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长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本质上,股长既没有级别,也不是职务,就是一个大科员,《公务员法》中也没有这个职务名称。但是,县直单位或正科级单位的内设机构都称为股,股的负责人称为股长。存在即合理,既然设置了股长,就有其特殊的待遇。股长待遇,主要有以下四个:
第一、政治待遇股长是县直单位的中层干部,可以参阅一定密级程度的文件,可以参加全县一定级别、一定规格的会议,可以参加局内部中层干部以上会议,在局内部会议还有一定发言权和建议权。
第二、工作待遇在办公室方面上,很多县直单位,股长都有独立的小办公室,拥有自己的私密工作空间。在工作自主权上,可以结合实际,安排股室人员分工,分派其他工作任务。在审批工作权限上,只要局领导放权,在股室职责范围内,可以拥有一定的审批权限和许可权限(审批办证)。
第三、经济待遇以我们县直单位为例。2017年前,股长拥有股长职务津贴300元,股长年终奖系数(科员系数是1.0,股长系数是1.1)。算上公积金、年终奖,全年下来,股长比科员多5000元左右。2017年,省巡视组巡视后,将股长职务津贴取消了,但是相应股长年终奖系数增加到0.3(科员系数是1.0,股长系数是1.3),总体上股长收入没有什么大变化。
第四、提拔待遇股长虽然不是法定明确的一级职务,但是其普遍存在,对提拔晋升有着较大的优势。几乎全国县区单位都明确,没有当过股长不能在县级局内部提拔为副局长,没有当过股长也不能进入局班子。换句话说,只有当过股长,才能提拔副科级的副局长。另外,在职级并行后,股长较其他科员可以优先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和三级主任科员。在你我们县直单位,当过股长的,退休前大概率解决三级主任科员;没有当过股长的,退休前一般只能解决四级主任科员。
股长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在党政领导干部体系中,领导职务最低是副科长级,副科以下就是普通科员,法理认可、适用全国的领导职务并没有股长一职。这种职务设置在地市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没有问题,毕竟职务之间的层级拉开的距离比较大。但在县乡一级机关,单位的规格只有正科,从正科到科员中间只有一个副科过渡,不足以区分干部层次,充分发挥目标导向的作用,因此出于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盘活干部选拔任用一池春水需要,全国县区组织部门自行在副科和科员之间设置了一个过渡职务,即股长,用以区分干部层级。
以县局为例,局长是正科级领导职务,副局长是副科级领导职务,按理副局长以下应该全部是科员。但是实际上在副局长以下,县局还设置了股长一职,比如办公室主任、业务股长,有的叫科长,都属于股长一级。这些职务看起来级别不小,在单位作为中层领导也是妥妥的中坚力量,但实际上他们与普通小兵无异,都只是科员级干部,并不在领导干部序列。
因此理论上,股长和科员的待遇没有差距。比如经济待遇方面,股长和科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包括车补等各种规范性津补贴等等,都执行同一标准;提拔晋升方面,严格来说股长和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都可以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
不过既然县区设定了这个职务,并且沿用至今,肯定有它存在的价值。县区部门的股长,有很多科员不能享受的待遇。
1、政治待遇。股长作为单位的中层正职,可以列席单位的班子会、党组会,可以直接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到乡镇可以代表单位领导检查布置工作,这些待遇普通科员基本上都无法享受。
2、晋升待遇。为了体现股长的价值,各地组织部门一般都设置了不成文的规定,明确优先从股长中提拔副科级干部。也就是说,不管是晋升副科实职还是职级,原则上都从股长中选拔,而不会从普通科员中产生。这是股长和普通科员的最大区别,也是最有价值的体现。
3、工作待遇。股长作为单位中层,有一定的阅文权。涉及具体事务,他们虽然没有决策权,但有一定的处置权。他们可能成不了事,但坏事很容易,因此在县区也被当作领导来对待,属于典型的实权派。因工作需要,不少股长也会管理一定数量的下属。而普通科员无论何时何地都是执行者,只有被领导的份,不可能领导他人,更不可能享受领导待遇。
股长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股长一般都在县里机关,是单位的中层干部,没有行政级别,多般都是科员级,任职时间较长的股长,职级上可以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或三级主任科员,经济上享受副科待遇。
股长虽然法定级别就是科员级,但不同系统,不同单位的股长经济待遇、工作待遇是不一样的。
一、党政系统。
经济待遇上,比如县发改、财政、税务、水利等单位,股长就是科员,经济待遇上与其他普通科员干部是一样的。只不过股长在解决职级待遇上比其他不任职的科员有优势,职级上晋升为四级主任科员以后,工资上可以享受副科待遇。工作待遇上,股长在县直单位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一些重要文件,需要股长亲自去落实,在日常工作有部分阅文权。其他不任职的科员就没有这个待遇。
二、政法系统
1.公安机关。县公安局只是正科单位,各内设机构为股级。但由于县公安局长是由副县长兼任,一把手高配之后,县公安局各内设机构及派出所所长随之也进行高配。比如刑侦、缉毒、经侦等大队长虽然都是股级干部,但可以高配为副科。城乡派出所所长也都是高配副科,城区中心派出所所长有的还高配正科。经济待遇明显要高于其他单位的股长。
另外,公安民警实行警长制,县级公安局民警可以按期晋升,从一级警员到一级警长(正科)没有职数限制,县公安局在职在编民警都可以晋升到正科级别。也就是说,县公安局股长,如果任职时间较长长,职级上可以晋升到一级警长,享受正科待遇。这样的豪华配备充分提现了国家对公安队伍的重视。
2.“两院”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各内设机构也是股级级别,但法院检察院的业务内设机构负责人一般都是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员额法官、员额法官跟公安民警的警长制差不多,可以按期晋升到一级法官和一级检察官(相当于正科),没有职数限制,虽是股级干部,但可以享受正科待遇。
总之,股长只是科员级干部,但不同系统单位的股长享受的待遇不同。党政部门股长能晋升到二级主任科员的比较少,公安,检察、法院的股长享受正科待遇的比较普遍,因为公安走警务序列,法院检察院走员额序列,晋升到相当于正科级别没有职数限制,到期就可以晋升。不得不说,还是公检法单位的股长待遇好。
股长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股长,也就只有在县城机关才有,属于中层干部。在市级机关是没有股长这一级别的,股长不是副科,所以也就是科员,是县级机关为了区分中层干部与一般干部,设的股长。
我现在是县级机关股长,比普通干部每月工资多了应该是220,也就是一个职务工资。住房改革性补贴,比一般干部多了不到100。最后就是年底绩效,股长的绩效比一般干部多个3000这样。总共一年下来,比一般干部多个5000-6000。这是一级科员之间来比。
如果股长是一级科员,而有些一般干部,如研究生,是四级主任科员,而没有任股长职务,那么四级主任科员比一级科员的股长工资是要高的。住房改革性补贴也多100左右。
其实是否任股长,待遇差别不大,最关键是实行职级并行后,不同级别的干部,待遇相差大。所以,一定要把自己的职级提高,职级越高,待遇也越好。一个股长,最高级别只能是三级主任科员,不能再往上升了。
股长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政府公务员系统中没有股长这一个职务,部队里股长确实是一个法定职务。团(支队)业务口负责人就是股长,司令部有最训股股长,政治处下边有宣保股股长,后勤处有油料股股长,装备处下边是枪械股股长,级别一般是正连或副营。
股长的待遇标准是多少?
股长带“长”,和科长一样是领导职务吗?其实并不是。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序列,最低级的是乡科级副职,并没有股长这个职务,但股长又是实实在在的存在。
股长只在县区直机关、科级单位设置,处于公务员职务乡科级副职与职级一级科员之间,属于法理上并不存在,但实际上存在的一个职务。比如,县直机关是正科级,局长为乡科级正职,副局长为乡科级副职,内设机构如办公室主任等则为股长,为正股级,实际行使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但实际职级仍为一级科员。正因为如此,股长的待遇有些参照一级科员的待遇,有些则参照科级领导干部的待遇。比如:
第一、工资待遇。既然股长在法理上并不存在,所以股长实际上对应的是一级科员,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科员。月工资待遇与一级科员毫无差别。但很多地方,为了凸显股长的管理职责,在发放考核绩效奖时会向股长倾斜。比如,一级科员的发放系数为1,则股长的发放系数为1.1,总体收入股长会比一级科员更高。
第二、政治待遇。股长是科级单位的中层干部,可以直接向单位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这是一般一级科员没有的权利。股长也可以列席单位班子会议,甚至有一定的建议权。股长也可以有一定的密级文件阅读权和密级事件的知情权,这也是普通科员无法拥有的。
第三、工作待遇。股长在县直机关、科级单位属于中层干部,是内设机构的领导,有条件的可以拥有自己独立的办公室,配备的办公桌椅也比一般的科员要好一些。在分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股长也有一定的审批权和处置权。
第四、晋升优先待遇。股长虽然不是职务,但在晋升职务时有一定的优先级。虽然任科员三年以上,就可以提拔为乡科级副职,但很多地方可能都会有这种规定,没有担任过股长职务的,不能提拔为乡科级副职;或者担任过股长的在提拔乡科级副职时,可以优先考虑。不仅职务,职级也是如此。晋升四级主任科员职级,需要任一级科员两年以上,但如果担任过股长,在晋升四级主任科员时,也有优先权。
综上所述,股长虽然不是法理上的职务,是实实在在的科员级,但其既然存在,在实际当中就有一定的领导职责,也能享受比普通科员更高的工资待遇、政治待遇和工作待遇,特别是在晋升职务或职级时有一定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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