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之后住在一起算婚前性行为吗?

婚前,是指两人结婚之前,以准夫妻关系相处的这段时间。订婚是指两个人有了婚约和约定了婚期并互相公开承诺。只有男女两人到民政机关进行了登记,并领取了民政机关发放的结婚证,两人才算是正式结婚,成为了合法夫妻关系。

所以,如果两个人只是订婚了,没有到民政机关登记领取证书,就属于婚前时期。

住在一起,如果没有发生什么性行为,当然不属于婚前性行为。只有两个人发生了性行为,才属于婚前性行为。不是,仅仅住在一起,就不属于。因为住在一起,不代表必须发生性行为。

当然,孤男寡女如果住在一室,发生性行为的概率大大提高,也方便了很多。但是,不代表所有的同居一室的男女都会发生什么性行为的。因为,无论环境有多么的开放,守身如玉的高人,还是会层出不穷的。

有不少的青年男女,把第一次看得十分宝贵和重要,因此为了慎重起见,就会等到新婚之夜才把自己完整地交给对方。

现在,年轻人为了还房贷,生活压力很大,性生活的兴趣就大大减少了。很多人根本没有时间考虑生儿育女的事情。我身边有不少年轻人,为了工作,为了提升自己,为了考职称,夜以继日,就像一台运转不停的机械,还有什么心情去考虑性行为?更不必要讲究婚前还是婚后了。

现在的90后到了开始谈婚论嫁的时候了,但是看看身边的90后,谈对象也就是看看电影,吃吃饭而已,太单调了。

我们70后当时谈恋爱的方式可是丰富多彩的。我们喜欢鸿雁传书,;我们欣赏风花雪月;我们徘徊在对方的窗口;我们并肩走在马路上;我们流连忘返于公园里;我们甚至拥抱在小树林中……

但是,我们那个时代,婚前同居是很严重的问题。不到登记证书领到手的那一天,很少有在一起同居的。否则,就会遭到周围熟人的白眼的。一对情侣如果没有登记而同居,人们往往就是指指点点的,用异样的眼光看你的。一旦女方怀孕,那很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情了。

现在,时代不同了,男女婚前同居,人们都不再感到大惊小怪的。甚至有的年轻人搞什么试婚,都是可以的。男女婚前同居,应该说是有利有弊。有利的一面是:通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可以充分了解双方的生活习惯,和处事方式。合得来就可以进一步结婚;合不来就可以简简单单地及时分手,不需要再办理离婚手续那么麻烦。也不牵扯双方的父母和众多的亲朋好友。

但是,婚前同居也有不利的方面:

第一、由于年轻的朋友们缺乏生活经验,而婚前同居又一般都是双方父母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遇到挫折,很难得到长辈的帮助。

有一些年轻朋友远离家乡,在外面干事创业。如果男女婚前同居了,往往都不好意思告诉双方父母,这样有些方面,双方的父母就不知道,也不能及时告诉他们生活经验,更不能光明正大地去帮助他们。

第二、如果,女方怀孕,会有很多的麻烦。

女方怀孕了,又因为是婚前同居而不好意思说,就十分不利于女方的身体健康,也不利于腹中胎儿的健康成长。而由于是婚前同居,长辈又不能名正言顺地去指导和帮助,这样就很不利于工作和生活。

第三、婚前同居,由于没有结婚,不受法律保护,就享受不到婚假和产假,更不利于身体健康。

婚前同居,即使是怀孕或者是生孩子,也享受不到婚假和产假,就太辛苦了,十分不利于女方的身体健康,对孩子也不好。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所以,婚前尽量不要同居,要等到拿到结婚证以后再生活在一起,一切水到渠成,岂不更好?一定要耐心等待,其实很多时候,等待着幸福时刻的到来也是一个快乐的过程。

当然,婚前同居,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只要两个人心理准备充分了,又都是身心健康的成年人,为了工作和学习或者是生活方便,婚前同居也是可以的。

无论是婚前同居,还是婚后同居,遇到生活的难题一定要及时跟父母沟通,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因为,年轻人尽管优秀,生活经验还是远远不够的。父母是过来人,生活经验总是比年轻一辈要强的多。

最后,我要说的是:

人生不必全如意,万事只求半称心!

订婚之后住在一起算婚前性行为吗?

订婚后,又未领证,无论是过去和现在只要住在一起发生性关系,都算是婚前性行为。

订婚,是民约行为,指男女本人喜欢高兴,双方家庭主要亲人也同意通过,签订的婚约关系。过去旧社会还有双方父母指腹为婚,童养媳都属订婚。

旧时订婚並不是结婚,结婚是民俗订婚后,双方家庭深入交往结婚条件完全成熟,都同意子女结婚,再请亲戚参与有嫁有娶,办婚宴婚礼喝喜酒,一对新人在众人簇拥下入花烛洞房才算正式结婚。

结婚之前女方父母是不允许女儿与订婚男有性行为的,如果偷偷有过个,会被同龄熟人私自笑话“吃冷饭”!

最简单不办喜事,也要女双方父母同意,有交待才为结婚算数。

而童养媳婚前也避免性行为要等到了婚龄、办仪式响众,给两人完婚“园房”才算正式夫妻。末结婚完婚发生了性行为女子就不再是“黄花闺女”了。

当然有些地方风俗、订婚就是结婚又当别论。

而现在又有了双轨制,既举办婚礼又领了证才是名正言顺的夫妻,当然在法制建全的今天,领证登记了才算合法夫妻。

因此既没按民俗举办结婚仪式得到民俗通过,也没领证取得国家承认,仅订婚就两人生活在一起发生性关系的话,(没发生性关系不算)当然算是婚前性行为。

当然现在开放,未订婚结婚领证就在一起,那只能叫“同居”。

订婚之后住在一起算婚前性行为吗?

订婚不等于结婚领证,如果订婚没到民政局申领结婚证,同居发生性行为都算婚前性行为。

订婚之后住在一起算婚前性行为吗?

订婚,是民间习俗,法律并不认可,法律仅以办理结婚证为准。

订婚后同居发生关系,算不算婚前性行为,讨论这个其实无甚意义,更多的应该在于双方之后能否缔结真正意义上的婚姻关系。

订婚了也可能分手,就像领证了也可能离婚。但是同居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处理与领了结婚证之后的权利义务处理,法律保护力度是不同的。

一、领证容易,双方达到婚龄,自愿到婚姻登记部门登记即可

题主与其担心婚前性行为的问题,不如直接登记结婚。有了证,不仅名正言顺,自身权益也更能得到法律保护。

二、订婚之后分手,法律上双方仍为未婚,而非离异

此时同居,即便称呼是夫妻,邻里也认为是夫妻,但法律上只是同居而已。同居关系的解除,双方自愿分开即可,诉至法院,法院是不受理的,除非涉及财产、小孩争议。

1、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

出于对小孩的保护,法律倒是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同等保护。不过,如果涉及到亲子问题,法律上的认定会有所区别。比如婚内生育,法律推定具有亲子关系,男方如果要否认,就需要提供反证。如果是非婚生育,小孩(生母)就需要举证与男方具有亲子关系。二者举证责任是不同的。

2、同居期间各自形成的财产仍然归各自所有

我们知道,婚后形成的财产,原则上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女方没有工作,男方工资很高,其中也有女方的份,除非双方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民法典》也对全职太太予以一定保护,而保护的前提就是要有合法婚姻(结婚证)。

但同居期间的财产,因为法律并不认可所谓的夫妻关系,男女双方依然为独立的个体。此时一方为另一方牺牲、付出而对方是渣N的,可能最后就真的付诸东流了。


小小一本结婚证,法律意义大不同。既然订婚了,决定走下去了,那就一并去领个证吧。

订婚之后住在一起算婚前性行为吗?

你好,这个问题不难认定,关键还是要看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如果订了婚又已经登记结婚,即使没有举办婚礼就住在一起并且发生两性关系的,也不属于婚前性行为。反之,如果只是订了婚,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住在一起并发生两性关系,就属于婚前性行为。

总之,订婚或者按民间习俗举办婚礼,都不是婚姻成立的条件。在我国法律上,只有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才算正式婚姻,才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举办隆重的婚礼,法律上也不会认可这样的婚姻关系。

因此,是否婚前性行为,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为时间节点,在此之前发生两性关系则属于婚前性行为,在此之后发生的两性关系,则属于婚内性行为。这与是否订婚以及举办婚礼,没有必然的联系。

当然,在现在的社会,婚前性行为以及婚前同居,只要男女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法律并无禁止,换句话说,基于男女双方自愿的婚前性行为,并不算违法。

只不过,如果没有合法婚姻作保护,草率发生性行为,如果最后双方没有能够走到一起,往往会给一方或者双方带来更大的痛苦和伤害,也往往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因此,婚前性行为,当慎之又慎,切莫失之于轻率。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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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之后住在一起算婚前性行为吗?

只要没有结婚证,就不算结婚,订婚只是一个民俗是婚前预知亲友的一个形式,订婚以后住一起,属于双方自愿的行为,谈不上婚前一说,你们可以随便住,没人说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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