以古代王朝为了保证科举的公平,一般都会根据各地的情况来定录取名额,这就要求考生必须在籍贯所在地参加考试。
同时,古代中国一直都是礼仪之邦,重视道德体系的构建和维护,对于考生的出身、德行等都有一定的要求。那种有过犯罪记录的人是不允许报名考试的。
在这方面一旦不满足报名条件却成功报上名,并且参与了考试,一旦被发现,那么考生本人和主考官都会受到较大处分。
二、科举考试之前考生进场阶段的作弊
科举一旦得中所带来的荣誉和未来发展对于古代读书人而言都是相当有召唤力的。有一句话叫利益驱使行为,既然有这样的好处,有些考生为了利益会选择冒险做一些违背科举考试规则的事情,比如带小抄之类的。
为了防止考生有这样的行为,参加考试的考生们在进入考场之前需要接受搜身。一旦有考生被发现带小抄,或者直接在身体上写上一些知识性文字的话,考生轻则被取消一定年限的考试资格,重则会被发配充军。
三、科举考试在考场答题阶段的作弊
考生的道德水准和学识都会有高低之分,当他们走进考场,答题应试之时,一旦出现力有不逮的时候,如同今日之考场,会有一些考生局促不安,想着借他人之力,比如交头接耳等。
科举考试时一旦有考生在考场之上出现这种类似行为轻则被赶出考场,取消考试资格,重则戴上刑具,被游街示众。
四、科举考试在阅卷阶段的作弊
为防止考生和阅卷官、主考官等的串通,破坏科举制度的公平性,古代王朝也制定了很多相应的制度,比如糊名等。
但是在漫长的科举制历程中,依然还有一些考生和考官之间因为金钱或者感情等因素去触碰这根红线。
一旦这种情形被发现,考生和考官轻则分别被取消考试资格和罚俸禄,重则二者都会被抄家、流放,乃至受到刑事最高处罚。
结语:科举制度的健康发展是古代封建王朝能否长治久安的很大因素,所以历代王朝对于这项制度的公平性都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去维护。
参考文献:《中国科举制度史》
古代科场舞弊有什么后果?
科场作弊案,在古代是非常严重的案件。一般主犯都会被处死,从犯至少也是充军的处罚。
这些可以从清代几次科场弊案的处理看出来。清代康熙五十年,江南乡试发榜以后,众举子哗然。平时有名气的举子落榜,不通文字的倒是中举。康熙收到江南巡抚张伯行奏折,举报副主考赵晋受贿十万两,阅捐官王日俞,方名合伙作弊。
康熙派大员审理结果,主要作弊者,副主考赵晋,阅卷官王日俞,方名斩立决,买文凭的举子程光奎等绞杀。所有犯人均被处死!!
清咸丰年间科场弊案,咸丰八年,柏葰担任顺天乡试主考,有考生罗鸿祀贿赂柏葰的家人靳祥,从而中举。但是被复审官员发现。事发之后,被御史揭发。
案子结果是两朝重臣,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柏葰,斩立决!!
所以在古代,科场作弊是掉脑袋的大事。官居一品也保不住自己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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