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合肥存近万名岳飞后人因家法至今鲜与秦姓通婚」一事?
这是对岳飞的精神的一种传承,还是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呢?
我认为这种行为太过于极端,做的太片面,不能一棍子全打死,这种做法是大错特错的,不仅无脑,而且是完全没必要。首先,做坏事的是秦桧,都过了这么多代了,他的后人即使也有和秦桧一样坏的,但是不能一棍子都打死,秦桧的后人照样有好的人,这样一味的抨击是完全错误的做法。其次,秦姓人又不一定都是秦桧的后人,难道姓秦的都是秦桧家族的么?中国这么大,姓的由来这么多,秦桧对不起岳飞,难道所有姓秦的都对不起岳飞么?
最后,冤家宜解不宜结,秦桧做的坏事得到了他的惩罚,而他的后人则是无辜的,难道他的后人还没出生就要给人家扣上“坏人”的标签么,这显然是不对。事情过去这么久了,仇确实不能忘记,但大仇已报,秦桧也已经被唾弃多年了。岳飞的后人和秦桧的后人基本无仇无怨,那为何不能通婚呢?仇人只是秦桧和当时作恶的亲人,和秦桧后人无关,更与全部姓秦的无关。
大家都是华夏子民,都是自家人,不需要让过了这么久的仇恨,影响到自己,姓秦的人和姓岳的人不是天生的敌人。
所以说这种事是完全没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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