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介绍对象的地方叫什么?你怎么看?

这是一个很有趣的题目。因为我们知道,在古代如果像现在这样男女交往一段时间再结婚,那是不可能的事。在古代,结婚前根本不知道对方长得啥样。至于影视剧中描写的在成婚前的男欢女爱,哪些都不过是艺术夸张。

在古代,男女本人对自己的婚姻根本没有话语权,一切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姻大事,全由父母做主。而且在婚姻嫁娶的环节中,并没有相亲环节,洞房之前男女双方是不能见面的。在宋代以前,依照古礼,婚姻嫁娶要经过纳采(送礼、求亲)、问名(询问女子姓名、生辰)、纳吉(到女方家送礼、订婚)、纳证(男方向女方送聘礼、请期(定婚期)、亲迎(成婚)等环节,古称六礼。到了宋代,六礼已减为三礼,即纳采、纳币、亲迎。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还是有相亲的,相亲时,男方挑个好日子,男方的亲人或者母亲带着礼品到女方家里,或者在园圃里,或者在湖上,双方见面。桌上,男方放四杯酒,女方放两杯酒,以表示男强女弱。在觥筹交错、酒酣耳热的背景下,男女青年一生的幸福就这样被决定了。如果看中了,男方亲人就送一枝钗子插在女孩头上,叫做“插钗子”;如果不中意,就会留下一两块彩缎,给女方压惊,这亲事也就算了。从这点来看,男方对女方是有选择权的,起码男方家长看到了女孩的长相。而女方只能凭媒人三寸不烂之舌,稀里糊涂地把女儿嫁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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